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

中国战国时期军事家、政治家、改革家

吴起(?-前381年),卫国左氏(今地名有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西和曹县西北两说)人。中国战国初期军事家政治家改革家兵家代表人物之一。

人物生平
弃儒学兵
吴起出生在战国初期卫国一个“家累万金”的富有家庭。据说他为了在政治上求得发展,曾到处奔走寻找门路,花了不少钱,弄得倾家荡产,也没得到一官半职,遭到乡人的讥笑、诽谤。吴起为此气愤不过,杀了诽谤他的三十多个人。在临逃走时,他对母亲发誓说:“不当卿相,决不回卫。”吴起先去孔门弟子曾参之子曾申门下学习儒术。
母亲去世后,吴起没有按照儒家忠孝的信条回家奔丧守孝。曾申认为他不孝,不配做儒家的门徒,跟吴起断绝了师生关系。此后,吴起弃儒学兵。
侍奉鲁君
鲁元公十七年,齐宣公发兵攻打鲁国。鲁元公想任用吴起,但吴起妻子是齐国人,元公疑。吴起渴望功成名就,于是杀掉妻子表示不偏向齐国(关于杀妻一事,仅见《史记》,时代更早的《韩非子》载为因他事休妻,且为离卫而非求将于鲁,见“轶事典故”部分)。元公任命吴起为将,大败齐军。后来鲁人向元公进谗,认为吴起为人“猜忍”,且过大的战果容易招致“诸侯图鲁”,又任用吴起,将得罪于鲁的兄弟之国卫。而元公心中也对吴起产生了怀疑,遂辞谢吴起,不授其官职。大约在鲁穆公在位初年,因主公季孙氏被杀,经人劝说,吴起离开鲁国。
收取河西
离开鲁国之后,吴起听说魏文侯贤明,于是前往魏国投靠文侯。文侯询问大臣李克的意见,李克认为吴起虽“好色”,但用兵连司马穰苴都不能相比。大约在魏文侯三十七年(前409年),文侯任命吴起为主将,命他攻克秦国河西地区的临晋(今陕西大荔东南)、元里(今陕西澄城南)、洛阴(今陕西大荔西南)、郃阳(今陕西合阳东南)等地并筑城,并在同年或第二年(前408年)再次攻打秦国,一度长驱至郑县。而秦国只能退守至洛水,沿河修建防御工事加以防守。在与秦军作战期间,吴起从不自视比普通士卒高人一等,夜晚就睡在不加平整的田埂上,用树叶遮盖身体来躲避霜露的侵袭。这样加上魏文侯三十四年(前412年)被公子魏击占领的繁、庞(今陕西韩城东南)二地,魏国全部占有原本属于秦国的河西地区,并在此设立西河郡。经国相翟璜推荐,由吴起担任首任西河郡守。
就在魏攻河西之后不久,文侯命乐羊为主将,进攻中山国,又命吴起率战胜于河西之师,合击中山,更命魏击监督而主其事。经过三年苦战,乐羊、吴起于魏文侯四十年(前406年)占领了中山国。
吴起担任西河郡守期间,向孔子的弟子、当时居于西河的子夏学习儒家思想,并改革魏国兵制,创立武卒制。后来公叔痤便统率吴起训练的武卒部队击败了韩赵联军。吴起担任西河郡守期间,为抵御秦国的进攻,修筑了吴城(今山西孝义西南)。
魏文侯五十年(前396年),文侯去世,魏击袭位,是为魏武侯。武侯初年,文侯时代的功臣先后谢世,此时吴起仍为西河守,功高而不得居相位,因而与新任相国田文(一作商文)有论功之举(参见“轶事典故-田文论相”)。
魏武侯七年(前389年),秦惠公出兵五十万,攻打魏国的阴晋。吴起亲自率领其中没有立过军功的五万人,外加战车五百辆、骑兵三千大败秦军(参见词条阴晋之战,也有学者认为此役发生时吴起已在魏武侯六年离魏奔楚,故未参与此役)。
吴子》称吴起在河西期间,“与诸侯大战七十六,全胜六十四,余则钧解。辟土四面,拓地千里,皆起之功也”。虽有夸大,但亦见其战功之卓著。
魏武侯九年(前387年),武侯以吴起为将,率军讨伐齐国,直至灵丘(今山东滕县)而回。
