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主要职能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三)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协调信用体系建设;拟定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促进融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市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按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定并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市综合平衡的工业专项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进市际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并享受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西部地区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推动资源枯竭型城镇转型。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本市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全市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
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国家
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牵头制定市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使用规划,统筹基金安排使用的综合平衡和投资计划管理,拟定年度分行业安排计划。
(十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研究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并监督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十四)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层气(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并拟定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牵头开展市际、省际、国际合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机构
国民经济综合科
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和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平衡财政收支等经济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动员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地区经济科
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护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基础测绘计划、地震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参与国土开发整治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中部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负责全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和煤矿棚户区改造;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负责煤层气、天然气(焦炉煤气、煤制气)行业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计划,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煤层气、天然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定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和能力建设;承担本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有关具体工作。
负责
新能源行业管理;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定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行业标准;牵头开展市际、国际新能源合作;负责新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财政金融科
研究分析全市社会资金平衡;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国家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政府财政建设资金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筹措和使用政策,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拟定财税、金融、证券、保险业规划;编制市级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直接融资和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政府建设资金及资产管理工作;参与企业上市的有关工作。协调信用体系建设;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
研究制定促进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培育市内上市公司,协调有关部门共同促进公司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资等工作;协调开展公司上市融资咨询服务;推进各类基金和债券的发行融资工作;推动创业投资、产业基金等融资工作;负责促进中长期信贷市场发展;负责资本市场业务培训及资本市场知识普及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市发展改革委交办的与资本市场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科技教育科
研究提出全市科技、教育和卫生事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编制科技、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大中专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编制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毕业生就业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管理中、高级专家基金;负责科技、教育、卫生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工业交通科
研究分析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和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标;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实施;组织拟定本市享受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的规划、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安排全市铁路、公路建设项目;负责全市铁路专用线及煤炭集运站建设;负责安排交通建设项目利用市级政府资金及政府信用担保的债务性资金。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发布能源预测预警信息。拟定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的政策措施,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农村经济科
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气象、农科、引黄、农机、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农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协调指导以工代赈工作。
领导信息
主任:韩亮
常务副主任: 常德明
晋中市发改委副主任兼108规划办主任。
副主任: 郭学曾
晋中市发改委副主任。
副主任: 贾怡忠
晋中市发改委副主任。
副主任:朱自强
晋中市发改委副主任。
副主任:王瑞宏
晋中市发改委副主任。
纪检组长:李巨海
晋中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总经济师:王水令
晋中市发改委总经济师,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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