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夺者》是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于1962年发表的长篇小说,也是福克纳的最后一部长篇作品。
内容简介
《掠夺者》是福克纳的一部颇受好评的“成长小说”。银行家的孙子卢修斯随同司机霍根贝克和黑佣耐德偷着把祖父的汽车开到外地,住进了一家妓院。霍根贝克找到了风尘女子科丽,而耐德为了帮助另一个黑佣,偷着用汽车换了一匹马,又用这匹马参加比赛,赢回了汽车。四天之后,他们回到家里。霍根贝克跟科丽结了婚,而故事的主人公,年仅11岁的卢修斯在这四天的冒险经历中,既体会到人们的善良、同情、相互关心,又看到了贪婪、狡诈、卑鄙和堕落。在德行与非德行的冲突中得到了磨练,成熟起来。
创作背景
南北战争以南方的失败而告终,战争后南方的传统价值观崩溃,而统以它的惯性在南方社会还继续产生影响。福克纳受到南方传统的熏陶,在关于祖先的勇敢、荣誉、怜悯、骄傲、正义、自由的种种传说中长大,对家族的自豪和故土的热爱从小就在他心灵深处播下种子。然而南方的迅速崩溃、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冲击和战后美国社会“迷惘”思潮的蔓延,促使他对传统作出反思,面对现实作出新的思考,揭去南方精神遗产的美丽外衣,看到了南方奴隶制的罪恶,种植园主的腐败、残酷和非人性的一面。这种认识对于深深眷恋着家园的福克纳来说,无疑是非常痛苦的。他没有回避这种痛苦,而是以艺术家的敏锐眼光看清了事实,甘愿成为精神上的流浪汉。而且他又无法在由北方带来的工业文明中找到寄托。他所看到的是在资本主义发展中南方人民的痛苦。在新南方,淳朴的人际关系为金钱所取代,平静和睦的生活为混乱喧闹的都市生活所破坏。人人丧失了个性,成为被人操纵或操纵别人的机器。因而又不由自主地转而求助旧的生活方式,但马上又记起历史的负罪感而备觉惶恐。福克纳就是怀着这样一种复杂的感受来描绘南方社会,构思自己的艺术世界。
1962年6月4日,也就是在他逝世前一个月零二天,威廉·福克纳出版了他最后一部,也是他的第十九部长篇小说:《掠夺者》。这部小说轻松幽默,情节引人入胜,同时寓意深远,它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展示了作家杰出的艺术才能。
其实这部小说在他心中已酝酿很久了。早在1945年5月,他在给出版社的一封长信中讲:他想写一部关于一个“十二或十三岁的普通男孩”的成长、“有点像《哈克贝里·芬历险记》”那样的书。他还在信中简略地谈到小说的情节和主题思想:那个小孩同一个白人、一个黑人和一个妓女一起偷了一匹跑马,在躲避警察的几个星期里,行程上千里,经历了不少的事。他因此“学到了勇敢、荣誉、慷慨、自豪和同情”并“成长为一个人,一个好人”。然而当他终于动手写这部小说时,已是21年后的事了。小说先取名为《盗马贼:往事的回忆》(The Horse Stealers:A Reminiscence)。1961年七月初,他已写出三章。8月2日,他在信中告诉出版社,写作“很顺利,已完成大约三分之一”。他还为书的封面写了一段意味深长的广告词:“一个极为重要的信息……它无可质疑地将成为西方世界自由意志和私有企业的《
圣经》。”
他的确写得很顺利,到8月21日,就完成了全书的打字稿,也就是说,在不到3个星期的时间内,他写出了全书的三分之二。对于一个体弱多病的老人来说,这是很了不起的。他在九月十九日的信中通知他的编辑朋友,书的名字改为“The Reivers”(《掠夺者》),但副标题仍然是“往事的回忆”。他后来对人解释说,reivel是苏格兰高地(福克纳认为苏格兰是他的祖籍)的一个古字,是robber(即劫掠者、盗贼)的意思。小说出版后,得到了读者和评论界的好评,被评选为当月最优秀的书(the book of the month)。对此,老作家“甚感欣慰”。
