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故宫始建于
努尔哈赤时期的天命十年(1625年)。天命十年(1625年),努尔哈赤出于战略考虑,定
沈阳为都城,改名
盛京。并在沈阳旧城的中心,修建了议政之所——大政殿和十王亭,是为营建沈阳故宫之开端。
努尔哈赤定都沈阳后,城内按
八旗划定居住区域。以大政殿所在的城中心为基准,东侧属正红、镶红旗,北侧属正黄、镶黄旗,南侧属正蓝、镶蓝旗,西侧属正白、镶白旗,而各旗的
贝勒府邸只能在本旗的地界内盖造。
天命十一年(1626年),努尔哈赤去世,
皇太极继承汗位。皇太极登上汗王宝座后,出于多方面的考虑,并未搬到父王的“汗宫”去住,而是着手将自己的“四贝勒府”改建为新的皇宫。而他的旧府邸,就位于故宫中路
大清门至
清宁宫这一区域。续建了由大清门、
崇政殿、
凤凰楼、清宁宫、
麟趾宫、
关雎宫、衍庆宫、永福宫等组成的
大内宫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