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指除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国有民营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所有民营经济、民营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民营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经济概念和经济形式。民营经济曾一度在中国消失,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渐进发展中,民营经济得以复兴,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主力军。
定义
关于民营经济的定义,尚未形成一致的观点。一种较为认可的定义是,民营经济是指除了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经济、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及其控股的经济组织,它的主要成分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
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民营经济中又占据了绝大部分。在当前有关民营经济的统计资料和研究文献中,基本上也是按照如上的构成成分加以统计和分析研究的。
此外,关于民营经济的对象还存在三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民营经济包括
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
外资经济、
民营科技企业、
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
国有民营企业。另有意见认为,除去
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
外资经济,其余的都可认为是民营经济。第三种意见认为,民营经济的范围包括
个体经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
股份制经济。第一种意见把
外资经济包括在民营经济里面不太合适。第二种意见未考虑
财产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失偏颇。第三种意见忽视了民营经济概念的特殊性在于经营主体。因此也有人认为,广义上的民营经济或许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
民有民营经济。即:
个体工商户、
私营企业等。二是国有、集体民营经济。即:国有、
集体企业采取承包、租赁、拍卖、兼并、入股等形式交给民间团体和个人经营。三是财产混合所有制民营经济。随着
产权的流动和重组,各种所有制企业的资产通过
股份制等形式构建新的财产所有制结构的企业,由民间团体或者个人经营。
法律概念
(一)民营经济一词是从经营主体角度表述的概念。由于根据经营主体划分经济类型存在困难,国内有不少地方不是根据经营主体划分经济类型,而是根据
财产所有权来划分。例如,中国统计上划分经济类型的方法就是根据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分为公有经济(
国有经济和
集体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私有经济、港澳台经济和外商经济)。
(二)中国现行法律或者政策是依据
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划分经济类型,比如
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
个体私营经济、
外资经济等。在提及民营
经济的时候,中国法律或者政策性文件一般以
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表述。例如,中国宪法就把经济类型分为公有制经济和
非公有制经济,而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私营经济等。2005年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而未使用民营经济一词。
(三)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提及“民营经济”一词的规定。通过法律检索系统检索,在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数据库中没有找到针对民营经济的专门性规定(指标题含“民营经济”)。十多个省市出台了有关民营经济的专门文件,形式一般为某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之类的政策性文件,如
广东省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12项配套政策。
民营经济是从经济管理角度进行划分的一种
经济形式,其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从产权关系上看,具有产权主体多元化、产权明晰和利益分配明确等特征。
民营企业多数为
自筹资金、自由组合的
经济实体,无论是个人投资、合伙投资或
外商投资以及集体筹资创办的企业,其
产权关系和利益关系都比较明确。
经济具有产权明晰、经济利益独立的特征,所以能够在
市场竞争中自主决策,在
生产经营活动中依靠科技,不断创新,不断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以求自身的发展壮大。
基本概念
产权
产权是指财产的权利,包括对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处置权。民营经济中的
个体企业、
私营企业和
外商独资企业等企业形式因为其对全部
财产拥有独立支配的权利,具有所有权和归属权的排他性,因此都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这样就可以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
市场主体。
经营机制
民营经济灵活的经营机制是建立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和对
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处置权的基础之上,具有高度灵活的经营决策权、高度灵活的资产支配权、高度灵活的用人选择权、高度灵活的内部分配权,根据市场的竞争环节,灵活应变,不断适应新的
市场环境,寻求最好的发展机会,可以最大限度的规避市场所带来的风险。
创新能力
民营企业由于受到外在的和自身的激励与压力,能产生创新的欲望和要求,进行一系列的创新活动,而这些创新活动都是以该创新主体的利益为中心,因为民营企业在
市场经济中的目标就是
利润最大化,而利润的多寡直接影响着
企业创新的动力大小,只有在不断创新中才能获得竞争优势,不断增加利润。正是这种创新动力,促使民营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取新的
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市场价值,推动
国民经济的发展。
动力机制
民营经济的动力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
民营企业要面对外部强大的
市场压力。一般
民营企业受自身规模和
资金等因素影响,
市场竞争尤为激烈,促使企业自身不断创新,以改进和完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方法,使市场压力转化为市场动力。第二,追求
利润最大化的动力。企业的生产目的是为了
扩大再生产,而扩大再生产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任何一个企业,尤其是
民营企业在
市场经济中的首选目标。因此这个终极目标也成为企业发展强大的推动力。第三,企业内部有较强的激励机制。由于
产权关系明晰,
民营企业具有高度的自主用人选择权和内部分配权,因此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引进、使用和储备人才,激励人才在
企业创新中的作用。在分配上按贡献大小作为评判标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的
劳动生产率。
功能互补
民营
经济是在
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适应
市场经济的
制度安排,
产权明晰,责权分明,
经营方式灵活,
自负盈亏,
生产效率高,成本低。但是,
民营企业一般规模不大、
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相对稀缺。民营
经济与
公有制经济相结合,则正好能弥补这些劣势,发扬自身的优势,这就要求不同
所有制经济相互渗透、取长补短、相互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和谐发展。
基本状况
1、“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格局已形成。
所谓的“三分天下有其一”,是指民营部门、集体部门和国有部门等三类部门在
国民经济活动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各占三分之一。根据
