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Chinese Professional Football League,缩写“CFL”),简称“中足联”,于2025年1月23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由中国境内从事男子职业足球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是中国足球协会认可的,在国际上代表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社团组织。中足联负责组织、运营各级职业联赛;拟定和实施职业联赛发展规划;拟定职业联赛俱乐部的准入制度、青训制度等。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为李克敏。
历史沿革
成立背景
长期以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中国足协对职业联赛“管、办、督”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制约监督,导致职业联赛问题丛生,既影响了联赛健康发展,又易滋生腐败。
1989年,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的前期,中国足协就曾提出过实体化建议,也就是后来所说的“管办分离”。中国足球职业化早期的“管办不分”,主要是集中在“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这一原来的处级单位国家体委足球处演变而来的司局级机构,和中国足协“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体育总局、中国足协坚持将足球改革和反腐一体谋划推进,以打造“公平、干净、安全、平稳、有序”的职业联赛为目标,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职业联赛综合治理和系统施治,推动职业联赛发展形成由乱转治的新局面,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全国足球界对推进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管办分离”的说法,首次被正式提出是在2004年。当年,7家中超俱乐部组成“G7联盟”,矛头直指联赛“管办不分”。2005年,中超公司成立,但中国足球依然保留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在缺少有效监管的情况下,中国足球假赌黑泛滥,终于在2010年爆发了第一次大规模的“反腐扫黑”运动,谢亚龙、杨一民、南勇等足协高官锒铛入狱。
2010年,中国足球的“管办分离”就被确定为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改革方向。2015年3月,《
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正式对外公布,明确提出要改进完善职业联赛体制;提出了“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职业联赛理事会,负责组织和管理职业联赛”的要求。根据方案,中国足球的实行“管办分离”,中国足协彻底“协会化”,正式脱钩体育总局。
2017年1月5日,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则正式注销,这意味着中国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正式脱钩成为独立的社团法人。这也被看做是“管办分离”的里程碑事件。然而,行政层面实现了“管办分离”,却未实现实际意义上的“管办分离”。此时的“管办不分”,具体而言,是中国足协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联赛由足协主办,又由足协管理,无论是足协还是联赛,依然缺少长效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正好又赶上了“金元足球”时代,以至于中国足球再度沦为腐败的重灾区,所以新一轮的“反腐扫黑”,陈戌源、杜兆才、李铁等多人落马。
筹备工作
2021年7月,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联合会(简称:中足联)筹备工作会议在上海举行。当时一直都是由“职业联盟筹备组”负责对三级联赛进行运营和管理等,因“职业联盟”这个名字审核未能获得通过,后曾计划以“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联合会”为名申请注册。
2021年起,中足联筹备组开始正式运营职业联赛,从2021赛季到2024赛季,职业联赛都是由中足联筹备组运营,但受到多重因素限制,中足联始终未能正式落地。2024年10月,国庆假期结束后,原天津市体育局局长、原中国足协执委李克敏已经进入到中足联筹备组工作。
2024年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足球振兴发展相关工作,指出振兴足球是建设体育强国的重点工作。国务院推进足球改革发展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会议,对推进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体育总局、中国足协开展调研论证,学习借鉴欧洲“五大联赛”和日本、韩国等国家先进经验,研究制定了《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正式成立
2024年12月19日,三级职业联赛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最后,三级联赛俱乐部代表对中足联议事委员理事进行了非正式投票,选出了中超4名理事,中甲3名理事,中乙2名理事。理事人选的最终出炉,由后续会议确定。同年,在筹备历时3年多后,中足联获得批准成立。
2025年1月9日,中国足协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称,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组建方案已按程序报批,并进行注册、联赛制度完善、运营主体调整等工作,设立三级联赛议事委员会负责竞赛组织。经中国足协授权,中足联主要负责三级职业联赛的竞赛组织和商业运营工作。
