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出版的图书

《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是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制定。由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6月30日印发并实施。

内容解读
计划提出
2017年7月13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计划》),从我国国情出发,立足我国人群营养健康现状和需求,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内国民营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策略和重大行动。
计划意义
《计划》指出,营养是人类维持生命、生长发育和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国民营养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关注国民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营养健康,将营养融入所有健康政策,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
《计划》提出,要坚持政府引导、科学发展、创新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到2030年,营养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在降低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学生超重肥胖率、提高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等具体指标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和改善。
策略行动
《计划》部署了七项实施策略保障工作目标实现。一是完善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推动营养立法和政策研究,提高标准制定和修订能力。二是加强营养能力建设,包括提升营养科研能力和注重营养人才培养。三是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四是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加快营养化转型。五是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充分发挥我国传统食养在现代营养学中的作用,引导养成符合我国不同地区饮食特点的食养习惯。六是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开展信息惠民服务。七是普及营养健康知识,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
《计划》提出六项重大行动提高人群营养健康水平。一是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提高孕产妇、婴幼儿的营养健康水平。二是学生营养改善行动,包括指导学生营养就餐,超重、肥胖干预等内容。三是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采取多种措施满足老年人群营养改善需求,促进“健康老龄化”。四是临床营养行动,加强患者营养诊断和治疗,提高病人营养状况。五是贫困地区营养干预行动,采取干预、防控、指导等措施切实改善贫困地区人群营养现状。六是吃动平衡行动,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
政策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7〕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
营养是人类维持生命、生长发育和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国民营养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营养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国民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但仍面临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营养相关疾病多发、营养健康生活方式尚未普及等问题,成为影响国民健康的重要因素。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关注国民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营养健康,将营养融入所有健康政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中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注重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完善制度、健全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营养资源和提供服务中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国民营养健康工作的政策环境。
坚持创新融合。以改革创新驱动营养型农业、食品加工业和餐饮业转型升级,丰富营养健康产品供给,促进营养健康与产业发展融合。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营养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完善;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省、市、县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实现以下目标:
——降低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
——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
——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到2030年,营养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实现以下目标:
——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0%。
——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全国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二、完善实施策略
(一)完善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
推动营养立法和政策研究。开展营养相关立法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健全营养法规体系。研究制定临床营养管理、营养监测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完善营养健康相关政策。
(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加强营养科研能力建设。加快研究制定基于我国人群资料的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改变依赖国外人群研究结果的现状,优先研究铁、碘等重要营养素需要量。研究完善食物、人群营养监测与评估的技术与方法。研究制定营养相关疾病的防控技术及策略。开展营养与健康、营养与社会发展的经济学研究。加强国家级营养与健康科研机构建设。
(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四)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六)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七)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三、开展重大行动
(一)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推进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我国孕前和孕期检查。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平台。
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继续推进农村妇女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儿童营养缺乏。在合理膳食基础上,推动开展孕妇营养包干预项目。
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研究制定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研究制定并实施婴幼儿食源性疾病(腹泻等)的防控策略。
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测,及时修订完善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标准。提高研发能力,持续提升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质量。
(二)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指导学生营养就餐。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制定并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
学生超重、肥胖干预。开展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对学生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宣教,增强学生体育锻炼。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管理。加强对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
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推动中小学加强营养健康教育。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
(三)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依托国家老年医学研究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中国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制度,编制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指南,研制适宜的营养筛查工具。试点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并形成区域示范,逐步覆盖全国80%以上老年人群,基本掌握我国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
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促进“健康老龄化”。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出台老年人群的营养膳食供餐规范,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食品产品。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
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无缝对接与有效管理。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
(四)临床营养行动。
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逐步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了解患者营养状况。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并定期对其效果开展评价。
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制定完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指南。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
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进一步研究完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细化产品分类,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发和生产。建立统一的临床治疗膳食营养标准,逐步完善治疗膳食的配方。加强医护人员相关知识培训。
(五)贫困地区营养干预行动。
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试点开展各类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模式、食物中主要营养成分和污染物监测。因地制宜制定膳食营养指导方案,开展区域性的精准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针对改善居民营养状况和减少特定污染物摄入风险,研究农业种植养殖和居民膳食结构调整的可行性,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先行。
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继续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逐步覆盖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鼓励贫困地区学校结合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合理配餐,并改善学生在校就餐条件。持续开展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针对贫困地区人群营养需要,制定完善营养健康政策、标准。对营养干预产品开展监测,定期评估改善效果。
加强贫困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减少因食源性疾病导致的营养缺乏。加强贫困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报告系统建设,了解贫困地区主要食源性疾病病种、流行趋势、对当地居民营养和健康状况的影响,重点加强腹泻监测及溯源调查,掌握食品污染来源、传播途径。针对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关键点,制定防控策略。开展营养与健康融合知识宣传教育。
(六)吃动平衡行动。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导日常饮食,控制食盐摄入量,逐步量化用盐用油,同时减少隐性盐摄入。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推动国民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定期修订和发布居民膳食指南、成年人身体活动指南等。
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建立运动人群营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运动营养处方库,推进运动人群精准营养指导,降低运动损伤风险。及时修订运动营养食品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运动营养食品技术研发能力,推动产业发展。
推进体医融合发展。调查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研究建立营养相关慢性病运动干预路径。构建体医融合模式,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查评估,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保障经费投入。要加大对国民营养计划工作的投入力度,充分依托各方资金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并加强资金监管。
(三)广泛宣传动员。要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
(四)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营养专业机构的交流,通过项目合作、教育培训、学术研讨等方式,提升我国在营养健康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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