变法强楚
约在魏武侯九年(前387年)后,吴起遭幸臣王错(一说公叔痤,但被认为是误记)谗害,受到武侯的猜疑,于是离开魏国,向南投奔楚国
楚悼王得到吴起后,任命他为北部重镇宛城的守,负责防御韩、魏。吴起积极巡视下辖县,悉心治理宛郡。一年后,悼王升授吴起为令尹。担任令尹后的吴起在楚国国内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具体措施有:
经过吴起变法后的楚国国力强大,向南攻打百越,将楚国疆域扩展到洞庭(今江西南部)、苍梧郡(今湖南、广西)一带,加强了中原与岭南在经济、文化上的交流;同时巩固了楚国对所占的陈、蔡故地的统治(一说是为夺回被韩魏侵占的部分陈蔡之地;还有一说是陈蔡已复国,此举意在蚕食陈国和蔡国土地)。楚悼王二十一年(前381年),在吴起的指挥下,楚军北上援助遭魏国攻击的赵国,与魏军大战于州(今河南温县东北)西。楚军穿越梁门(位于大梁西北的关塞),驻军林中(位于梁门以北),饮马于黄河,切断魏国河内郡与首都安邑(今山西省夏县)的联系。赵国则借助楚国的攻势,火攻棘蒲(今河北魏县南),攻克黄城(今河南内黄),楚、赵两国大败魏军。此时,诸侯都畏惧楚国的强大,这是吴起在楚变法后所取得的大胜利。
但是,吴起在变法中,曾遭到楚国旧贵族的反对,史称贵人“皆甚苦之”。甚至连改变“两版垣”的简陋建筑方法也“见恶”。还在出行巡视时遇到大臣屈宜臼的指责。尽管吴起坚持变法,取得了成效,但他进行的种种措施触犯了旧贵族的利益,招致了他们的怨恨,为自己埋下了杀身之祸。
惨遭杀害
楚悼王二十一年(前381年),就在楚军于前线接连获胜之际,楚悼王去世。吴起前往治丧处,被心怀不满的楚国贵族们用箭射伤。吴起大叫着说:“我让你们看看我是如何用兵的。”他拔出箭逃到楚悼王停尸的地方,将箭插在楚悼王的尸体上,马上喊道:“群臣作乱,谋害我王。”贵族在射杀吴起的同时也射中了楚悼王的尸体。按照楚国法律的规定,“丽兵于王尸者”,将被诛灭三族。新即位的楚肃王根据此规定,命令尹把射杀吴起时射中楚悼王尸体的人全部处死,受牵连被灭族的有七十多家。《吕氏春秋》认为:“吴起之智可谓捷矣。”吴起的尸身也被处以车裂肢解之刑。吴起死后,他在楚国的变法宣告失败。
唐朝上元元年(760年),唐肃宗追封姜尚武成王,以历代良将“为十哲象坐侍”于武成王庙,吴起便是其中之一。及至宋代宣和五年(1123年),宋室依照唐代惯例,仍以古代的七十二位名将从祀武成王庙,其中包括吴起。同时,吴起还被追封爵位为广宗伯。在宋明时期成书的《十七史百将传》《广名将传》等兵书,亦将吴起列于其中。
主要影响
政治改革
主词条:吴起变法
楚国时,作为令尹的吴起全力辅佐楚悼王进行变法。他变法的原则大致有三条:
吴起确立变法原则之后,在楚国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改革:
吴起在楚国的变法持续数年,虽然因支持他变法的楚悼王去世而终结,但却在此期间收到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使楚国迅速发展,进一步扩大了疆域,出现了“南平百越,北并(一说应为“治”)陈蔡,却三晋,西伐秦”,一度大败魏国,“马饮于大河”的强盛局面,各诸侯国为之震惊。到吴起死后,后人也有“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的看法。
军事成就
