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地方机关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代表大会产生的核心权力机构,简称中共宁夏党委。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5年,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历史沿革
1949年9月9日,人民解放军进军宁夏时,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正式组成中共宁夏省委, 任命潘自力为书记、朱敏为副书记。
1949年10月18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宁夏省委正式成立。
1954年10月,国家民委鉴于上述情况,向中共中央提出《关于拟在西北回族聚居区建立回族自治区的请示报告》,中共中央于1956年2月正式提出在甘肃省东北部建立省级回族自治区的倡议,指示有关方面认真酝酿与研究。
1956年9月,时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汪锋同甘肃省委负责人就建立自治区问题交换了意见,建议成立筹备组织进行筹备工作。
1957年5月2日,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倡议提出的在甘肃省东北部地区建立回族自治区的方案,上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审议。
1957年11月初,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宁夏工委), 任命刘格平、甘春雷等11人为工委委员。
1958年3月,中共宁夏工委由北京迁到银川市办公。
1958年4月,中央任命汪锋为中共宁夏工委第一书记,李景林、刘格平、甘春雷、马玉槐为书记处书记。中共宁夏工委的成立,为自治区的筹备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起到了领导核心的作用。
1958年6月3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任命刘格平为筹备委员会主任,马玉槐、吴生秀为副主任。
1958年10月18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宁夏省委正式成立。
主要职责
党的地方委员会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四)决定召开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五)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六)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七)决定递补党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
(八)研究讨论本地区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有关党政群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
(九)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常委会在全会闭会期间行使党的地方委员会职权,主持经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召集全会,向全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对拟提交全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二)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和全会决议、决定。
(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政法工作等方面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五)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必要时对重要干部的任免可以征求党委委员意见;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
(六)对应当由常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遵循原则
(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集体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
内设机构
职能部门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其他部门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局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讲师团
共产党人”杂志社
现任领导
书记
李邑飞:第二十届中央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副书记
张雨浦:第二十届中央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党组书记、主席;
庄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其他常委
艾俊涛: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雷东生: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秘书长,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朱天舒: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陈春平: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买彦州: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书记;
赵旭辉: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
李东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冼国义: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机构改革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
1.建立健全和优化自治区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1)组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将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预防腐败局的职责,以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同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不再保留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预防腐败局。
