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政府机关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委发〔2010〕17号)精神设立。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食药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和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及化妆品卫生监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统一发布食品安全重大信息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负责化妆品卫生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牵头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五)牵头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六)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医院制剂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中药材市场药材质量。
(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
(八)负责进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九)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依法监测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十)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食药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目标、新闻宣传、外事、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规划财务处。组织拟订发展规划、基本建设和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本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年度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固定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装备购置的规划、审核、报批;负责局直属单位和区(市)县局的内部审计。
(三)政策法规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督察督办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跨区域案件的协查协办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四)食品安全协调处(挂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统一发布食品安全重大信息;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餐饮服务监管处(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牌子)。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工作。
(六)药品注册和安全监管处。监督实施国家药品、药用辅料标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目录、药用要求和标准;承办上级交办的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进口药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非处方药物目录、药物非临床研究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合理用药工作;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负责药品生产领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七)医疗器械监管处。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医疗器械技术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负责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负责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八)药品市场监管处。贯彻实施药品流通环节的法律、法规、规章;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和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管中药材市场药材质量;负责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负责药品广告的监测;负责药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九)高新区药品监管处。承担成都高新区区域内除行政处罚以外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十)行政审批处。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人事培训处。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培训等工作。
(十二)纪检监察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人员编制
(一)市食药局机关配备行政编制6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正处级领导职数15 名(含3名专职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副处级领导职数15名。
(二)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2名。
(三)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统一按成委发〔2010〕17号文的相关规定聘用和管理。
其他事项
(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市食药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以及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市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市中医管理局)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市农委(市委农工办、市供销社)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市水务局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监督管理。
(二)成都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为市食药局直属副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行政执法机构,下设案件受理和审核办公室、食品化妆品稽查大队、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大队,配备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60名,其中:总队长1名,副总队长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3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对抽验结果的处理工作;负责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查处;受理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
(三)除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外,其他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干部实行以当地党委、政府管理为主,其管理体制逐步调整到分级管理。
(四)市食药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下属机构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承担成都市范围内十九个区(市)县和高新区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承担经成都海关进出药品的通关检验工作;承担成都市范围内药品研究机构与生产企业申请药品注册、医疗机构申请制剂注册的注册检验工作;作为国家药监局推荐给香港政府的17家国内药检所之一,承担香港中成药的注册检验工作;承担药品及食品的委托检验与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国家药典委员会等下达的药品标准研究工作及药检新技术的科研工作;承担辖区内药品及食品质量控制技术人员的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受理辖区内的司法委托检验;承担行政区域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市范围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核实、统计、反馈、分析、上报等相关技术工作;参与组织与协调金市开展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工作;参与组织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技术监测工作的内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农业投入品、农业生产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工作,包括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委托的监督抽验与评价性抽验工作。承担成都市无公害蔬菜和种子质量的委托检验、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对区(市)县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成都市食品药品信息中心
在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规范和实施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工作,推动电子政务的开发和应用;实时对食品药品企业进行监控;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专用网络和信息咨询服务网络,为各食品药品相关管理部门,各企业及其他相关组织和机构提供安全的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应用环境;拟(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规划和网络、计算机管理规章制度,承担信息化应用的设计、开发、建设工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的设计、开发、维护工作;负责中心机房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局网络安全、计算机技术维护和人员培训工作和电子业务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协助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都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1、宣传与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承担本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核实、反馈、统计、上报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的技术工作,并按规定向四川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卫生局报告;
3、根据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总体部署及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计划,组织与协调本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4、建立健全并完善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
5、组织本市药品不良反应宣传、教育、培训,编辑、出版本市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简报、刊物等;
6、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7、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控制的紧急措施,对需追踪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理;
8、接受四川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业务指导及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具体管理指导。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