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办〔2010〕33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华委〔2010〕64号)精神,设立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社局),挂成都市成华区公务员局牌子(简称区公务员局),为成都市成华区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人社局(区公务员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划出的职责。
将技工学校、培训机构评估工作交由下属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公共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3.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4.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加强劳动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区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创业促进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指导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全区城乡社会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筹城乡社会保险体系;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执行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承担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五)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六)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依法督(查)办相关重大案件;做好劳动者维权工作,监督用人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行政执法工作。
(八)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九)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十)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十一)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协助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全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科。
拟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资金(基金)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体系建设。
(三)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调研科。
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政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创新实践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调研文稿起草、重大课题调研、新闻宣传组织和信息工作。
(四)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挂成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贯彻落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福利、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编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管理办法;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统计工作。
(五)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
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区属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建立全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综合管理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劳动监察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执行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方案;指导破产、解体企业安置职工。负责对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对企业工资总额实施宏观调控和管理;负责全区劳动统计工作,开展统计分析、预测和信息交流工作。
(六)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
研究分析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情况;督查重大信访事件的办理;协调处理相关群体性突发事件;会同信访部门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负责接待和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咨询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七)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科。
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员的有关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八)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及内部审计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开展对各项基金的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建立全区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就业服务基金监督网络和监督举报系统,负责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就业服务基金的监督管理,受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就业服务基金投诉举报,查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就业服务基金管理的违规违纪案件;负责系统内部审计检查证的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九)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挂成华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区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工作,协助做好维稳工作;负责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
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专家管理工作;落实人才资源开发政策,牵头组织城乡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和统计工作;负责各项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全区人才信息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牵头负责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指导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十一)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登记工作;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职务任免、竞争上岗、交流回避和辞职辞退制度;拟订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工作;执行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控告制度和惩戒制度;承担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协助完成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
(十二)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挂成华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聘用、考核、奖励、培训、辞聘解聘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拟订公招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三)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
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管辖全区范围内的工伤认定;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区委有关规定设置。
所获荣誉
2022年5月,入选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人员编制
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配备行政编制28名(含军转工作人员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公务员局局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统一按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华委〔2010〕64号的相关规定聘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