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档案馆,位于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东延道路北侧,是山西省永久保管档案的重要基地和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所保存的档案资料内容丰富,利用价值很高。
历史沿革
山西省档案馆成立于1960年9月30日。
1983年8月山西省档案局与山西省档案馆实行合一体制,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正厅级机构,列入政府序列。
1995年5月,根据山西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晋发[1994]27号),山西省档案馆(挂档案局牌子)为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
2004年7月,山西省档案馆(挂档案局牌子)的名称调整为山西省档案局(挂档案馆牌子)。
2018年10月,根据《山西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省委决定,将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归省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对外加挂省档案局牌子,将省档案馆由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
2019年4月19日,山西省档案馆新馆于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5.68万平方米,总投资4.37亿元。
2019年5月23日,山西省档案馆新馆项目建设启动仪式在工地现场隆重举行。
2022年3月21日,获得太原市结构优质工程、山西省优质结构工程、山西省建筑安全绿色施工示范项目等多项荣誉的山西省档案馆新馆已进入工程收尾阶段。
2022年5月31日工程竣工。山西省档案馆新馆落成并投入使用。
馆藏资料
馆藏民国时期的军、政、警、宪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比较详细地反映了民国时期山西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阎(锡山)冯(玉祥)倒蒋(介石)、反共“剿”共、对日军作战的史实。1931年至1944年的阎锡山日记,以及蒋介石、李宗仁、何应钦、傅作义、戴笠等给阎锡山的亲笔信,对研究阎锡山的政治思想很有价值。山西省民营(公营)事业董事会和
西北实业公司的档案,比较系统地反映了1935年至1949年山西煤炭、冶金、军工、造纸、铁路的创建、发展过程,对研究山西民族工业发展史具有一定的利用价值。
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
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第二战区革命战争战地总动员委员会等抗日统一战线组织的档案,是研究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的珍贵史料。
馆藏革命历史档案真实地记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
民族民主革命和抗日战争并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功勋,真实地反映了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三大根据地的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文化、教育等实践活动,以及山西人民为夺取抗战胜利、支援全国解放所付出的巨大牺牲和伟大贡献。反映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彭德怀、刘伯承、邓小平、杨尚昆、聂荣臻、徐向前、贺龙、薄一波、罗荣桓、陈赓、王震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山西进行革命活动的档案,是馆藏革命历史档案中十分珍贵的重要文献。
馆藏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档案内容极为丰富,全面系统地反映了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和领导山西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和光辉业绩,在工作查考、经验总结、生产建设、科学研究、思想教育中具有依据和参考资料功能,在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馆藏资料中,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三大革命根据地编辑出版的《战斗》、《抗战日报》、《晋绥日报》、《新华日报》(太行版、太岳版),阎锡山统治时期编辑出版的《阎百川(锡山)先生言论类编》、《山西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编辑出版的各种报刊、统计年鉴、政策法令汇编和档案史料汇编等,具有很高的利用价值。
上述档案和资料,全部进行了系统的整理编目,编制了各种手检式目录和机检式目录,可供利用者从不同的角度检索档案、资料,为利用者利用档案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的应开放的档案,已全部向社会开放,公民持身份证、工作证等合法证件即可利用已开放的档案。138万页档案已经缩微,可以为利用者提供缩微胶片。同时,本馆还以编辑出版档案馆指南,印发档案信息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介绍档案信息,开展函电代查、代抄、代复制业务,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二)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单位等按规定应当进馆的档案资料。收集征集散失在省内外的有关重要档案资料、文件和史料。
(三)集中统一管理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单位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实体和信息安全。
(四)组织开展档案信息开发,提供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开展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服务工作。
(五)挖掘档案资源,开展馆藏档案的编研出版工作,制作各类档案专题展览,提供档案文化产品。
(六)组织开展各类档案保护、管理技术及档案标准化等研究。
(七)组织开展数字档案馆建设,提升档案信息化水平。
(八)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社会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协作、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内设机构
山西省档案局(馆)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全面综合性工作;草拟全局性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报告及其他重要文件和材料;负责会务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和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固定资产、财务;负责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人事、工资工作;承担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及相关工作;负责制订全省档案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档案工作的外事活动。
(三)政策法规处。
研究拟定全省档案立法规划,拟定地方性档案法规、规章及实施办法;组织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全省档案法制工作;提出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对策和建议;负责查处重大档案违法案件和受理档案行政复议;负责档案馆网建设布局和馆库建设的审核工作;负责研究、组织起草涉及全省的档案业务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档案宣传及统计工作。
(四)科技信息处。
负责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标准的起草;负责全省电子文件归档和档案数字化管理制度、业务标准的起草和业务指导;负责全省档案信息网络建设的组织协调;负责相关电子政务的联络协调;负责全省信息工程档案的监督指导;负责组织全省档案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成果鉴定及新产品新技术推荐运用;负责省馆计算机网络、网站、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安全;负责省馆电子文件中心建设和电子档案在线接收工作。
(五)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处。
研究拟定全省档案馆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业务标准,草拟有关文书档案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和机关、团体、文化事业单位档案室档案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全省城市社区及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省直单位档案业务协作组开展业务协作活动。
(六)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处。
负责全省各类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及新型经济组织档案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起草有关经济、科技档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组织、推进企业和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监督、指导全省重点项目的建档和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各专业主管部门协作组开展档案业务协作活动。
(七)档案收集整理处。
负责省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的接收工作,对档案移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收集山西省级以上(含省级)各项重大活动形成的档案资料;负责对散失在省内外有关本省历史的档案史料的征集及整理、编目和鉴定;接收省直各单位可公开的现行文件和政府公开信息。
(八)档案保管利用处。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科学保管、统计、著录、编目、鉴定;负责档案库房的科学管理,确保档案安全;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负责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建设及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利用服务;负责山西省档案目录中心的建设与维护;负责省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负责省档案馆档案展览;负责涉及档案馆藏和档案利用的与外单位的项目合作。
(九)编研处。
负责馆藏档案文献的研究和开发;负责专题档案史料研究的选题、选材、编纂、出版工作;负责档案文献的公布;负责与编研业务相关的与外单位的项目合作。
(十)档案技术保护处。
负责档案资料的技术保护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现代化管理和技术保护的研究并组织实施;负责档案保护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参与档案保护技术与产品的研制和开发;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缩微、缩微品数字化转换、复制、修复、防虫、防霉变工作;负责省馆档案技术保护和复制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指导全省档案技术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工作。
(十一)安全保卫处。
负责省档案馆库房和馆藏档案的安全保卫、消防、应急处置等;负责局机关值班及宿舍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绿化等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馆舍介绍
新馆总用地66.7亩,总投资约4.3亿元,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包括地下1层,地上南侧5层、北侧6层。新馆于2019年4月19日开工建设,2020年6月22日主馆主体工程封顶,今年5月31日工程竣工。新馆采用EPC建设模式,是山西省首家采用集设计、采购、施工为一体的EPC政府投资项目。新馆采用了
山西大院特有的围合布局,充分体现三晋文化的深厚底蕴与档案文化的独特魅力,通过采用种植屋面院落形式,形成建筑和景观的有机结合。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称号。
2024年9月2日,在“2024年档案工匠技能(档案修复)大赛”中获得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