有学者认为,吴起在魏国创建了中国最早的、从应征人员中选募常备兵的兵役制度,即建立了魏“武卒”部队。其成员全部经过严格的考试和选拔。合格的标准是:身穿全副甲胄,携带戈、剑、弩、欠和三日口粮,南拂晓到中午,必须行军百里。录取后按照各人的特点进行编组。例如将“有胆勇气力者,聚为一卒(编为一队)”,“能逾高超远、轻足善走者聚为一卒”等。这样编队,有利于根据战术需要部署部队。在各队编组上,他也主张量材使用,按士卒具体情况分配战斗任务,例如使“短者持矛戟,长者持弓弩……弱者给厮养,智者为谋主”等。同时还吸取了管仲组军的精神,注意“乡里相比,什伍相保”,使同乡邻居之人编在同一队、伍之中,以利于互相帮助和互相担保。凡入选的士卒,享受特殊待遇,不但免去全家赋税,而且还另行分配土地房屋。魏“武卒”被认为是“中国古代战争史上第一支具有职业化和专业性质的部队”。
思想主张
吴起的军事思想主要集中于《吴子》。在《吴子》中,吴起主张把政治和军事结合起来,对内修明文德,对外做好战备,两者必须并重,不可偏废。在政治、军事并重的前提下,吴起更重视政治教化,用道、义、礼、仁治理军队和民众。吴起还从战争起因上将战争分为义兵、强兵、刚兵、暴兵、逆兵等不同性质,主张对战争要采取慎重的态度,反对穷兵黩武。这一思想在《战国策》中亦有体现。
《吴子》“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战争理论、军队建设和作战指导方面的观点”,在中国古代军事典籍中占有重要地位。吴起也因其在中国军事史上的重要地位,与春秋时代的军事家孙武并称“孙吴”。
吴起学于儒门,深通兵法,又为战国法家之先驱,其思想具有兼融儒法诸家的特点。一方面,吴起秉持儒家德治理念,向魏武侯阐述了治国“在德不在险”的理念。另一方面,吴起变法“一楚国之俗”,展露出明法审令、信赏必罚、持势任术、立公弃私的法家思想。同时,作为《左传》撰定者,吴起的史家特质显现出思想话语的多样性,其发微春秋“元年”大义,向君王陈述治国之本,正折射出儒法两家思想在维系君权秩序价值方面所由通。这种“宗儒任法”的思想形态,在战国由儒入法的思想史历程中具有转捩意义。
历史评价
李悝:“起贪而好色,然用兵司马穰苴不能过也。”
公叔痤:“夫使士卒不崩,直而不倚,挠拣而不辟者,此吴起余教也,臣不能为也。”
孟子:“善战,如孙膑、吴起之徒。连结诸侯,如苏秦张仪之类。”
鲁仲连:“食人炊骨,士无反北之心,是孙膑、吴起之兵也。”
范雎:“吴起事悼王,使死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图毁誉,必有伯主强国,不辞祸凶。”
蔡泽:“吴起为楚悼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壹楚国之俗,南攻杨越,北并陈、蔡,破横散从,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
韩非:“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而富强。”
临武君:“夫兵之所贵者,势利也;所上者,变轴攻夺也。善用之者,奄忽焉莫知所从出,孙吴用之,无敌于天下。”
尉缭:“有提十万之众而天下莫当者谁?曰桓公也。有提七万之众而天下莫当者谁?曰吴起也。有提三万之众而天下莫当者谁?曰武子(孙武)也。”
贾谊:“吴起、孙膑带佗倪良王廖田忌廉颇赵奢之伦制其兵。”
司马迁:“世俗所称师旅,皆道孙子十三篇,吴起兵法,世多有,故弗论,论其行事所施设者。语曰:‘能行之者未必能言,能言之者未必能行。’孙子筹策庞涓明矣,然不能蚤救患於被刑。吴起说武侯以形势不如德,然行之於楚,以刻暴少恩亡其躯。悲夫!”