(2)将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改为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作为自治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司法厅。
(3)组建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作为自治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审计厅。
(4)将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自治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
(5)将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自治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为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自治区党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6)组建自治区党委财经委员会,作为自治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党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
(7)将自治区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自治区党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自治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党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政府外事办公室。
(8)组建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自治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
2.加强自治区党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自治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自治区党委工作机关,归口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管理。
(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自治区公务员局并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外保留自治区公务员局牌子。
不再保留单设的自治区公务员局。
(3)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将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外加挂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版权局)牌子。
(4)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归口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领导,仍作为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5)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将自治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的职责划入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对外保留自治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将自治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的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自治区侨联行使。
3.其他不再设立的机构
(1)不再设立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2)自治区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治区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职责交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自治区公安厅承担。
历届领导
李学智,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1979.02-)
李学智(1982-)
沈达人(1986.12-1989.12)
黄璜(1989.12-1997.08)
毛如柏(1997.08-2002.06)
陈建国(2002.06-2010.07)
张毅(2010.07-2013.03)
李建华(2013.03-2017.04)
石泰峰(2017.04-2019.10)
陈润儿(2019.10-2022.03)
梁言顺(2022.03-2024.06 )
常委任免
2024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梁言顺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李邑飞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
2023年8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庄严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22年5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买彦州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梁言顺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陈润儿同志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22年3月14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召开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决定:白尚成同志不再兼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职务,自治区党委常委马汉成同志兼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
2022年3月11日,马汉成同志不再担任固原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21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赖蛟同志调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张柱同志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
2021年8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张雨浦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
