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杯

共青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会主办的足球赛

“巾帼杯”是由共青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会主办的足球赛。

活动时间
三月底—五月下旬
参赛人群
该校在籍普通本科生、研究生、成教生或留学生
赛事概况
当朗朗书声伴随着新学期的兴奋回荡在校园时,当我们依旧步履匆匆的行走在我们美丽的校园时,朋友,你是否注意到依依杨柳风中轻舞的婉转,艳艳桃花枝头展示的热情,嫩嫩新芽破土昂扬的顽强……
他们无一不告诉着我们:春天来了!又是一年春好时!早春三月的阳光召唤着我们年轻充满活力的血液,这注定是一个大显身手的好时节!现在机会来了!
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主办的2007中国科大“巾帼杯”女子足球赛给大家提供了一个绝好的展示自我活力的舞台。
多年来“巾帼杯”的参赛队员们用汗水书写着她,用勇气支持着她,用坚强传承着她,也是她们演绎了一幕幕“巾帼不让须眉”的感人场景……
今年,这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水平高,规模大,涉及面广,影响力强的赛事在沉寂了一年后将重燃烽火,届时,将会有十几支精选出来的队伍进行激烈角逐,进行为期一个多月的比赛。院系等组建的阵容庞大的啦啦团队及极具校园影响力的校内媒体的跟踪报道也将成为精彩比赛之外的看点。
风雨彩虹,铿锵玫瑰。
精彩多多,不容错过!
组队方式
1、各参赛队以学院为单位报名,每个学院组队数目不超过所辖系数目。
2、参赛队员必须是该校在籍普通本科生、研究生、成教生或留学生。
3、参赛队限报队员16名,每队设领队、副领队及教练各1名,各队领队原则上必须由本学院分团委(团总支)或所辖系团总支书记担任。
5、参赛队在向组委会提交本队报名单后直至领队会议开始前,仍可向组委会申请更换、增减队员;比赛时以参赛证核实参赛选手身份。
报名方式
各参赛队报名时需持本单位分团委(团总支)盖章的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及本队队员学生证或一卡通,同时,每队交比赛押金100元、每位队员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注明院系、学号和姓名),于3月18日至3月19日下午4:30-5:30交到校学生会东区办公室(东区231 楼103 室)或西区办公室(西活329室),逾期未报名视为弃权。
活动内容
全部比赛主要由正赛部分以及全明星部分组成。
正赛
本届比赛采取循环赛与淘汰赛相结合的赛制进行,即:所有参赛队分为4个小组(A、B、C、D),每组3支参赛队;比赛先进行小组赛(采取单循环赛制),决出八强(每组前两名进入八强);然后采取淘汰赛制,进行四分之一决赛,最后进行半决赛与决赛。
全明星大赛
为了增强科大女子足球赛的比赛氛围,为科大的女子足球赛增添更多的看点和特色中国科大“巾帼杯”女子足球赛组委会现于“巾帼杯”闭幕式结束后举办中国科大“巾帼杯”女子足球赛全明星大赛。
以2010中国科大“巾帼杯”女子足球赛为例,在充分考虑科大女足现有的队员情况以及充分尊重各球员意愿的情况下,组委会决定参加全明星赛的队员由各队自行选派,各队最多可选派四人,没有下限。全明星赛采取东西区对抗赛的形式展开,西区队由信息学院队、工程学院队、生命学院队、计算机学院队、核学院队组成,东区队由物理学院队、化学院一队、化学院二 队、地空学院队、管理学院队、少年班学院队、数学系队组成。比赛暂定于决赛之后的下一个周末(周六或周日的上午),在东区体育场开展。
另外,在“巾帼杯”闭幕式上将颁发“中国科大足球小姐”荣誉称号,候选人由组委会根据球队战绩、个人表现等因素在各队选派的参加全明星赛的队员中 选择10到12名,在这些候选人中将通过投票选举的方式产生“2010中国科大足球小姐”,具体选举办法如下:在“巾帼杯”决赛开始前若干天,由组委会发 选票给参加本届女子足球赛的12支队伍的队长以及教练、为本届女子足球赛执法的10名裁判,共34张选票,每张选票可选3人,按名次进行排序,第一名积5 分,第二名积3分,第三名积1分,提交选票截止时间为决赛结束之前,由组委会统计票数,在网上公布投票结果。得分最高者当选“2010中国科大足球小 姐”,在闭幕式现场进行颁发。
赛事规则
参赛须知
1.本届比赛基本规则与国际足球比赛通用规则相统一,并作如下各条补充。
2.本届比赛采用小组单循环与淘汰赛相结合的赛制,所有比赛在东西区足球场进行。
3.每场比赛分为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上下半场每队各有一次暂停机会,每次时间为2分钟。
4.小组赛期间胜积3分,平积1分,负为0分。参赛队伍分为两个小组,小组积分排名前两位出线。如出现两支或两支队伍以上积分相同者先按相互间胜负关系、净胜球、进球数依次决定;如再次相同按全部比赛的净胜球,进球数,抽签顺序决定名次;进入复赛后,双方如在60分钟内战平,直接以点球决定胜负。
5.每场比赛上场队员为8名,包括1名守门员,其他所有报名队员均为有效替补队员。每场比赛过程中可更换队员5名,更换队员的场上位置不限,被替换下场的队员不能再次上场。