班固:“当时吴有孙武,齐有孙膑,魏有吴起,秦有商鞅,皆擒敌立胜,垂著篇籍。……世方争于功利,而驰说者以孙、吴为宗。……彼孙、吴者,上势利而贵变诈;施于暴乱昏嫚之国,君臣有间,上下离心,政谋不良,故可变而诈也、急城杀人盈城,争地杀人满野。孙、吴、商、白之徒,皆身诛戮于前,而国灭亡于后。报应之势,各以类至,其道然矣。”
曹操:“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
曹丕:“祸夫吴起,智小谋大。西河何健,伏尸何劣。”
司马睿:“昔吴起为楚悼王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除废公族疏远,以附益将士,而国富兵强。”
葛洪:“孙吴韩白,用兵之圣也。”
骆宾王:“泣魏伤吴起,思赵切廉颇。”
司马贞:“吴起相魏,西河称贤;惨礉事楚,死后留权。”
张说:“光乘积学而善谋,求之古人,吴起、韩信敌也。”
刘长卿:“谁为吮疮者,此事今人薄。”
白居易:“昔有吴起者,母殁丧不临。嗟哉斯徒辈,其心不如禽。”
方干:“非唯吴起与穰苴,今古推排尽不如。”
唐彦谦:“贪名笑吴起,说国叹苏秦。”
赵莹等:“凡言将者,以孙、吴、韩、白为首。”
曾巩:“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卒至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其为世之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寤也。”
张预:“孙子曰:‘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起与士分劳苦。又曰:‘辅周则国必强。’起守西河而秦兵不敢东乡是也。”
徐钧:“兵书司马足齐名,盟母戕妻亦骇闻。主少国疑身不免,先知已自服田文。”
于石:“吴起为鲁将,杀妻殊不仁。乐羊伐中山,食子太无情。”
陈元靓:“兵尽其法,士尽其力,西河建功,魏侯守国,旡以恃险,弗如在德,致君一言,干戈乃息。”
胡奎:“吴起好用兵,尝学曾子法。东出卫郭门,啮臂与母诀。鲁君不见用,杀妻与齐绝。将军自吮疽,士卒甘喋血。击秦拔五城,魏侯尚功烈。在德不在险,舟中尽吴越。孰云猜忌人,千载名不灭。”
李贽:“吴起用之魏则魏强,用之楚而楚伯。”
程登吉:“孙膑吴起,将略堪夸;穰苴尉缭,兵机莫测。”
黄道周:“吴子忍人,怒诛笑谤。母死不归,杀妻求将。曾子薄之,鲁君疑放。然而用兵,穰苴不让。甘苦与同,士卒乐仗。守魏西河,秦畏东向。在德一言,圣贤度量。魏人忌之,去为楚相。北并南平,功在人上。惜犯贵宗,终令身丧。”
徐公修:“誓不成名死不休,杀妻求将世无俦。门离东郭抛慈母,郡守西河事武侯。北伐破齐兵法试,南来相楚战勋收。天资刻薄心猜忍,枉向曾参执贽游。”
丁耀亢:“吴起,名将也。在德不在险之一言,亦似闻道者欤?急功名而杀其妻,何残贼乎!”
