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由全国豆制品、粉丝生产经营及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组成。是跨地区、跨部门、不分所有制的全国性、非赢利性行业组织。它是根据自愿参加、平等互利的原则组成,按照民主协商原则开展工作。
机构简介
委员会的宗旨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为促进豆制品工业生产经营、科技进步、管理水平的提高,振兴中国豆制品工业作贡献。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在委员会会员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既反映豆制品行业的愿望和要求,为企业服务,又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做好行业管理工作,推动豆制品行业发展。
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 of volunteer participation and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Soybean Products Committee of China National Food Industry Association is consisted of the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which manufacture and manage soyfoods,fensi and or so .It is a national ,nonprofit organization that is transregional ,transdepartment and with no ownership.
The purpose of the committee is improve the level of the management and technology of soybean products industry. Its main task is to build a bridge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the member of the committee . It can not only reflect the aspiration and demand of the soybean products industry but also receive the commit of the government to work for the trades,management and promote the soybean products industry .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简称中豆委)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分支机构,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中豆委是由全国豆制品及粉丝企业、事业单位,相关的生产、流通、科研、院校等部门和单位自愿组成的跨地区、跨部门、不受所有制限制的非盈利性的行业组织。
第三条 中豆委的
宗旨:通过组织行业经济技术活动,旨在引导消费,规范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需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与政府间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加强行业管理,增进行业的技术进步,促进我国豆制品工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职 能 和 任 务
第五条 中豆委的主要职能和任务综合为:行业管理、技术交流、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和书刊编辑。其具体任务如下:
(一)积极引导豆制品企业贯彻国家有关部门豆制品行业的方针政策,收集整理分析豆制品行业的统计资料,编制豆制品行业发展规划;向有关部门提出豆制品行业的建议,反映企业在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要求。
(二)组织豆制品企业进行国内外技术交流和商务考察,开展行业咨询服务,举办国内外展销会、博览会和交易会,开拓市场。协调
会员关系,通过内部协调机制,协调会员、企业之间的矛盾,反映会员企业的要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沟通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包括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交流,为豆制品企业提供争创名牌、著名商标和安全卫生食品方面的相关服务.。
(四)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和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豆制品市场进行整顿和管理,搞好行业自律,引导市场消费。
(五)承担豆制品行业国家标准的组织制定,并负责贯彻实施。
(六)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中豆委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名誉(或荣誉)会员两种。
(一)团体会员:凡从事豆制品工业生产、流通、管理、科研、设计、教学等企业、事业单位,经申请批 准成为团体会员。
(二)名誉(或荣誉)会员:对我国豆制品行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专家、教授、工程技术人员以及热心帮助我国豆制品行业发展并有贡献的外籍学者、企业家和海外侨胞经中豆委会员单位推荐,委员大会审查批准,可以吸收或授予中豆委的名誉(或荣誉)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均承认并遵守中豆委章程,自愿提出申请,能积极参加中豆委的各项活动,并按期交纳会费。
(二)团体会员具有法人资格。
(三)团体会员应能热心于豆制品行业的各项事业,并为豆制品行业作出贡献。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向中豆委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会员单位介绍。
(三)经全体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四)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经自愿申请,由中豆委统一发放会员证书。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中豆委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优先获得中豆委印发的有关资料和刊物;
(四)在生产、技术、管理、信息、培训等方面,享受咨询服务的优先权或优惠权;
(五)对中豆委工作的建议批评权和监督权;
(六)有退会自由,但需办理退会手续。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中豆委章程,执行中豆委决议;
(二)维护中豆委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积极参加中豆委的各项活动,完成中豆委委托的工作;
(四)积极向中豆委反映行业情况,生产经营管理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等各方面信息(专利及有偿转让的技术秘密出外),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五)向中豆委反映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向中豆委提出,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委员会或秘书长以上的人员会议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中豆委章程规定的义务的;
(二)有损中豆委名誉或违背中豆委宗旨行为的;
(三)连续二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中豆委组织的活动的;
第十三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和依法取缔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团,其会籍自动取消。
第十四条 对于已除名和自动取消会籍的会员,要收回其会员证,并予以通报。
第四章 组 织 机 构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为中豆委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中豆委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三)审议批准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委员会的财务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每一年召开一次副秘书长以上人员会议。
第十八条 中豆委秘书处为中豆委日常办事机构,秘书长、副秘书长实行聘任制,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第五章 财 务 管 理
第十九条 中豆委可通过以下途径取得经费: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政府及上级委托中豆委工作所下拨的经费;
(三)捐赠;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各种有偿服务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中豆委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六章 变 更、终 止
第二十一条 中豆委变更、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请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审查同意。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
权利与义务
会员权利
1、会员代表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
3、对本会会费收支的监督权;
4、享受信息服务
● 获取每期《中国豆制品产业》;
● 赠送《中国豆制品企事业名录》或《豆腐的科学》;
● 在协会网站免费登载企业相关信息并获取信息;
● 通过协会网站,会员除浏览公共信息外,还可利用从协会获取的用户名和密码浏览专门信息;通过协会月刊和简讯,会员可以获得国外商业最新发展趋势、有关行业发展报告及相关数据等信息。
5、享受政策咨询服务。如行业政策、法规及标准咨询,代表企业向有关部门反映合理诉求。
6、行业交流服务。
● 协助会员进行推广活动;
● 根据会员要求,协助组织会员间交流;
● 分领域组织相关会员进行系列沙龙活动;
● 评选优秀会员。
7、优惠获得协会出版的各类书刊;优先享受协会的统计分析数据;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出国考察等活动等;优惠参加协会举办的会议、培训、研讨及展览活动等。
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按期缴纳会费;
4、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如研究成果进展、政策变化等;
5、积极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