6.上场队员必须穿着统一队服和固定号码,严禁混穿或混号,服装号码与参赛证号码一致,守门员的服装应和队友队服在颜色上有明显的区别,场上队长必须配戴队长袖标。场上队员必须穿着帆布面、胶底足球鞋,不允许使用护腿板和使用或佩带容易伤及对方队员的物品,如皮质球鞋(包括钢钉、胶钉)、手表、项链等。一经发现,裁判员有权将其罚出场。
7.参赛队员须持参赛证方准上场,无证不得参加比赛。严禁冒名顶替、跨院参赛(经工作委员会批准除外)等违规参赛行为。如有违反者,该场比赛以弃权论,判为0:3负。
8. 参赛队必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开始检录。对于迟到的球队,处以20元罚金。若超过比赛开始时间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队员不足5名,除了以该队弃权论,判为0:3负,并处以30元罚金;如出现双方都迟到的情况,记本场比赛轮空,双方均不积分,并不再择时重赛,淘汰赛阶段则由工作委员会择时直接以点球决胜负
9.检录时,需由领队填写到场记录,双方队长填写比赛报告表,并提供相关证件以便工作人员检查队员的参赛资格。当到达的队员人数达到比赛所要求的最少人数时,不得以队员未到为由,不填写或推迟填写比赛报告表,以及干扰工作人员的检录工作。否则以该队弃权论,判为0:3负。
10. 裁判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裁判员在比赛中须严格执法,不得偏袒、纵容不正当行为。违者经查明将取消其裁判资格并开除出裁判组。裁判员每执法完一场比赛,须向比赛工作委员会提交赛场记录,将比赛中的违规行为记录在案,以备查证。
11.球员必须服从裁判,如场上对裁判判罚有异议只能由队长向裁判提出,否则裁判有权对其出示黄牌。如对裁判人选有异议可提前一天向比赛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诉。严禁辱骂、殴打、围攻裁判,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队员或全队本场参赛资格直至所有场次比赛资格,本场比赛结果以0:3记。
12.比赛双方应互相尊重,不得出现辱骂、殴打、围攻对方队员。经查明首先挑起事端的一方给予取消本届“巾帼杯”参赛资格,该队本场比赛结果以0:3记。若双方均动手或无法辨别责任方,则双方均取消本场比赛资格,均不记分并相应扣除比赛押金。
13.各队队员在场上应认真比赛,严禁出现场下报复伤人现象。如经查实,则取消该队本届“巾帼杯”参赛资格。
14.比赛时,所有观众须退出草坪以外。各单位应组织各自观众文明观赛,防止出现球迷闹事。如出现场外观众辱骂、围攻、不服从工作人员等类似事件,经查明后取消闹事者所在单位参赛队本场比赛参赛资格,并相应扣除比赛押金。
15. 以上违规行为若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工作委员会将移交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16.在阶段赛中个人累计两张黄牌给予停赛一场的处罚,并扣除相应押金(黄牌5元,红牌10元)。一场比赛中出现两张黄牌者,红牌罚下(按一张红牌记)并停赛一场,小组赛阶段所得黄牌不带入淘汰赛但停赛将带入淘汰赛。
17.如遇考试等情况,提前三天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申请书需有分团委(团总支)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由组委会协商,重新安排比赛时间。如遇天气恶劣等不可抗拒之事实,由组委会提前一天和比赛双方协商,重新安排比赛时间。
18.参赛队放弃比赛,需提前三天向组委会说明,则按弃权处理。无故弃权的队伍取消本届比赛所有场次比赛资格,同时扣除全部押金,该组其他参赛队与该队比赛成绩一律按3:0计算。
奖励与处罚
1.冠军、亚军、季军将获得中国科大“巾帼杯”女子足球赛奖金及奖杯,殿军获得奖杯,第五名至第八名颁发奖状。
2.在比赛中进球最多的队员将获得“最佳射手”称号,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并颁发奖状、奖金。
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方法:由参赛队在本次比赛中得到的所有红黄牌数(红牌算2 分,黄牌算1分)相加除以其参赛场次,得数最小的队伍入选。
4.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附:“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根据各参赛队队员及观众的组织情况、领队到场监督比赛情况(若领队不能到场,须填写《领队委权书》,委托队长或其他负责人代行本场领队职能)、处理场上突发事件的效果及对比赛组织工作的配合程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参赛队获得奖状,该队领队获得奖金。
5.设“最佳裁判奖”若干,并颁发奖金。
附:“最佳裁判奖”评选办法:奖项将视裁判执法场数、执法效果及各队对裁判评分等因素综合评定。
6.所有的处罚决定均由工作委员会做出,罚金将用作“体育道德风尚奖”奖金支出。本届比赛结束后,退还各参赛队剩余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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