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铁路建设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监测全区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 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设10个内设机构:
机构成立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办〔2010〕33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华委〔2010〕64号)精神,设立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挂成都市成华区物价局(以下简称区物价局)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区物价局职责划入区发改局(区物价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划出的职责
1.将拟订工业的产业规划职责划归区经济和科学技术局。
2.将工业经济管理职责、区中小企业管理职责划归区经济和科学技术局。
3. 将能源建设、能源协调保障、油(气)站管理等工作职责划归区经济和科学技术局。
4. 将金融监管的工作职责划归区财政局。
5. 将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监督管理职责划归区建设局。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监测全区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
(三)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推进全区综合配套改革和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四)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有关重大投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全区生产力和重大项目布局;安排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发布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信息,引导民间资金投资方向,参与监督管理全区固定资产市场。
(五)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管理。研究提出全区重点项目名单及其年度投资计划,负责重点项目全过程协调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建立全区重大项目储备库,研究提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
(六)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
(七)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拟定并贯彻落实重大项目稽查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稽查和监督工作。
(八)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监督检查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区经济动员工作。
(九)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定全区功能区规划。
(十)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社会管理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十一)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拟订并协调实施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组织协调;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
(十二)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监督检查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十三)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相关建议。
(十四)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铁路建设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
(十五)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全区价格管理责任;负责监测分析区域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依法落实、调整由区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重要收费标准;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
(十六)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涉案物品鉴证机构和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十七)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负责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
(二)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展规划科。
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拟订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重大经济问题的调研和协调。研究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建议;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
(三)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管理科。
分析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拟订固定资产投资年度指导性计划;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建议;参与拟订有关行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政策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及转报工作。
(四)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管理科(挂成华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订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制定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工作,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汇总并发布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区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查等工作;负责全区招标投标(比选)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成华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体制改革科。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协调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承担成华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铁路建设管理科(挂成华区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区铁路建设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做好用地拆迁的资金保障、资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科。
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八)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挂综合信息科牌子)。
负责建立全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监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动态和价格变动趋势,及时反映市场价格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做好价格政策、信息的宣传发布工作。
(九)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的法规和政策,拟订列名管理的价格;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发放和收费年审,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协调有关价格争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项目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的法规和政策;负责农副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工作。
(十)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烟草专卖管理科。
受成都市烟草专卖局委托,行使部份烟草专卖监督检查职责。
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区委有关规定设置。
人员编制
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配备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副科级职数3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统一按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华委〔2010〕64号的相关规定聘用和管理。
现任领导
副局长:何昌福、洛邓珠(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