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省境内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学院,位于吉林长春,建院于1948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法学院之一,中国法学著名的“五院四系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现已成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良好声誉、重要地位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
学院概况
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是中国共产党亲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法治人才培养机构。在十年文革的困难时期,全国高等教育遭受重创,法学学科几乎陷于瘫痪。在吉林大学法学专业的领导和教师的坚持与努力之下,法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得以保留,成为国内仅存的未遭撤销的两家法学教育单位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88年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经过七十余年的建设和完善,吉大法学学科现已成为我国法学研究的重镇、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智库、法治文明传承与交流的关键机构。
吉大法学学科高度重视师资队伍的培养和结构优化,经过不懈努力,形成了一支高水平、高学历、学科配置齐全的师资队伍。学院有专职教师110名,其中教授57名、副教授31名、讲师22名。教师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是一支学术功底深厚、创新精神显著、科研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年长教授老骥伏枥,树法学院学术风范;中年教师学术有成,继往开来,成为法学院中流砥柱;青年教师勤学不辍,慎思明辨,昭示着法学院未来发展。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重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房绍坤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育部重大人才计划青年学者蔡立东教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重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青年学者何志鹏教授等一批名师执鞭任教。学院现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教学名师2人、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重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教育部重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青年项目3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首席专家(召集人)1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项目首席专家2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12人、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2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7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人(提名奖2人)、吉林省长白山学者(长白山人才工程)8人、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22人、吉林大学鼎新学者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