黄彭年:“同甘苦,问疾病,卒伍和睦,上下一心,宽也,吴起近之。”
郑观应:“古之所谓将才者,曰儒将、曰大将、曰才将、曰战将。……孙膑、吴起、白起耿弇杨素慕容绍宗李光弼马燧等,才将也。”
张舜徽:“他实行变法的时间虽不长,但对当时和后世的影响却很深远。战国初期,魏与楚先后成为强国,是和吴起进行变法分不开的。”
杨宽:“吴起确是个名不虚传的政治家兼军事家,他帮助魏文侯创建了强大的魏国,接着又帮助楚悼王扩展了楚国的南方领土,可惜时间太短,在楚国进行的改革成效不大。”
T.N.杜派:“吴起不仅是一位天才的战略家,并且是一位杰出的战术家。”
轶事典故
吮卒病疽
吴起做主将后,同最下等的士兵穿一样的衣服,吃一样的伙食,睡觉不铺垫褥,行军不乘车骑马,亲自背负着捆扎好的粮食和士兵们同甘共苦。一次,有个士兵生了恶性毒疮,吴起替他吸吮脓液。这个士兵的母亲听说后,就放声大哭。有人说:“你儿子是个小卒,将军却亲自替他吸吮脓液,怎么还哭呢?”那位母亲回答:“不是这个原因。往年吴公为他的父亲吸吮毒疮,他的父亲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很快就战死了(一说吴起吮其父之伤,而杀之泾水[洛水]之上)。如今吴公又给我儿子吸吮毒疮,我不知道他又会在什么时候死在什么地方。因此,我才哭他啊。”
进谏武侯
魏武侯曾向吴起询问国君继位后第一年称作“元年”的含义,吴起回答说:“元年就是国君必须要行事谨慎。”魏武侯问:“如何行事谨慎?”吴起说:“君主必须端正自身。”武侯又问:“君主应当怎样端正自身?”吴起回答说:“君主要明智,心智不明的话有什么办法能端正自身呢?那应当广开言路并从中选择,使自己的心智聪明。古代的君主一开始处理国政时,士大夫如有进言、士人如有请见、百姓如有请求,君主一定会满足他们,公族如果有人来请安问候一定接见他们,四方有人来投奔都不拒绝,这算是君主言路不受堵塞、双眼不受蒙蔽的方法;君主分赏俸禄必须要周到,使用刑罚必须要恰当,一定要宅心仁厚,时常惦记着百姓的利益,消除百姓的祸患,这样就不会失去民心;君主自身的作风要正派,亲信的大臣必须亲自挑选任用,大夫不能兼任其他的职务,管理百姓的权力不能掌握在一个家族手中,这样君主就不会失去权力,这都是《春秋》中的嘱托,也是君主继位后第一年必须要做的大事。”
武侯处理政事得当,大臣中没有谁能比得上他。武侯退朝后面带喜色,吴起上前对他说:“有人曾把楚庄王的话告诉过您吗?”武侯问:“楚庄王是怎么说的?”吴起回答说:“楚庄王处理政事得当,大臣中没有谁能比得上他,退朝后他面带忧色。申公巫臣上前询问其原因,楚庄王说:‘我处理政事得当,大臣中没有谁能比得上我,我深感忧虑。忧虑的原因就在仲虺的话中,他说过:“诸侯中能得到师傅的可称王得天下,得到朋友的可称霸诸侯,得到提出疑问的人的能够保全国家,自行谋划而没有谁能比得上的会灭亡。”现在凭我这样的本事,大臣中没有谁能比得上我,我的国家将要灭亡了!因此我深感忧虑。’楚庄王因此而忧虑,而您却因此而高兴。”武侯后退了几步,拱手向吴起拜了两次说:“是上天派先生来挽救寡人的过错啊。”而在《吕氏春秋》记述该事的相同版本中,劝谏武侯的是李悝。
又有一次,武侯和大臣们乘船在西河上游玩,武侯赞叹道:“河山这样的险峻,边防难道不是很坚固吗!”大臣王错在旁,说:“这就是晋国强大的原因。如果再修明政治,那么我们魏国称霸天下的条件就具备了。”吴起回答说:“我们国君的话,是危国之道啊;可是你又来附和,这就更加危险了。”武侯很气愤地说:“你这话是什么道理?”吴起回答说:“河山的险是不能依靠的,霸业从不在河山险要处产生。过去三苗居住的地方,左有彭蠡湖,右有洞庭湖岐山居北面,衡山处南面。虽然有这些天险倚仗,可是政事治理不好,结果被大禹放逐。