国际金融公司于2000年进行的调查,如果将社会经济部门划分为国有和非国有两大块,到
1998年,中国国有经济活动总量已降至GDP的38%。如果扣除
国家控股的国内企业和
外资企业,则
国有经济部门、真正的集体和农业部门、
私营经济部门等三大块经济活动,将分别占同期GDP的37%、30%、33%,基本上是“三分天下”。
近年来中国民营
经济的产业分布趋向是:
第一产业中的
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等项指标均保持较高增长势头,但所占比重一直比较小。这说明,民营经济的产业分布已出现向第一产业、特别是
高附加值农业和
采掘业转移的倾向,但还未形成气候。
第二产业中的民营经济成分增长速度虽不算低,但比重有所下降。这是由
中国经济从低收入迅速转向中等收入发展阶段以及
民营企业本身的发展水平不高决定的。
第三产业中的民营经济增长速度仍然不高,注册资本金的比重也有所下降,但投资人数和雇工人数所占比重则有所上升。
2、民营经济将逐渐成为
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01年底,中国
国有经济单位共有在岗职工7409万人,比1998年减少了1400万人,年均减少467万人。如果按此速度递减,到2010年,
国有经济单位的职工总数将减至3200万人左右,减小幅度达60%以上。即便如此,调整后国有成份较集中的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
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
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
支柱产业和
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等四大类企业,仍难于容纳这么多职工。2001年底,
私营企业职工
就业人员为1187万人,与1998年相比,大体是年均增加150万人,年均增长12.6%。如果据此计算,到2010年,私营企业吸收的就业总量即可达到3454万人。这意味着私营部门的就业规模将超过国有部门。如果将
个体经济部门、外资部门吸收的就业量考虑在内,到2010年,民营经济将遍及
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
如果从企业规模角度看,
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已有2.4605万户,亿元以上的已有380户,企业集团也有2185个,可以说已初具规模,实力相当可观。尽管个体工商户和
私营企业缴纳的工商税在全国工商税总额的比重还很小,短期内也还很难大幅度提高,但综合分析,特别是从就业规模、产出总量和市场占有份额等角度分析,再过10年左右,民营经济部门将占居重要地位。到2020年,民营经济很可能成为
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
职能作用
(1)加大落实政府政策的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真正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第一要务的实际行动,自觉地、主动地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2)转变政府职能,为民营经济发展搞好服务。要进一步做好为民营经济的服务工作,把根治”三乱作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
投资环境的重点。通过改革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推行政务公开、整治“三乱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作风提高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水平。
(3)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要全面推进民营企业依法参加基本养老、
基本医疗、
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保证其从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促进民营企业依法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加强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使用
童工,恶意拖欠工资等行为。
(4)为民营企业开拓市场搭建平台。政府可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民营企业产品展览会,协助民营企业打造市场,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提高民营企业产品的竞争力。
(5)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民营经济要快速发展,关键还要提高民营企业决策者的水平。
(6)依法维护
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设立民营经济投诉中心,及时受理各种
投诉举报。对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人和事。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社会影响
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中的比重稳步提升,已经成为推进
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民营经济在新兴产业发展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
发布政策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中国
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印发。
2024年10月10日,
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数据统计
截至2024年5月底,中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总量18045万户,占所有经营主体的比例从2019年的95.5%增长为96.4%,其中,民营企业5517.7万户、
个体工商户12527.3万户。
截至2024年9月底,中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总量达18086.48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37%,同比增长3.93%,10余年间增长超4倍。其中民营企业5554.23万户(同比增长6.02%);个体工商户12532.25万户(同比增长3.03%)。
领导讲话
2025年2月17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京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在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他表示,民营企业是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的。几十年来,关于对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我们党理论和实践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习近平指出,现在我国民营经济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备坚实基础。新时代新征程,我国社会生产力将不断跃升,人民生活水平将稳步提高,改革开放将进一步全面深化,特别是教育科技事业快速发展,人才队伍和劳动力资源数量庞大、素质优良,产业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配套完善,14亿多人口的超大规模市场潜力巨大,给民营经济发展带来很多新的机遇、提供更大发展空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坚强的保障。
民营企业接班
调查显示,未来10年,中国民营企业将进入企业接班的高峰期。一个公开资料数据:中国90%的企业主希望子女继承自己的事业,而有82%的子女却不愿继承父辈的事业。不过,对于佛山当地“土著”的
霍然均来说,儿子的接班是肯定的事情,但是必须要锻炼他,这个锻炼从送霍嘉俊去留学就开始了。
“留学前,我是拒绝石湾陶的。”
霍嘉俊说道,“我觉得这跟我们千禧一代的题材有些隔阂,当毕业设计时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同学都在做自己文化的事情。我觉得要回归本土文化、回归石湾陶艺,必须做一些更具方向性,更具影响力的事情。从那时起我便认识到,自己最有优势、最值得骄傲的正是岭南文化、石湾陶等传统文化。”但如今看来,这样的‘反叛’某种程度上为霍嘉俊未来的创作积蓄了更大的能量。如今霍嘉俊不断向传统学习,继承、树立起新的内容,并融入现代观念,肩负起这个时代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