2025年1月23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宣读民政部关于准予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成立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正式成立。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章程》《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等文件,以及中足联申请成为中国足协会员、设立中足联纪律与道德委员会等事项。《章程》规定了中足联的业务范围、会员管理、组织机构与负责人设置、资产管理等主要内容。中足联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正式落地实施。
机构职责
中国足球行政管理和职业足球联赛运营彻底分开,中足联与中国足协共同对中国足球进行“一个足球分两半”的管理,共同为联赛出力。《中国足协和中足联关于职业联赛相关工作的职责清单》,对双方的责权利作出了明确安排。
中国足协
中国足协拥有职业联赛的所有权和监管权,将职业联赛管理政策制度制定权限授予中足联,不再参与职业联赛组织运营,主要通过对中足联制定的职业联赛管理重要政策制度进行备案审核、负责职业联赛纠纷解决等方式,实现对职业联赛的行业监管;同时专注于国家队、青少年培训及社会足球的发展。
为保持裁判工作的独立性和公平性,职业联赛的裁判员选派、评议和处罚等管理工作仍由中国足协负责。
中足联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是由境内从事男子职业足球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在中国足球协会授权下,负责组织和运营各级职业联赛。中足联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是中国足球协会认可的,在国际上代表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社团组织。
中足联拥有职业联赛的经营权和收益分配权,以会员形式加入中国足协。业务范围包括:负责组织、运营各级职业联赛;拟定和实施职业联赛发展规划;拟定职业联赛俱乐部的准入制度、青训制度、职业球员注册转会制度、外籍球员制度、俱乐部异地迁移和股权转让制度等职业联赛管理制度等。
中足联在中国及国外具有代表性角色,依法依规的运营机制,确保所有资金和活动符合非营利性质,建立严密的管理框架和行业自律机制。
建设目标
核心目标
中足联的核心目标为推动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发展,维护俱乐部利益、提升竞技水平,同时促进青少年足球和国家队建设。
中期目标
中足联中期目标为完善职业联赛制度体系,提升竞技水平,支持国家队建设,促进国际交流。远期目标为,深化体制改革,实现联赛管理科学化,推动俱乐部健康稳定发展。
组织架构
中足联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组建新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专项委员会(如三级联赛议事委员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等)以及秘书处等机构。中足联还设监事及党委。
机构成员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其中,初始单位会员为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
主要领导
中足联下设首届理事会共有17名理事,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代表、体育行政部门代表、足协代表、俱乐部代表、知名足球专业人士、社会人士和专家代表等。其中俱乐部代表9人,超过理事会的半数;同时,中超、中甲、中乙联赛议事委员会主任作为中足联副理事长,参加中足联理事长办公会,参与研究处理中足联的日常工作。
机构文化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标识主体为英文缩写“CFL”,色彩整体为中国红,图形为巨龙环抱金色足球。标识向右倾斜以体现足球的速度感与力量感;其中字母C与F相互交织,共同勾勒出一条巨龙腾空而起,灵感源自足球在空中划出的完美弧线,寓意着职业足球激情与梦想的飞扬。巨龙腾飞的姿态,象征着中超、中甲、中乙三级联赛齐头并进、蓬勃发展,在中足联的带领下,共同书写中国职业足球新篇章。
中足联logo的其他展示形态有中英文全称竖排、中英文全称横排及徽章。
社会意义
中足联成立给足球行业乃至整个体育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反馈,意味着中国职业足球迈出关键的一步,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也将进一步助推中国职业足球的发展。推进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是深化足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标志,是促进职业联赛健康稳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坚决铲除腐败问题、净化足球行业风气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推进职业联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职业联赛在带动足球普及、吸引青少年、培育足球文化、壮大足球产业、为国家队培养人才等方面的战略支撑作用。
机构评价
中足联正式挂牌成立,将调整中国足协既办赛又监管的模式,构建“管办分离、职责明确、产权清晰、组织完善、管理科学”的职业联赛管理体制,厘清体育总局、中国足协和中足联等各方职责,充分发挥职业俱乐部主体作用,提升管理水平,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走上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健康发展道路。(央视新闻 评)
中足联正式成立之后,联赛管理机构的级别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对于职业联赛政策的保障,以及职业联赛政策的稳定性非常重要。此外,中足联对于俱乐部权益的维护还是相对清晰的,俱乐部有望获得更多的话语权。(足球报 评)
中足联虽肩负推动中国足球发展的使命,但前路漫漫。它能否突破困境,让中国足球迎来春天,不仅考验中足联的能力,也需要各方齐心协力。中足联的成立是一个好的开始,但中国足球积弊已久,改革之路依然漫长,不可能一蹴而就。对于新生的中足联,我们不妨多给一些鼓励支持,且观后效。(上观新闻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