2021年7月,经中共中央批准,赖蛟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
2021年7月,经中共中央批准,陈雍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21年4月,中共中央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府副主席张超超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石家庄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21年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决定:张柱同志任银川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固原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21年1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姜志刚同志调离。
2021年1月,经中共中央批准,雷东生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研究,雷东生同志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2020年12月,中央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韵声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
2019年11月7日,经中央批准,艾俊涛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和纪委书记,提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委主任候选人。许传智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
2019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决定:石泰峰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陈润儿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9年7月,经中央批准,李金科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李金科同志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2019年5月,经中央批准,石岱同志(女)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石岱同志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
2019年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盛荣华调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马顺清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
2018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纪峥调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8年6月,中央批准:张韵声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并征得中央政法委同意,张韵声同志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2018年3月,宁夏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广国调任山西省委常委。
2018年1月,潘武俊首次以宁夏自治区党委常委身份亮相。
2017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张柱同志任固原市委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峥同志任自治区党委秘书长。
2017年6月10日,白尚成、张柱当选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2017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长马廷礼转任甘肃省委常委。
2017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决定:石泰峰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李建华同志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姜志刚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崔波同志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2017年3月,青海省委常委马顺清调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
2017年2月,盛荣华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7年1月,赵永清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2016年1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傅兴国调人社部任职。
2016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咸辉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刘慧同志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2016年6月,经中共中央批准,李文章同志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
2016年4月,许传智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5年6月,经中央批准,纪峥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2015年5月,中央决定:宁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委员、厅长兼法学会会长王雁飞任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5年4月,中卫市委书记马廷礼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2014年12月,张超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
2014年10月,宁夏军区司令员昌业廷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2014年8月,宁夏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袁家军任浙江省副省长。
2014年7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军区政委王志宏退休。