夏桀的国家,左面是天门山的北麓,右边是天溪山的南边,庐山和峄山在二山北部,伊水、洛水流经它的南面。有这样的天险,但是没有治理好国政,结果被商汤讨伐。殷的国家,左边有孟门山,右边有漳水和滏水,前有黄河环绕,后有太行遮蔽。虽有这样险阻的地势,然而国家治理不好,遭到周武王的讨伐。而且国君曾亲自和我一道迫使敌方的城邑投降,敌人的城墙并非不高,人民并非不多啊,可是我们能够兼并他们,就是因为他们政治腐败的缘故。由此看来,靠着地形险峻,怎么能成就霸业呢?”武侯说:“好啊。我今天终于听到圣人之言了!西河的政务,就全托付给你了。”
田文论相
吴起做西河守,取得了很高的声望。魏武侯时,魏国设置国相,任命田文(《吕氏春秋》作“商文”,此从《史记》)做国相。吴起很不高兴,对田文说:“请让我与您比一比功劳,可以吗?”田文说:“可以。”吴起说:“统率三军,让士兵乐意为国效死力,敌国不敢图谋魏国,您比我吴起如何?”田文说:“不如您。”吴起说:“管理文武百官,让百姓亲附,充实府库的储备,您比我吴起如何?”田文说:“不如您。”吴起说:“拒守西河而秦国的军队不敢向东侵犯,韩国、赵国服从归顺,您比我吴起如何?”田文说:“不如您。”吴起说:“这几方面您都不如我,可是您的职位却在我之上,是什么道理呢?”田文说:“国君年少,国人疑虑,大臣不亲附,百姓不信任,正处在这时,是把政事托付给您呢?还是应当托付给我?”吴起沉默许久,然后说:“应该托付给您啊。”田文说:“这便是我地位居于您之上的原因。”吴起这才自知不如田文。
巧计攻亭
据《韩非子》载,吴起担任西河郡守期间,秦国有个岗亭靠近魏国境内。这个岗亭会对魏国的种田人造成很大危害,但是又不值得征调部队攻打它。于是吴起就在北门外放了一根车辕,然后下令说:“谁能把车辕搬到南门外,就赏赐他上等田地、上等住宅。”起初没有人去搬它,最终有个人把车辕搬到南门,吴起立即按照命令行赏。不久吴起又在东门外放了一石红豆,下令说:“谁能把红豆搬到西门,赏赐如前。”百姓们都争抢去搬。最后吴起下令道:“明天要攻打岗亭,能冲锋陷阵的,就任命他做大夫,赏赐上等田地和住宅。”百姓们争先恐后参战,一个早上就把岗亭攻占了。
而《吕氏春秋》的记载则与《韩非子》大体相同:吴起治理西河,想向百姓表明自己的信用,就派人前一天在南门外竖起一棵木柱,对全城百姓下令说:“明天如果有人能把南门外的木柱扳倒,就让他做长大夫。”第二天直到天黑,也没有人去扳倒木柱。人们一起议论说:“这些话一定不是真的。”有一个人说:“我去把木柱扳倒试试,最多得不到赏赐罢了,有什么妨害?”于是来扳倒了木柱,并将此事禀告吴起。吴起亲自接见并送他出门,任命其为长大夫。而后又在前一天立起木柱,像前一次一样又对全城百姓下了命令。全城人都围在南门争相去扳木柱,木柱埋得很深,谁也没有得到赏赐。从此以后,百姓相信了吴起的赏罚。
守信待友
吴起出门遇见一位老朋友,便邀请他来家里用餐。这位老朋友让吴起先回家等他,说他过一会就去。吴起说:“那我等您来了再吃。”这人到黄昏都没有来,吴起也不吃饭,就等着他。第二天早上,吴起派人去请这位老朋友。直到这位老朋友来了,吴起才和他一起吃饭。
因故出妻
据《韩非子》记载,吴起让他妻子织一条丝带,结果长度比他要求的短了一些。吴起让她去改一下,他妻子答应了。等到织好了又量了量,还是不符合吴起的要求。吴起非常生气,他妻子回答说:“我开始织的时候就把线定好了,不能再改了。”吴起于是休掉了妻子。吴起的妻子向她哥哥求助,她哥哥说:“吴起是制定法令的人,他制定法令,是想为大国建立功业。他的法令必须先要在自己的妻子身上兑现,然后才能推行下去,你不要指望再回去了。”吴起妻子的弟弟后来被卫国国君重用,想凭着自己的身份去求吴起与其姐复婚。吴起没有答应,反而离开了卫国。
