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李桥镇人民政府是富顺县李桥镇境内的国家行政机关。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村镇建设环卫综合服务中心。
由
党政办指导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负责处理乡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工作;负责保密、文书档案、人事和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大等日常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负责信息收集,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
经发办指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村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统计工作(固定资产、规上限上企业申报等)、投资促进、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安全;普查工作、商贸统计、社消零统计、限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工业和能源统计、名录库维护;负责工会日常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指导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网格化管理、维稳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安全工作、负责妇联、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大调解系统、依法治县、社会稳定、道路交通工作。负责重大项目推进办公室全面工作。
负责武装工作;负责民计生工作、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救灾救济、敬老院出纳、食品安全工作和、民政优抚、城镇低保、精神病人管理、残联工作、社会抚养费宣传、征收及档案的完善归档、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独生子女高考升学奖励、独生子女父母财政专项奖励工作、宣传教育、阳光计生、“三证”的办理工作的业务工作、计划生育奖、特扶、照顾生育申报工作、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关爱女孩、创建幸福家庭、开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生和死亡人口信息录入、数据质量维护、各类协查信息回复、村级移动终端使用监督和信息同步、孕优和婚前健康检查相关工作。负责目标考核工作。
负责财政所惠民政策、镇政府会计、财政所及代管中心出纳、一事一议、村社集体财务委托代管中心会计工作。
挂牌成立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行政审批办公室。
便民服务中心。接受群众咨询,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扶贫、救灾、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老龄、医疗救助、殡葬、婚姻、民间组织管理、残疾救助体系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便民服务工作。负责上级委托、下放事项办理及代办领办服务,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收费事项以及各种证件办理及其他需要由镇乡一级提供行政服务的事项;指导便民服务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管理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并完成相关任务;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退役军人服务站。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教育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提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协助做好信息服务管理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并完成相关任务;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综合文化站。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负责镇乡、社区(村)两级文化阵地建设;设置阅报栏,建立乡镇文化活动室,指导新建村文化活动室,管理公共文化设施;组织开展文明健康、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文物保护,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宣传贯彻旅游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传统村落等申报、保护和开发工作;负责旅游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农业能源建设、农村沼气保险、安全维护服务、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农机补贴、农机使用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和强制性检验、联系畜牧工作、负责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农作物病虫鼠害与农业灾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控处置、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农业先进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气象信息工作、农资市场监管及协助农业行政执法、农业公共信息、农业信息服务、农业法律、法规和农业技术宣传,农民教育、培训服务工作、开展林业生产技术、资源监管、护林防火、联系水务工作、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管理、农业经济年报、农村土地经营权及农村土地管理工作、水上安全、水产以及填报各类水利报表、防疫工作、生猪保险、全乡养殖场的监管工作、兽药饲料市场的监管、瘦肉精检测;产地、屠宰检疫工作登记、保险户的录入工作、疫苗的领发和保管、票证的领发和登记,上报监督所的报表和疫苗库报表。
负责全镇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失业、工伤、生育、养老、医疗保险等服务工作。负责收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相关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村镇建设、农村建房、公共设施、场镇环卫绿化、文明新村建设等管理和技术性服务工作;打击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村镇规划建设、新村建设管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垃圾治理和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有关的矛盾、纠纷;负责日常业务办理;办理不动产登记使用证,农房审批登记;负责农村C、D级危房建设检查验收等。
人员编制
富顺县李桥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 5 个(含主管局本级),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其他事业单位 4 个。
李桥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0 个。机构设置情况:李桥镇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为“四办一所”,即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行政机关核定编制数 31 人(行政 29 人、机关工勤 2人),截止 2020 年底实有在编在职人员 31 人。李桥镇人民政府有下属事业单位四个,即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核定编制人数 32 人,截止 2020 年底实有在编在职人员 30人。
现任领导
周 喻(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目标考核工作。
向香奎(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财税、金融、审计、村级财务、发改、工业、服务业、招商引资、统计、调查、科技和经济信息化、电力和通信等工作。分管财政所、经发办,联系金融、税务部门。
付 权(党委委员、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分管党建、社治、政协、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交通等工作。分管党建办,代管社治办,协助分管自规中心(交通)。
罗 敏(纪委书记):协助书记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肖 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人选):协助镇长工作,负责武装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农业、水利、供水、畜牧、供销等)、乡村振兴、集体经济、项目管理、气象。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发办(乡村振兴办)。
文伟任(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协助书记、副书记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分管深化改革、机构编制、国家安全、电子政务、保密、机要、档案、党务村务政务公开、地方志、机关内务、环保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协助分管党建办、综合执法办(环保)。
甘 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协助书记、副书记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文化旅游、“三创”联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群团、关工委、协会、农民工服务等工作。分管农民工服务中心,协助分管党建办。
王 松(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协助书记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综治、法制、防邪、禁毒、网格化管理、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等工作。分管社治办,联系法庭、司法所、派出所。
陈小灵(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分管教体、卫健、残疾人、民政、劳动保障、社保、医保、就业、便民服务、行政审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分管社事办、便民服务中心。
余 俊(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分管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村镇规划及建设、综合执法、自然资源规划、燃气等工作。分管社治办(应急)、综合执法办、自规中心、自然资源所,联系市场监管所。
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点
李桥镇交通路4号附9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所获荣誉
2020年8月,入选富顺县疫情防控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侯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