2013年7月,李锐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2013年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苏德良调任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2013年5月,王雁飞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3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张毅同志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李建华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王正伟同志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刘慧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12年6月10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张毅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王正伟、崔波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当选为自治区党委常委的还有刘慧、苏德良、蔡国英、王志宏、马三刚、陈绪国、徐广国、傅兴国、袁家军、李文章。李文章成为新一届党委常委中的新面孔,齐同生(1952年7月出生,政府常务副主席)不再继续担任常委。
2012年3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袁家军调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
2012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春光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
2012年1月,傅兴国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2011年6月,陈绪国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1年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三刚任自治区党委常委。
2010年12月,王志宏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2010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决定:张毅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陈建国同志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08年6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刘晓滨任自治区纪委书记,免去项宗西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2007年6月10日,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陈建国担任宁夏党委书记,王正伟、于革胜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项宗西、崔波、徐松南、刘晓滨、陈二曦、齐同生、刘慧、马金虎、杨春光、 苏德良当选自治区党委常委。
2006年12月,刘晓滨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2006年3月,徐松南任宁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3年12月,崔波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02年6月,于革胜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
2002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陈建国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毛如柏同志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1998年4月,王正伟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1997年6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发出通知:接中共中央通知,刘丰富任宁夏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免去李俊杰自治区纪委书记职务。
1997年8月,毛如柏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历届选举
第十三届
2022年6月14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银川举行。经无记名投票方式,全会选出了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梁言顺、张雨浦、陈雍、艾俊涛、雷东生、李金科、石岱、马汉成、陈春平、买彦州、郭建军、赵旭辉、王刚当选为自治区党委常委,梁言顺当选为自治区党委书记,张雨浦、陈雍当选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22年6月13日,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万东刚马文娟(女,回族)、马玉山马汉成(回族)、马军生(回族)、马金元(回族)、马洪海(回族)、马晓红(女,回族)、王刚(石嘴山市)、王伟王玮(女)、王成峰王君兰(女,回族)、王学军王道席艾俊涛、石岱(女)、平学智、白玉珍(女)、白尚成(回族)、吕金捍、朱云、刘军(女)、刘成孝、孙志、孙群、买彦州(回族)、杜银杰、李郁华、李金科(满族)、李晓波、李德胜、杨少华(回族)、杨青龙(回族)、肖彦军(回族)、时侠联、吴琼、吴秀章、沙闻麟(回族)、张任、张利、张飞舟、张自军、张雨浦(回族)、张治荣、张胜利、陆军、陈雍(满族)、陈建龙、陈春平、范锐君、周庆华、冼国义(满族)、赵永清、赵旭辉、郝彤、姜怡邓、徐龙、徐耀、徐秀梅(女)、徐晓平、徐海宁、郭建军、陶少华、龚雪飞、常晋宏、章中全、梁言顺、喜清江(回族)、彭志科、蒋文龄、滑志敏、雷东生、褚伟、潘军(女)。
2022年6月13日,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马春杨(女,回族)、王汉武(白族)、白学贵、刘国强、杨文(回族)、佘瑞东、宋世文、张兴宁、张丽萍(女,回族)、陈红缨(女)、罗成虎(回族)、周德强、高瑞莉(女)、景瑜、魏莉(女, 满族)。
第十二届
2017年6月10日,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石泰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咸辉(女,回族)、姜志刚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当选为自治区党委常委的还有徐广国张超超马顺清(回族)、许传智纪峥盛荣华赵永清白尚成(回族)、张柱