虽然这部小说最初的酝酿和实际创作之间相隔21年,而且故事情节也有很大变动。但小说的主题和基本构思却没有变。它仍然是一部关于一个小孩成长的、“有点像《哈克贝里·芬历险记》”那样的小说。它的主要人物仍然是一个小孩,一个成年白人(身上带有四分之一的印第安血统)和一个机智精明的黑人。不过被偷的不仅是一匹马,而且还有一部汽车。这也是作者为什么把书名从《盗马贼》改为《掠夺者》的原因。
人物介绍
卢修斯
卢修斯对亲人,特别是对他母亲做出了慎重承诺,所以他总为自己的过失深感悔恨。也正是因为他树立起了坚定的信念,他才能在内心冲突中成熟起来,也才能在罪恶面前挺身而出。这是他同昆丁等人最大的区别。当他听到奥蒂斯津津有味地给他讲述其“杰作”时,他奋不顾身地扑了过去,甚至抓在刀刃上也浑然不知。他不是在同一个小孩打架,而是在同邪恶斗争。科丽小姐知道了他打架的原因之后,感动得哭了起来。因为这是她一生中第一次有人为她打架。她向卢修斯发誓再也不像那样生活。卢修斯以自己的信念和勇敢挽救了她,使她最终获得了新生。在小说的结尾,她和布恩的儿子出世,起名为卢修斯。这是一个充满希望并极富象征意义的结尾。
作品鉴赏
主题
福克纳一生精心构建了以约克纳帕塔法县为中心的神话王国。国内外对福克纳及其作品的研究硕果累累,但对其后期作品如《掠夺者》却鲜有分析探讨。一些评论家认为其后期作品创作手法和艺术成就远不如前期作品高超,继而斥责或忽略后期作品所体现的美学效果及作者的重要思想。《掠夺者》在美国出版之初,“有名望的批评家或猛烈鞭挞这部著作,或认为作者缺乏热情”,为福克纳作传的霍夫曼先生则认为这部小说是附加在约克纳帕塔法县人民生活主旋律上的一个“装饰音”。对此种现象及评论,福克纳研究专家特里莎·汤纳(Theresa.M.Towner)在其2003年出版的一篇专著《福克纳后期作品和种族关系》中批评道:长期以来评论界认为福克纳1949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后创作能力开始走下坡路,后期的作品大不如前期的。 对此我持不同意见,后期的作品反映了他角色的转变,从一个“乡下人”,变成一个“公众人物”。
卢修斯·普利斯特把自己童年时代的这段重要经历讲给自己的孙子听,正如当年他祖父教育他一样,是为了将传统价值观念传授给孩子。他认为,这“一切都太宝贵了”。所以他一边讲述过去的故事,一边又进行评论或者把祖父对他的教诲讲给孩子听。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卢修斯就是作家自己。同卢修斯的祖父一样,福克纳的祖父也是银行家,福克纳的父亲也开了一家马房,同卢修斯一样他也是四个孩子中的老大,他小时候也在马房帮工,1905年时,他八岁,只比卢修斯小三岁。当然最重要的是,同老年的卢修斯一样,老作家创作这部小说也像一个慈爱的老爷爷对自己的孙子们以充满怀旧的心情讲述自己的童年。所以这部书出版时,他把它献给了他的五个孙辈的孩子(他女儿吉尔有三个,他的养子和养女各有一个)。卢修斯的成长历程, 宣扬了美国人引以自豪的冒险开拓精神。 福克纳曾建议出版《掠夺者》时在书封上刊登这样一句话:“一个极其重要的启示……完全可以视为西方世界关于自由意志和个人企业的《
圣经》。 ”这恰恰反映出福克纳创作主题的转变, 刻画焦点由人性弱点投向积极奋进的光明面。
一个孩子的成长, 他对成人世界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接受还是排斥, 也是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演说中提到的“人类内心的冲突”。 描写内心冲突是福克纳的突出主题,在《掠夺者》中,主人公卢修斯在与自己、他人、社会及自然的矛盾冲撞中,产生激烈的内心挣扎,并最终在冲突中寻回自我找到真谛。
荣格认为:“人格作为一个整体被称之为精神,精神有自我、个人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这几种相互区别而又彼此相互作用的系统和层次组成。 集体无意识是无意识的深层结构,它是先天的、普遍一致的。
