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是厦门市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交通运输行业(不含港口,下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行业经济政策;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协调各种交通运输形式,组织拟订全市公路、铁路、公共交通、航空、邮电通讯总体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和组织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综合运输生产、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计划与年度计划。
3、承担全市公路、铁路、公共交通、航空、邮电等交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监控、预测和运行信息发布责任,依法协调解决交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承担全市公路、公共交通、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养护、管理责任;协调全市铁路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和技术改造;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牵头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审查、招投标、安全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
5、承担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对道路客货运输、运输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和现代物流业等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负责道路交通运力和交通运输组织管理,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交通战备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按权限负责交通运输业及有关服务业的审核、审批、报批与监管等工作。
6、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或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使用、监督和审计;负责至全市交通基建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和审计;承担交通资金核算中心职责。
8、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开发、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技术和质量监督及环保、节能工作。
9、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责任;拟订和实施本地区交通战备保障计划,建立国防交通保障力量,组织实施本地区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等应急交通运输保障,配合军事部门做好民兵预备役及征兵工作;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承担道路涉外运输的审批、报批与监管责任;承担道路交通运输合资、合作、独资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及国(境)外交通运输企业在本市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核、报批与监管工作;归口协调、管理系统对港澳台交通与合作工作。
11、归口管理、协调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检查督办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秘、电子政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新闻宣传、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文电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协调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境)团组的报批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立法的规划及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建设工作,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解释与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职责,指导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产业发展和交通运输行业经济政策调研,拟订研究报告和行业政策文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企业改革及其管理工作;承担市交通行业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规划建设处
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参与编制全市邮电、民航的专项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分析、预测,发布有关信息;承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的整顿、规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投诉和事故;负责交通建设行业参建单位及人员的资格管理、审核以及报批;监督管理交通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等阶段的招投标;承担交通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许可审查审批和项目竣工验收;指导公路路政管理和公路养护工作,指导路政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战备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归口管理的市级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审核、申报及下达;跟踪归口管理的市级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进度、预算执行情况。
(四)总工程师办公室
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研究和交通运输发展产业政策研究;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研究解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工程技术问题、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对项目工可、初步设计提出行业审查意见;负责交通科研项目、技术改造、重要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学术交流工作;协调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编制与组织实施交通建设行业技术性规范与标准化建设。
(五)综合运输管理处(加挂轨道交通处)
承担涉及道路、铁路、水陆、航空等综合交通运输方式衔接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公共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起草全市道路运输有关政策,拟订道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道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员培训、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行业监督管理;承担道路运输线路、营运车辆等管理工作;承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及监管工作;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承担协调、管理交通运输系统涉外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的交通运输业及服务业的审核、报批与监管,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交通运输对台政策、规划、计划,归口协调交通运输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六)财务审计处(加挂交通资金核算中心)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平台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局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指导系统单位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承担编制局机关财务预决算及会计核算工作责任,审核直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检查分析财务预算和基建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使用、监督和审计工作;承担交通基建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监督和审计责任;承担直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财务执行情况的审计调查和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责任;承担交通成品油价税费改革返还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审计责任。
(七)物流与行业协调处
承担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市物流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物流产业发展工作;承担全市物流行业、部门、企业的业务协调,协调、衔接邮电和通讯业务;承担市海铁联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海铁等多式联合运输;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抢险救灾物资、战备物资和节日旅客运输;组织、协调发展物流产业的区域合作和交通运输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归口管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各类学会、协会等社团;会同物价等部门对运输价格实施监督检查;承担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安监与综治处
承担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责任,协调组织和指导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拟订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检查督促系统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和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系统安全生产事故,指导系统防火、防台风、防汛、防震工作;指导、检查系统出国(境)运输船舶安全保卫工作,办理出国(境)运输船舶船员通行证的政审;指导、检查督促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拟订系统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九)铁道处
组织拟订市铁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铁路建设投资、养护、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地方铁路建设与改造(专用线、轨道交通、道口、场站)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审查、工可评估等前期工作;组织实施市铁路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工程施工、招投标、质量管理、监理、施工安全工作;协调管理铁路专用线、铁路道口;协调和处理地方与国家铁路部门之间的相关业务;负责全市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的改造和建设。
(十)交通战备处
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规划本地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本地区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指导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和实施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指导、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配合军事部门组织系统民兵预备役、征兵、双拥共建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组织人事处
负责系统单位党的建设,指导系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归口管理、协调系统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职称审核、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承担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调系统宣传工作和职工思想工作;指导与协调系统统战、工青妇和计生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和党员因私出国(境)的党籍管理。
(十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协助机关党委加强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建设;承担局及所属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干部职工教育及作风纪律建设和群众工作。
机构荣誉
2019年5月14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荣获第十届中华环境奖。
2020年11月,获得福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现任领导
黄金德: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卓永强: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天德: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