委员:丁卫东(回族)、万新恒、马 林(回族)、马云海(回族)、马文娟(女,回族)、马汉文(回族)、 马汉成(回族)、马宇桢(回族)、马志宏(回族)、马利明(回族)、马金元(回族)、马建民(回族)、马顺清(回族)、王政、王文宇、王和山、王紫云、石泰峰、田云鹏、白华、白尚成(回族)、白耀华、冯志强、刘卫、刘可为、许宁、许尔锋、许传智、许学民、阮教育、纪峥、杜银杰、李锐(回族)、李刚军、李郁华、李金英(女,回族)、李泽峰、李耀松、杨玉经(回族)、何健、何正荣(回族)、妥永苍(回族)、沈凡、沈左权、张柱、张 廉、张存平、张柏森、张超超、陈刚、陈春平、邵俊杰、金能明、周万生、郑 震(回族)房全忠、赵亮、赵涛、赵永清、赵旭辉咸 辉(女,回族)、姜志刚、徐广国、徐晓平、郭秉晨、盛荣华、崔波、康占平、梁积裕、喜清江(回族)、彭友东、董 玲(女)、蒋文龄、冀晓军
候补委员:马晓红(女,回族)、田丰年、朱玉国、金花(女,回族)、 曹有龙、勾红玉(女)、刘军(女) 、刘虹(女)、杨少华(回族)、徐秀梅(女)、 陶雨芳(女,蒙古族)、道月泓(女)、尤艳茹(女) 、朱润洲 、尹全洲。
第十一届
2012年6月10日,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张毅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王正伟(回族)、崔波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当选为自治区党委常委的还有刘慧(女,回族)、苏德良蔡国英王志宏马三刚(回族)、陈绪国徐广国傅兴国袁家军李文章
委员: 马力(回族)、马三刚(回族) 、马云海(回族) 、马廷礼(回族)、马建民(回族)、马清贵(回族) 、王 政、王 俭(神华宁煤)、王 俭(回族,计生委) 、王正升、王正伟(回族) 、王永耀、王志宏、王和山、王雁飞、王儒贵(回族) 、左 军、叶 旭、田成江(回族)、白尚成(回族)、白雪山、冯志强、刘 卫、刘 卉(女)、刘 慧(女,回族)、刘慧芳(女) 、齐 岳、许学民、纪 峥、杜正彬(回族)、杨 钊(回族)、杨玉经(回族)、苏德良、李 锐(回族)、李文章、李克强、李金英(女,回族)、李泽峰、李彦凯(回族)、李振国、肖云刚、吴玉才(回族)、吴洪相、张 柱、张 慧(女)、张 毅、张作理、张学武、陈绪国、郑 震(回族)、屈冬玉、孟德恕、袁进琳、袁家军、徐力群、徐广国、郭 虎、黄占华、黄宗信、崔 波、章建忠、彭友东、傅兴国、蔡国英、冀晓军
候补委员(共12名 按得票多少为序):
马文娟(女,回族)、周金柱(回族)、李 杰、路 芳(女)、何文浩、妥永苍(回族)、梁积裕、何正荣(回族)、董 玲(女)、陈淑惠(女,回族)、杨 柳(女,回族)、尤艳茹(女)
第十届
2007年6月10日,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陈建国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王正伟(回族)、于革胜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当选为自治区党委常委的还有项宗西崔波徐松南刘晓滨陈二曦齐同生刘慧(女,回族)、马金虎(回族)、杨春光苏德良
委员名单:
(共65名 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革胜 马 力(回族) 马 夫(回族) 马三刚(回族) 马金虎(回族) 马勇霞(女,回族) 马清贵(回族) 王正伟(回族) 王永平 王和新 王儒贵(回族) 甘国江 田 明 田成江(回族) 白金慈(回族) 白雪山 朱玉华 刘 云 刘 桓(回族) 刘 慧(女,回族) 刘小河 刘天锡 刘学军 刘语平 刘晓滨 刘慧芳(女) 齐同生 苏德良 李 锐(回族) 李文华 李文章 李志仁(回族) 李克强 李彦凯(回族) 李淑芬(女) 杨国林(回族) 杨春光 杨惠玲(女,回族) 肖云刚 吴玉才(回族) 吴洪相 何学清 何建国(回族) 邸国卫 张文江 张乐琴(女,回族) 张来武 张学武 陈二曦 陈建国 周 舒 周建军 郑小明 项宗西 赵永彪 郝林海 袁进琳 徐松南 陶 源 曹 刚 崔 波 章建忠 蔡国英 薛塞峰(女) 魏锡良
候补委员
(共12名 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
卢苏萍(女) 陆 冰(女) 郭 虎 马力克 白尚成(回族) 张克洪 白 皋 刘立言(女) 刘 卉(女) 蔡 明 马文娟(女,回族) 冀晓军。
第九届
2002年6月10日,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陈建国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马启智(回族)、韩茂华刘丰富陈希明(女)、马文学(回族)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当选为自治区党委常委的还有卢普阳马锡广陈进玉王正伟(回族)、于革胜李顺桃李东东(女)。
第八届
2002年3月26日,中共中央决定:陈建国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山东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由于年龄原因,毛如柏同志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1998年4月28日,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毛如柏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马启智(回族)、韩茂华任启兴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当选为自治区党委常委的还有卢普阳马锡广刘丰富陈希明(女)、马文学(回族)、周生贤王正伟(回族)。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
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于革胜、马文学(回族)、马占山(回族)、马玉章(回族)、马启智(回族)、马骏廷(回族)、马锡广、王正伟(回族)、王魁才(满族)、毛如柏、邓万、卢普阳、吕重光、任启兴、刘仲(回族)、刘丰富、杨玉琴(女)、杨应科(回族)、杨国林(回族)、李一凡、李正才、李玉华(女,回族)、李顺桃、余今晓、张小素(女)、张吉生(回族)、陈守信、陈希明(女)、陈育宁、苑尔卓、周文吉(回族)、周生贤、庞明元(回族)、郑小明、项宗西、胡叙明、赵廷杰、海巨增(回族)、崔永庆、韩茂华、黑俊英(女,回族)、戴万忠。
候补委员(以得票多少为序):张万寿、曹服业、张全太、陈宁、张默、钱根芳、张怀武、马夫(回族)、雒秀兰(女)。
第七届
1993年4月29日,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黄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白立忱(回族)、姚敏学马启智(回族)、康义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当选为自治区党委常委的还有胡世浩李俊杰任启兴程法光马锡广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钊(女,回)、马文学(回)、马文亮(回)、马启智(回)、马锡广、王文义、王贵增(回)、尤兆忠(回)、仝开锦(回)、白立忱(回)、师梦雄、任怀祥、任启兴、刘仲(回)、刘丰富、杨应科(回)、杨茂林、杨国林(回)、芮存章、苏焕兰(满)、李俊杰、余今晓、邹献朝、张志刚、张位正、陈希明(女)、陈敏求、苑尔卓、周生贤、周秋英(女)、胡世浩、胡叙明、姚敏学、黄磺、崔永庆、康义、董家林、程法光、摆世忠(回)。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七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名单(按得票多少为序)
马桂芬(女,维吾尔族)、马骏廷(回)、王英福、黄超雄、白武昌、郑小明、孔凡元、张怀武、李玉华(女)、王先荣(女)。
第六届