随着他的思想的发展, 随着他对人的本性的认识的深入和对人的信心的加强, 福克纳逐渐从注重表现他眼中那破碎的现实转为更致力于重构传统信仰和以 “古老的美德”为基础的价值体系。 《掠夺者》传达了作者期盼重建传统道德价值观的美好愿望。 荣格把作品看作是一个“自主情结”,即作品的创作过程并不完全受作者知觉主体的控制。 任何作品都可以在古老的神话和传说中找到它的原型。一旦原型的情景发生,我们会忽然获得一种不寻常的轻松感,仿佛被一种强大的力量运载或超度,在这一瞬间,我们不再是个人而是整个族类,全人类的声音一齐在我们心中回响。 卢修斯从家乡进入错综复杂的大城市,遭遇一系列社会黑暗面,又最终安全返回自己温暖的故乡, 整个故事发展模式可从古代神话中找到 “原型”。德国神话《塔恩霍泽骑士》讲述塔恩霍泽骑士无意发现爱神维纳斯的地下宫殿, 他在那里过着世外桃源般生活。
后来他决定重返人间,却遭到教皇的严厉处罚,仅两天后他又神奇般地逃离教皇的宫殿回到爱神宫中。 对比两个故事便可发现, 爱神宫殿即是卢修斯家乡杰弗生镇的原型, 教皇统治的人间是喧嚣混乱的大城市孟菲斯的原型。 这样的原型情景发生,让人联想到,故乡是欢乐无忧的避风塘,有如神话般的爱神宫,而标志着现代化工业生产的大城市则如同苛政之下的“人间”,充斥着罪恶苦难。 作者对现代化及大城市的反感厌恶在小说中亦有明确表述:“机动车是一种让人倾家荡产的现象。 ”“蚂蚁(汽车)般的来回往复,不可救药的分期付款购车瘾;机械化,流动性,这是美国的必然命运。 ”
福克纳在创作之时或许并未意识到自己的作品会与古代神话有某种程度上契合,但却反映出他的一种美好期望:人类在现代都市中遭受磨难后,能够在故土重新振作。朴实的故乡与关爱的家人才是人们精神家园与支持所在, 是重建传统信仰与美德的基础。 对故土的依恋之情也表达了作者独特的浪漫主义情怀,是对建构精神归宿的呼唤企盼。
为了抵抗现代化的到来,南方人一直沉溺在南方过去时间所给予的庇护中,例如《喧哗与骚动》中的昆丁·康普生便一直活在南方过去的时间里。汽车的闯入使这个本来生活得井然有序的小镇发生了变化。汽车这一运动的代名词,将人们的生活从南方的自然经济时代引向了飞速发展的资本主义经济时代。孔武有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布恩虽然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猎人,但当他第一次看见汽车时,汽车已经注定成为他的灵魂伴侣。卢修斯祖父从孟菲斯买下汽车后,出租马房的家仆布恩便整天围绕着汽车转悠。不仅如此,布恩还带领了身边所有人认识与接受汽车。布恩对汽车的接受和喜爱打破了南方人沉溺在过去循环的时间里这一安全的象征。因此,布恩也毫无疑问地成为了杰斐逊小镇上敢于面对和塑造现代生活的武士。
布恩以汽车作诱饵引诱卢修斯一起偷盗祖父的汽车去往大城市孟菲斯。布恩将卢修斯带离了南方伊甸园进入现实世界的旅途中。自然、土地与旷野都是南方传统中充满生命与力量的场所,是南方传统文化的源头。但正是这种自然的庇护,才让《去吧·摩西》中的艾克麦卡斯琳选择放弃遗产的继承,躲进自然的安全与庇护中。布恩在与泥沼的抗争中逃离了南方神话所给予的伊甸园,打破了南方神话给南方人所带来的安全感,并且以坚定的信念勇敢地生活在现实中。面对历史前进的步伐,布恩勇敢地面对与接受现代商业社会所带来的风险。
另一方面,黑人付诸实际行动参与到南方社群中来抵御金钱与权力的压迫。黑人耐得用汽车换赛马,凭借自己的机智与聪颖赢得了赛马比赛,获取了丰厚的报酬,然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帮助自己的堂弟博博。尽管商业社会的发展将金钱与利益放在首位,但耐得的出发点从来都不是金钱。黑人帕夏姆大叔一家在比赛时所付出的行动,与黑人家庭在南方社会中所体现出的尊严和信仰,都让卢修斯看到了生命的自由所在。只有保持内心中生命的自由,才能实现个人的存在价值。黑人们意识到自身的悲惨处境,但依然勇敢地维护自身的尊严,反抗金钱与权力对他们的侵蚀,创造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绅士的文化传统不是因为现实而变得堕落或是逃入南方过去时间的牢笼中躲避责任,而是在面对过去与现在的时候,勇敢地做出自己的选择,并且敢于担当自己的责任,付诸实际行动并且加入到社区中去维护自己的理想与信仰。绅士精神是结合传统文化价值与现代商业社会的一种坚实可靠的力量。
