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局

海南省人民政府直属单位

海南省林业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海南省林业局(以下简称省林业局)是主管全省林业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统一管理。

主要职责
(一)承担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相关工作任务,负责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林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四)组织全省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五)负责全省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组织实施《海南省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专篇。指导本省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本省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全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林长制、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