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昌

第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天津市委原书记

张立昌(1939年7月-2008年1月10日),男,汉族,河北南皮人,1958年5月参加工作,196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经济函授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专学历。曾任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共天津市委书记。

人物生平
张立昌同志,1939年7月出生于河北省南皮县包官乡孙清屯村一个农民家庭。1947年至1958年,先后在原籍和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小学、天津市第四十二中学读书。在学生时代,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共产党,勤奋好学,追求进步。195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58年5月,张立昌同志参加工作,在天津冶金工业学校学习,后任教员。1960年3月后,历任天津市无缝钢管厂车工组长、厂团委副书记、副科长、科长、副厂长、厂革委会副主任。196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起,历任天津市无缝钢管厂革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厂长。在天津市无缝钢管厂工作期间,他踏实工作,刻苦钻研,进行了30多项技术革新,先后获得天津市青年劳动模范、青年技术革新能手、“五好”职工等荣誉称号。担任厂长后,他发动职工当家理财,实行经济核算,使该厂产值、利润大幅度增加,多次被评为天津市市级先进单位。
1980年9月至1985年10月,张立昌同志历任天津市冶金工业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局长,市经委副主任、主任。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解放思想,勇于开拓,抓紧组织企业生产,加强企业管理,推进企业经营机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天津市冶金工业局工作期间,他狠抓经济核算,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计划统计管理。该局有27项产品被评为冶金部和天津市优质产品,铝合金异型产品获得国家金质奖。在天津市经委工作期间,他总结完善企业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厂长负责制,狠抓企业整顿,并及时对整顿中的重点企业进行指导,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1985年10月至1993年6月,张立昌同志历任天津市副市长兼市工业工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兼市口岸委主任。其间,他主管经济工作,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加快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思路及重大措施,在深化企业改革,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推动科技进步,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协助市长具体组织了无缝钢管、乙烯、聚酯、汽车等大型骨干项目的建设,他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指导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帮助解决问题,推动了这些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在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的政治风波中,他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天津市委的部署,积极组织生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市民生活,为保持天津的经济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1993年6月至1997年8月,张立昌同志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在市委的领导下,他结合天津实际,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努力推动天津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天津经济发展战略,确定了经济增长、危陋平房改造、滨海新区建设、老企业改造等方面工作的具体目标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他注重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不断推动对科技、教育的投入,使全市的科技和教育发展出现了新的局面。他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特别是对贫困地区和库区农民的脱贫、困难企业职工的解困及市区成片危陋平房改造工作抓得很有成效,受到群众的赞誉。
1997年8月至2007年3月,张立昌同志历任天津市委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书记,并在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他团结带领市委一班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中央精神与天津实际相结合,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使天津市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他提出并实施了“三五八十”四大奋斗目标,即:到1997年,全市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提前3年比1980年翻两番;用5至7年时间基本完成市区成片危陋平房改造;用8年左右时间把国有大中型企业嫁接改造调整一遍;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滨海新区。此后,他又主持制定了新世纪头10年天津的发展战略。他坚持“经济发展不欠社会进步的账”,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积极推进社区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他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想问题、定政策、办事情始终着眼于中低收入大多数群众,注重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他坚持抓好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经过努力,全市经济连续多年保持快速增长,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城市面貌显著改善,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特别是滨海新区经过10年多的开发建设,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成为天津最大的经济增长点,在推进天津乃至环渤海地区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张立昌同志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结合天津的实际,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他重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和加强党委的集体领导,充分发挥市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等各方面的职能作用,形成共同推进全市工作的合力。他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队伍,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他关心年轻干部的成长,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尊重老同志,注意发挥老干部的作用。他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张立昌同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他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生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他注重调查研究,经常轻车简从,深入工厂、农村、学校、街道了解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张立昌同志在天津工作近50年,特别是担任天津市主要领导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了符合天津实际的改革发展思路,使天津在对外开放、经济实力、城市环境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把天津建设成为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呕心沥血,作出了重要贡献。
2007年4月,张立昌同志兼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副组长,积极参与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讨论研究,深入东北地区调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困难,为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曾任职务
张立昌同志是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第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家庭生活
妻子:孙桂珍
人物逝世
2008年1月10日22时20分,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卓越的党的工作领导者,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共天津市委原书记张立昌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天津逝世,享年68岁。
张立昌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胡锦涛、江泽民、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前往医院看望或通过各种形式对张立昌同志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深切慰问。
2008年1月16日,张立昌同志遗体在天津市第一殡仪馆火化。受中共中央委托,习近平、王刚、李源潮、令计划等专程前往天津为张立昌同志送别并慰问其亲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天津市的负责同志,以及张立昌同志的生前友好和家乡的代表也前往送别。
人物评价
张立昌同志共产主义信念坚定,对党、对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无限忠诚。他刻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很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善于统揽全局,注意领导方法,讲究领导艺术,能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他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恪尽职守,忘我工作,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他讲党性、顾大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生活准则,模范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他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谦虚谨慎,平易近人,公道正派,光明磊落,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真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他生活朴素,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保持了共产党人优良的政治本色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同志、爱护干部,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张立昌同志生病期间,十分顽强地同病魔作斗争,一边治疗一边带病坚持工作,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他临终前嘱咐亲属,丧事从简,充分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高尚品德和情操。
张立昌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的逝世,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大损失。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学习他的革命精神和优良作风,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张立昌同志永垂不朽!(新华社发)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