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教育局是博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
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规定;管理县级教育经费,监督各学校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对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四)综合管理
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学校的教育、远程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的管理。
(五)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协调规划、管理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室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档案管理。
(六)规划并负责县直属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全县学校的组织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负责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
(七)主管学校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八)负责全县公立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的教师招聘工作;主管全县教师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九)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统战、治安保卫和社团管理的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能:1、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2、负责督查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3、负责本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并督办落实;4、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保卫及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5、负责教育信息的收集和发布;6、负责教育局网站的管理;7、负责无纸化办公工作的开展与落实;8、根据局机关中心工作开展调研。
二、教育股
职能:1、负责全县基础教育的行政管理及学前教育管理工作;2、指导学校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及按时基本普及高中教育;3、负责学校德育、体育、卫生和青少年科普、艺术教育、特殊教育工作;4、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5、负责初、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6承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的申办审批业务;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财股
职能:1、负责普教经费财务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各镇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2、负责做好各镇、校正常经费的核算和调拨工作;3、负责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各种经费的调剂计划;4、协助杜保部门做好教师的医疗保障工作。
四、人事股
职能:1、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调配,教师招聘,干部考察任免工作;2、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工资调整,办理离退休及老干部服务工作;3、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4、负责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教师培训,考核评估工作;5、负责学校职工编制核定机构改革实施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及年度考核工作;6、负责本系统招工、招干工作;7、负责教师职务评审的呈报工作;8、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贯彻《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工作;9、负责评议、推荐、呈报中小学特级教师和各种各级先进、劳模工作。
五、监察室
职能: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教育局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党委和教育局全面负责。其职责是: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2、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3、监督检查党委和教育局所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单位的决议、决定情况;4、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委所管组织(单位)的党员领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委所管组织党员的控告和申诉;5、负责查处教育系统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及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查、控告。
六、考试中心
职能:1、贯彻落实省市招生文件精神,抓好考风考纪,依法治考;2、负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组织考试和招生工作;3、负责自考毕业生办证工作;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教研室
职能:1、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基础教育各阶段课程实施方案、负责基础教育课程开发与研究、并参与管理;2、根据规定和需要组织编写中小学各学科配套教材和教改辅助资料,指导用好教学用书、做好配套教材和教辅资料的使用指导与管理;3、根据课程实施要求制定教学规范优化教学过程,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和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组织学科竞赛等,评选优秀教学成果;4、为基础教育信息网络建设提供教学信息资源;5、组织教学检查,负责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为教育部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学校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服务。
八、教仪站
职能:1、负责规划、协调、配备、管理、咨询学校现代化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各类功能室、图书馆建设、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2、负责推进全县学校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拟定各级各类学校计算机的配备、校园网的配备和电化教育硬件的装备方案;3、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各类功能教室的配备、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工作;4、负责拟定中小学实验教师及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及指导培训工作;5、负责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电化教育、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做好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
九、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职能:1.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善助学体系;2.管理各类学生资助档案;3.负责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核,协助银行做好贷款的发放及相应的管理工作;4.管理和评审各类贫困助学金;5.负责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十、德育工作指导中心
职能:1.综合管理、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制定和实施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规划;2.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3.指导学校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4.组织开展德育工作研究,加强德育工作网络化建设,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开展校园心理文化活动,营造健康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十一、督导室(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职能:1、对本行政区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2、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制度及评估指标体系;3、对下级人民政府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4、对本行政区域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5、参与对下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的实绩进行考核;6、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的职责进行督导;7、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及教师工资的发放进行督导、检查;8、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督导评估及其办学水平等级评估;9、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专项督导,向本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反映分情况、提出建议;10、组织教育督导科研和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工作;11、参与评审教育先进集体与个人;12、承办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县成教办
职能:1、指导全县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2、协助县广播电视大学开展有关业务工作。3、做好举办培训中心的审查、登记、审批、发证、换证、年审等工作。4、对全县的中职学校和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进行管理。
十三、学校安全维稳和后勤保障股
职能:1.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及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等;2.组织协调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3.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4.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工作专项指导。指导公立学校的保卫工作;5.配合县委综治委、维稳办、“610”办做好各项工作;6.负责制定全县勤工俭学发展规划,指导支持和协助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6.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
领导介绍
叶志雄(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教育局全面工作。
赖其珍(县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局党组副书记):协助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和内部审计、行政审批工作。
周建华(县教育系统党委副书记、局党组成员):协助党委书记主持县教育系统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政办(服务大厅、信访办、综治办)、电教站(教育信息中心)、团委、督查办,负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工作,协助做好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黄衍营(县教育系统党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分管计财股、结算中心,负责教育经费安排、会计核算、教育收费、建设及资产管理工作。
曾月明(县教育系统党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学校安全与后勤保障股、人事股、工会,负责组织人事、师资培训、安全与后勤保障、老干工作。
刘淑莹(县教育局副局长):分管督导室、体卫艺指导中心、妇委会,负责教育督导、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
曹善开(县教育系统党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教研室、德育工作指导中心,负责教育质量监测、关工委工作。
徐献基(县教育系统党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职成办、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负责教育资助、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联系纪检监察工作。
邓世权(县教育系统党委委员、局党组成员、考试中心主任):分管教育股,负责教育考试、招生工作。
梁丽丝(挂任局长助理):协助局长工作,协管人事股、学校安全与后勤保障股、工会,分管食品安全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