1988年7月1日,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选出领导机构。自治区党委常委:沈达人白立忱刘国范刘学基、蔡竹林、白振华、马英亮。沈达人当选为自治区党委书记,白立忱、刘国范为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名单(34名 以姓氏笔划为序)
马钊(女,回)、马飞龙(回)、马启智(回)、马启新(回)、马英亮(回)、卢光才、白立忱(回)、白振华(回)、任启兴、刘国范、刘学基、苏尚礼(回)、李成玉(回)、李俊杰、杨树德、杨惠云(女,回)、杨福亭、沈达人、张立志、张志刚、陈树兰(女)、周生贤、周安科、赵秀英(女,回)、胡叙明、柳登旺、徐世祥、康义、惠连杰、程法光、蔡竹林、樊哺生(女)、薛维堂、魏世成。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六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名单(10名 以得票多少为序)
丁志臣、张铁、马桂芬(女,维吾尔)、王玉国(回)、李桂林、张小素(女)、金国章(回)、郭恩山(回)、雒秀兰(女)、任天芳。
第五届
1983年7月17日至23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次代表大会在银川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由45名委员和10名候补委员组成的区党委第五届委员会、由30名委员组成的顾问委员会和由22名委员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区党委五届一次全会和顾问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领导机构。李学智、黑伯理、郝廷藻、李恽和、申效曾、赵敏、刘国范、马思忠、蔡竹林当选为区党委常委。李学智任书记,黑伯理、郝廷藻、李恽和、申效曾任副书记。薛宏福、史玉林、蒋光东、张程、杨辛、许尚志、白新才、冯德厚当选为区顾委常委。薛宏福任主任,史玉林任副主任。文力、马廷荣、于程九、马树祥、翟裕民、刘仲、张鸣中、樊福昌当选为区纪检委常委。文力任书记,马廷荣、于程九、马树祥任副书记。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
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马立凯、马启新、马英亮、马思忠、马洪森、马基新、王一宁、王希蒙、王国相、王国美、王树贞、王燕鑫、文力、邓溪晨、申效曾、白振华、刘永廉、刘国范、刘学基、李迅、李成玉、李学智、李恽和、杨惠云、杨瑞周、张立志、陈冠五、陈树兰、季希明、周幼文、赵敏、赵秀英、郝延藻、荆峋、哈贵廉、顾页、徐芋、徐天有、郭永诚、崔冠亚、阎正国、惠连杰、黑伯理、蔡竹林、薛维堂。
候补委员(以得票多少为序)
李宗光、徐世祥、王浑、刘岳杰、郭恩山、马桂芬、张淑华、各方雒秀兰、杨兴国、赵志强。
第四届
1978年4月12日至16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在银川举行。会议正式代表472人,代表全区13万名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由51名委员,12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届委员会。
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丁毅民、马信、马玉槐、马金花、马思忠、马维林、王玉英、王占山、王秉仁、文力、兰天民、史玉林、刘学荣、江云、孙宝成、杨一木、杨生桂、杨正喜、李力、李学智、李桂珍、李庶民、张源、张立志、张俊贤、邵井蛙、陈光武、陈树兰、陈静波、林山、林蔚然、图布、罗文蔚、明翠华、宝尔扣、俞鉴、徐芋、郭华、郭文举、郭茂林、高凤宝、莘长智、夏似萍、黄经耀、康志杰、鹿鸣、韩光霞、谢守栋、蔡剑桥、霍土廉、薛宏福。
候补委员:王一宁、王文焕、王瑞芝、米田、安志贵、李宝权、张景库、吴国标、吴阁华、范士学、谢正飞、黎锦凤。
常委:霍士廉、黄经耀、邵井蛙、李学智、马玉槐、薛宏福、江云、杨一木、马思忠、林蔚然、陈静波、陈冰。
第一书记:霍士廉
书记:黄经耀、邵井蛙、李学智、马玉槐;
副书记:薛宏福。
会议选举李学智为区党委纪检委书记,史玉林、张俊贤、于程九为副书记。
第三届
1971年8月11日至18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在银川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届委员会。
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丁毅民、于学进、马思忠、王克、王彬、王玉英、王全茂、王志强、毛至善、兰天民、石道儒、田义、刘万保、刘春山、刘震寰、安建国、乔克广、何志超、邵井蛙、陈养山、李学智、李振荣、李桂珍、李跃松、李凯国、张克华、张怀礼、张桂金、张晓林、杨桂芳、辛崇岫、周兴军、宝尔扣、林润忠、姜玉安、施夫俊、柳茂春、赵志强、赵炳伦、郭文举、高锐、高生祥、席凤州、格日勒图、贾岳坤、贾继毅、贾根成、康健民、董滋全、锁云龙、程焕卿、蔡剑桥、潘景和。
候补委员:王明亮、安志贵、吴振亚、张敏、杨桂芳、徐梅蓉、夏生秀、韩新民、蒋玉兰、潘凤英。
三届一次会议选出常委14名:康健民、高锐、张桂金、王志强、邵井蛙、赵志强、姜玉安、陈养山、兰天民、张怀礼、蔡剑桥、李跃松、马思忠、锁云龙。
第一书记:康健民
第二书记:高锐;
书记:张桂金;
副书记:王志强、邵井蛙、赵志强(女)。
第二届
1964年1月30日至2月10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在银川举行。大会选出了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届委员会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选出区党委委员30人,候补委员13人。
委员是:杨静仁、李景林、甘春雷、马玉槐、吴生秀、江云、王金璋、朱声达、马信、刘震寰、金浪白、马佩勋、杨沧、鹿鸣、杨正喜、方明、江波、黎光、罗文蔚、张文林、冯茂、胡永连、韩效忠、马志新、史玉林、胡春甫、武韵庵、夏似萍、储仲余。
候补委员:张兴、赵延年、郭文举、赵征、苏冰、张源、陈静波、王克、孙昶、哈炯磊、马思忠、马登银、王志强。
区党委常委:(11人)杨静仁、李景林、甘春雷、马玉槐、吴生秀、江云、王金漳、朱声达、马信、刘震寰、金浪白。
区党委第一书记:杨静仁
区党委第二书记:李景林;
区党委书记处书记:甘春雷、马玉槐、吴生秀;
区党委书记处候补书记:江云。
甘春雷为监察委员会书记。
第一届
1959年2月25日至3月2日,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届代表大会在银川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289人,代表着全区38715名党员。
选举产生了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届委员会,其中委员28人,候补委员8人,常委14人。委员(按得票多少排列,票数相同则按姓氏笔划排列):
马佩勋、王志强、甘春雷、刘格平、刘震寰、朱声达、罗成德、鹿鸣、杨沧、马玉槐、汪锋、李景林、吴生秀、杨正喜、王金璋、方明、江波、金浪白、郝玉山、黎光、马信、罗文蔚、张文林、黑伯理、马思义、冯茂、韩幽桐、李微冬。
候补委员8人:
马世芬、胡永连、杨辛、韩效忠、马志新、王克、张兴、韩觉民。
区党委常委:汪锋、李景林、刘格平、甘春雷、马玉槐、罗成德、吴生秀、王金漳、王志强、郝玉山、马信、刘震寰、朱声达、金浪白。
区党委第一书记:汪锋
区党委第二书记:李景林;
区党委书记处书记:刘格平、甘春雷、马玉槐、罗成德、吴生秀(吴生秀是一九六二年中央任命的书记处书记)。
会议还选举产生了中共宁夏区委监察委员会。甘春雷当选为书记,马佩勋、马志新、路思温当选为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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