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局机关处室有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房地产管理处、基本建设规划与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处、省行政中心管理处、服务与保障处、车辆管理与安全保卫处、经营管理处、审计处、学前教育处、直属机关党委、团委。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省机关事务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省机关事务工作,负责省级机关事务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二)推进全省机关事务体制改革,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管理、服务、保障和生产经营等业务工作。
(三)负责管理省委、省政府委托的国有资产,制定相关的制度和办法。承担所委托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授权,对相关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负责省有关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总务和相关保障工作。
(五)拟订全省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负责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管理、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审核省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和维修计划。负责省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等基本建设项目。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按照分工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各管理。指导监督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七)负责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制定和实施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指导省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八)负责在杭省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杭州市及省级有关部门拟订省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级机关政策性住房配售管理工作。承担省级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建设和指导物业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在杭省直单位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九)拟订省级领导干部生活服务保障有关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定范围的省级领导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十)协调和管理省级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学前教育工作。
(十一)制定管理设区市驻省会办事机构的政策和制度,对驻省会办事机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与指导。
(十二)负责省行政中心等集中办公区域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有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和协调省级机关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化机关事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数字化转型,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建立健全集约高效的服务保障体系。加强经费、资产、服务管理,积极推进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等社会化改革,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升机关事务管理绩效。强化监管,推进所属单位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有关重大活动和会议的总务工作。指导全省机关事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和AB岗工作制
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处
承担全省机关事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改革试点任务。负责机关事务政策研究,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负责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
计划财务处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有关基建投资、行政事业经费、经营单位出资人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及财务会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等管理工作,组织本级财务会计核算。负责省级机关运行经费的统计汇总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房地产管理处
拟订全省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省级机关和设区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承担省级机关房地产产权、产籍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承担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使用调配管理工作。指导在杭省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承担省级机关政策性住房配售管理工作。
基本建设规划与管理处
承担省属用地征用和开发利用、综合管理工作。承担省级机关办公用房及政策性住房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省级机关房屋改造修缮审核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基建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和项目监管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处
负责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指导。在省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省级、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省级政府机关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做好资源消费状态和节约潜能统计分析,组织实施政府机关办公楼节能改建工程,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备,负责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其他节能任务,会同省级机关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省行政中心管理处
协调、管理省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内机关事务工作。负责省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内办公用房的调配、维修。负责省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水电、冷暖气供应以及设备维修。协调、管理省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消防安全、会议服务、庭园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承担省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节约能源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省行政中心等集中办公区域规划的有关工作。
服务与保障处
拟订省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供给关系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的副省级以上领导(含离退体)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和相关保障工作。
车辆管理与安全保卫处
拟订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调配和处置,以及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老干部服务用车的综合管理。指导监督省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承担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接待车辆保障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安防设施配备、运维等工作,协助做好省部级干部驻地安防设施保障。
经营管理处
承担省政府授权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管工作。承办有关经营决策和投资项目的论证、审核、管理。拟订有关经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所属单位经营工作的分析、调研,对生产经营活动合规性进行监管。
审计处
拟订有关审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学前教育处
统一规划省级机关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均衡配置学前教育资源。负责省级机关幼儿入托入园工作,管理和指导所属幼儿园学前教育工作。联系有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职责和AB岗工作制
团委
负责局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单位
莫干山管理局
负责莫干山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承担莫干山风景名胜区的综合监管工作。负责莫干山中心区山地勘界、行政区划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莫干山中心区自然资源、风景名胜资源、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公共设施、旅游景点景区、园林景观等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驻山单位做好治安、应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重要行政接待任务。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协助拟订在杭省直单位(包括省级机关、省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中央在杭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并承担具体实施工作。组织、督促在杭省直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规定承担年检年审、协助处理违规行为等事务。负责在杭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资金、单位住房资金、住房维修基金等其他住房资金的记载、缴存归集、提取使用、核算、保值和归还,编制资金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承担在杭省直单位政策性住房出售、住房补贴发放审核等事务。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组织实施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活动。受委托代理涉密项目及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外重要项目的采购工作。制定并实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的操作规程,完善采购运行机制。组织实施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负责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和商品的征集、上架审查,以及交易价格动态监测、交易纠纷调解处理。协助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承担对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工作。受理并处理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的供应商质疑。配合承担供应商管理和投诉处理等事宜。配合开展省级采购单位、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在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行为评价和监督工作。
浙江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中心
管理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实物台账和资产台账,负责办理权证、权属变更。承担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调配申请的初审工作,承办办公用房使用、借用和闲置房产对外出租事务。承办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超标办公用房腾退接收和有关处置事务。承担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初审、跟踪检查、竣工资料接收及资产划转等事务。负责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使用检查、安全巡查和日常维修勘查。负责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协助开展全省办公用房管理信息汇总分析。
浙江省级机关行政餐务管理中心
承办省行政中心二号院办公用房调配管理等事务。承担省行政中心二号院地下停车库(机械车库)的分配与日常管理,以及相关物业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省行政中心二号院内指定场所会议服务保障、餐务管理和重要公务接待等工作。承担省行政中心二号院内人大代表选举等社会公共事务。
浙江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负责编制省级机关车辆配备、更新、报废计划;负责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维修管理;负责制定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和车辆收费标准;负责在职省级干部和离退休正省级、离休副省级领导专车保障工作;负责退休副省级干部集中用车保障工作;负责省级机关机要通信、应急保障、基层调研等公务出行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接待等车辆保障任务。
浙江省行政中心餐务管理处
负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省行政中心(一号院和二号院)区域内机关干部职工每日10000余人次供餐保障任务及部分公务接待保障任务。
负责在省人民大会堂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省行政中心各指定办公室、会议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上级指派的重大活动外出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省人民大会堂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省人民大会堂广场、地下停车库(主楼及广场地下层)的日常管理。履行省级机关服务保障中心范围内的企业出资人职责。
主要为省级机关干部职工子女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主要为省级机关干部职工子女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浙江省级机关保俶幼儿园
主要为省级机关干部职工子女提供幼儿保育和幼儿教育服务。
主要为省级机关干部职工子女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浙江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
主要为省级机关干部职工子女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浙江省后勤经济发展集团
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商业地产租赁以及园林物业、生态农业等。
浙江省省直物业管理中心
浙江省直物业集团组建于1957年,位于杭州市宝石一路3号,主要负责资产经营、管理。目前,下属有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直同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万盛人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省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杭州宝石饭店、浙江省直文创有限公司、浙江省直同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直商贸有限公司、浙江万盛拍卖有限公司等多家全资、控股实体。
提供住宿就餐、开会办展、商务、会展、婚庆等多项配套服务。
提供中西式用餐、住宿、会议等服务。
提供餐饮住宿、会务、票务等服务。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文化传播策划,经营进出口业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会展服务,旅游服务,车辆管理营运服务,票务管理,饮用水供应。
经营建筑设计、房产开发、工程代建、工程监理、物业管理、资产管理、文体、酒店等。
广东钱江同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房地产投资、酒店管理、资产管理运营、商贸信息咨询、会议策划、承办商业展览等。
钱江餐务管理中心
经营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饭店管理、餐饮管理策划、后勤管理服务,初级食用农产品、工艺品、日用百货销售。
浙江西湖老龙井接待中心
经营茶叶的收购、加工、销售,餐饮服务,旅游景点服务等。
浙江省省直房产经营管理中心
经营房屋租赁、置换、维修,房产中介代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及相关内容的咨询服务等。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更新于2025年2月)
机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