这个故事还有一种说法:吴起把织好的丝带拿给他妻子看后让她织条一模一样的,等到丝带织成后一经比较,新织的那条特别好。吴起说:“让你织条丝带,要求像那条一样。这条织得特别好,是什么原因?”他妻子说:“用的材料是一样的,只是我多下了些工夫,所以织的更好。”吴起说:“这不是我的吩咐。”于是让妻子穿好衣服,把她休回了娘家。她的父亲前去求情,吴起说:“我在家从来不说空话。”
人际关系
亲属
妻子:名不详,齐国人。后被吴起杀死(一说为其所休)。
老师
曾申曾参第二子。
子夏,“孔门七十二贤”和“孔门十哲”之一。
主要作品
吴起所著兵书,被称为《吴子》(即《吴子兵法》)。其书问世之后广为流传,曾经达到“藏孙、吴之书家有之”的程度,但在流传的过程中经过了后人的增益和删改,且部分内容已经佚失。《汉书·艺文志》兵家权谋论著中记载吴起著有《吴起》48篇。后世将《吴子》与《孙子兵法》合称为《孙吴兵法》,北宋时期将《吴子》列入《武经七书》中。
现存《吴子》仅有6篇,包括《图国》(谈治国的理论、政策)、《料敌》(谈刺探敌情的方法)、《治兵》(谈治军标准)、《论将》(谈选拔将领的标准)、《应变》(谈临阵对敌时战术的运用)、《励士》(谈奖励将士的措施)这些篇目。也有观点认为此6篇内容“虽然保存有吴起的军事思想,但已不是原著”,系后人所托。
后世纪念
吴起县
吴起县位于陕西省延安市西北部。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清朝在靖边县首次设立吴起镇。相传吴起曾在此驻兵戍边,因起、旗谐音,遂称吴旗。1942年,设立吴旗县,后更名吴起县。
吴起县境内建有吴起广场,广场中心树立有吴起骑马铜像。
起台镇
起台镇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境内,相传吴起率兵东征讨伐齐国,曾在此地筑高台点将练兵。两军交战在即时吴起忽闻老母病故,悲痛万分。但吴起以国家为重,率兵出战大获全胜。后人为纪念吴起在此筑寺祭祀,名为“吴起台寺”,简称“起台寺”,起台镇由此得名。因历史的原因,起台寺未能完整保留。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起台寺被重建,并在此立碑,现该碑仍树立在起台镇。
艺术形象
文学形象
在长篇历史小说《东周列国志》中,吴起于第八十五回登场。在第八十六回中,吴起在鲁穆公手下任职,娶田氏之女为妻。齐国国相田和田忌、段朋率军攻打鲁国,吴起杀妻取得将位后到达前线,与士兵同甘共苦,得到手下的信任。两军对峙时,田和派部下张丑前往吴起营中打探情报,吴起隐藏军中精兵,故意向张丑展示军中老弱病残,并款待张丑说无意与齐国作战,只想求和,让他麻痹大意。张丑回营时,吴起暗中调兵遣将尾随其后,偷袭齐军主营,齐军大败。田和随后命张丑带美女二人、黄金千镒贿赂吴起,又暗地散布吴起受贿通齐的事情。鲁穆公得知后罢免吴起的官职准备治他的罪,吴起逃奔魏国,居住于翟璜的家里,经翟璜推荐后担任西河郡守。秦惠公死后,吴起趁秦国君位动荡之机夺取河西五城。其余描述与《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基本相同。
此外,现代还有许多以吴起生平进行演绎的作品,如作家孙开泰、孙东的长篇历史小说《吴起传》。
戏剧形象
吴起出现在京剧名段《湘江会》《战春秋》中。
影视形象
1999年《东周列国·战国篇》:张山饰演吴起;
2019年《风云战国之列国》:秦隽哲饰演吴起。
史料索引
关于吴起的生平,主要见西汉司马迁所著《史记》卷65《孙子吴起列传》,《韩非子》《荀子》《吕氏春秋》《战国策》等书亦多有关于吴起的重要记载。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