很明显,福克纳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创作这部小说,是为了向“孙子们”传授他所珍惜的传统价值观念,向他们展示他称之为“昔日的荣耀”的那些人身上的美好品质和一个人的成长道路。或者说,正如他在他为这部小说所写的广告词所讲的,他要传达“一个极为重要的信息”,要献给人们一部能使他们在工商社会里像一个具有自由意志的人一样生活的《圣经》。他坚信这是一个作家的神圣使命或者“特殊的光荣”。他在诺贝尔奖的领奖台上宣布:诗人的特殊的光荣就是振奋人心,提人们记住勇气、荣誉、希望、自豪、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这些是人类昔日的荣耀。为此,人类将永垂不朽。诗人的声音不必仅仅是人的记录,它可以是一个支柱,一根栋梁,使人永垂不朽,流芳于世。
《掠夺者》就是这样“一个支柱,一根栋梁”。它虽然不如《喧哗与骚动》、《
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
去吧,摩西》等杰作那样声名卓著,其艺术成就也没有那么高,但它在福克纳的文学创作中却占有特殊的地位,因为它不仅是福克纳的思想发展和艺术追求的符合逻辑的成果,而且它更能“振奋人心”。不仅如此,它还为那总的来说比较阴郁的
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带来一个温馨而圆满的结局。
艺术特色
作为福克纳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掠夺者》体现出作者创作理念的转变,向人们传递出积极奋进的人生观。晚年的福克纳尽享天伦之乐,温馨的家庭生活使得这部回忆录小说(副标题为《往事的回忆》)带有一种独特的怀旧气氛。然而小说的出色之处不仅仅在于怀旧的暖色调,更在于通过刻画少年的成长磨练与内心冲突,使人们树立直面人生、重塑价值的信心。
作品影响
罗丝基(William Rossky)认为,如同《暴风雨》与莎士比亚主要作品的关系一样,《掠夺者》与福克纳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所创作的伟大悲剧之间存在的主题关联在于它是福克纳对人类生存状况做出的最后总结。因此,《掠夺者》充分展示出作者在对待人性态度上的转变:由悲观萧索转为乐观积极,是全面研究福克纳创作思想不可或缺的一部重要作品。
作者简介
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年9月25日-1962年7月6日)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生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喧哗与骚动》(又译《声音与疯狂》 1929);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生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
我弥留之际》(1930);写孤儿裘・克里斯默斯在宗教和种族偏见的播弄、虐待下悲惨死去的《
八月之光》(1932);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萨德本及其子女和庄园的毁灭性结局的《押沙龙,押沙龙!》(1936);写新兴资产阶级弗莱姆・斯诺普斯的冷酷无情及其必然结局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1940,《小镇》1957,《大宅》1959)等。福克纳在1949年获
诺贝尔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