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氯普胺

有机化合物

甲氧氯普胺,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14H22ClN3O2,主要用作镇吐药。

历史沿革
1962年,甲氧氯普胺由Thominet首先合成。
1967年,中国试制甲氧氯普胺,1970年,正式生产甲氧氯普胺。
甲氧氯普胺开始收载于中国药典(1977)。除中国药典(2015)收载外,甲氧氯普胺BP(2013)、Ph.Eur.(7.0)、JP(16)亦有收载;BP(2013)、Ph.Eur.(7.0)、USP(36)还均收载了盐酸甲氧氯普胺。
适应症
1、可用于因肺部肿瘤手术、肿瘤放疗及化疗、脑外伤后遗症、急性颅脑损伤以及药物引起的呕吐。
2、对于胃胀气性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嗳气、恶心、呕吐也有较好疗效。
3、可用于海空作业引起的呕吐及晕车。
4、可增加食管括约肌压力,从而减少全身麻醉时胃肠道反流所致吸入性肺炎的发生率;可减轻钡餐检查时的恶心、呕吐反应,促进钡剂通过;十二指肠插管前服用,有助于顺利插管。
5、对糖尿病性胃轻瘫,胃下垂等有一定疗效;也可用于幽门梗阻及对常规治疗无效的十二指肠溃疡。
6、可减轻偏头痛引起的恶心,并可能由于提高胃通过率而促进麦角胺的吸收。
7、本品的催乳作用可试用于乳量严重不足的产妇。
8、可用于胆道疾病和慢性膜腺炎的辅助治疗。
性状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
本品在三氯甲烷中溶解,在乙醇或丙酮中略溶,在乙醚中极微溶解,在水中几乎不溶,在酸性溶液中溶解。
用法用量
口服:1次5~10 mg,1日10~30 mg。饭前半小时服用。
肌内注射:1次10~20 mg。每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0. 5 mg/Kg,否则易引起锥体外系反应。
药理作用
促动力作用
甲氧氯普胺可阻断胃肠道多巴胺D2受体,减弱多巴胺能中间神经元对胃肠道初级运动神经元的抑制作用;该药还可激动5-羟色胺4受体,兴奋胆碱能中间神经元并进而兴奋初级运动神经元。上述两种作用最终都可促进初级运动神经元乙酰胆碱的释放。对胃肠道的作用主要为上消化道,促进其动力。包括提高静止状态时胃肠道括约肌张力;增加食管下端括约肌张力和收缩的幅度,使食管下端压力增加,防止胃内容物反流至食管;增加胃和食管蟠动,从而促进胃的排空;促进幽门和十二指肠扩张,增进十二指肠和空、回肠的蟠动,加速食物通过。
中枢神经系统效应
甲氧氯普胺阻断延髓极后区D2受体,抑制化学感受器触发区,具有中枢性镇吐作用;阻断垂体漏斗部D2受体,促进催乳素的分泌;阻断黑质-纹状体D2受体,产生锥体外系反应。甲氧氯普胺没有抗精神病作用。
药动学
甲氧氯普胺口服和直肠给药吸收良好,肝的首过消除个体差异大,生物利用度为32%~97%。口服后15~20分钟开始起效,0.5~1.0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低,容易越过血脑屏障和胎盘,乳汁中药物浓度高于血浆。30%药物原形从尿中排泄,其余药物及其代谢物与硫酸盐和葡萄糖醛酸结合,随尿和胆汁排除。半衰期为2.6~5小时。在肝、肾功能不全时,清除率降低,半衰期延长。
药物相互作用
1、吩噻嗪类药物能增强本品的锥体外系副作用,不宜合用。
2、抗胆碱药(阿托品、丙胺太林、颠茄等)能减弱本品增强胃肠运动功能的效应,两药合用时应予注意。
3、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两药若必须合用,服药时间应至少间隔1小时。
4、能增加对乙酰氨基酚、氨苄青霉素、左旋多巴、四环素等的吸收速率,地高辛的吸收因合用本品而减少。
药理毒理
本品可通过阻滞多巴胺受体而作用于延脑催吐化学感应区,具有强大的中枢镇吐作用。本品还可加强胃及上部肠段的运动,促进小肠蠕动和排空,松弛幽门窦和十二指肠冠,从而提高食物通过率,这些作用也可增强本品的镇吐效应。对中枢神经系统其它部位的抑制作用轻微,故较少引起催眠作用。本品能刺激催乳素的分泌,故有一定的催乳作用。口服后自胃肠道迅速吸收,有明显的首过作用。主要以游离型、结合型或代谢产物自尿中排泄,也可自乳汁中排出。
注意事项
1、主要副作用为镇静作用,可有倦怠、嗜睡、头晕等。其它有便秘、腹泻、皮疹及溢乳、男子乳房发育等,但较为少见。
2、本品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胶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主要表现为帕金森综合征,可出现肌震颤、头向后倾、斜颈、阵发性双眼向上注视、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可用苯海索等抗胆碱药治疗。
3、注射给药可能引起直立位低血压。
4、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待研究。孕妇禁用。
5、禁用于嗜铬细胞瘤、癫痫、进行放射治疗或化疗的乳癌患者,也禁用于胃肠道活动增强可导致危险的病例,如机械性肠梗阻、胃肠出血等。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贮藏
密封保存。
化合物简介
基本信息
化学式:C14H22ClNO2
分子量:299.80
CAS号:364-62-5
EINECS号:206-662-9
理化性质
熔点:146-148℃
沸点:454.8℃
闪点:228.9℃
外观:白色至淡黄色结晶性粉末
溶解性:溶于水及乙醇,不溶于苯、乙醚,略溶于丙酮
分子结构数据
摩尔折射率:83.03
摩尔体积(cm3/mol):258.7
等张比容(90.2K):665.3
表面张力(dyne/cm):43.6
极化率(10 -24cm 3):32.91
计算化学数据
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无
氢键供体数量:2
氢键受体数量:4
可旋转化学键数量:7
互变异构体数量:5
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67.6
重原子数量:20
表面电荷:0
复杂度:300
同位素原子数量:0
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共价键单元数量:1
药典信息
基本信息
本品为N-[(2-二乙氨基)乙基于4-氨基-2-甲氧基-5-氯-苯甲酰胺。按干燥品计算,含C14H22CIN3O2不得少于99.0%。
熔点
本品的熔点(通则0612第一法)为147~151°C。
鉴别
1、取本品约5mg,置试管中,加硫酸1mL,小火加热至溶液显紫黑色,取出数滴加入5mL的水中,摇匀,即显绿色荧光,碱化后荧光消失。
2、取本品15mg,加0.1mol/L盐酸溶液溶解并稀释至50mL,摇匀,取2mL,用0.1mol/L盐酸溶液稀释至50mL,摇匀,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测定,在308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在290nm的波长处有最小吸收。
3、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107图)一致。
检查
酸性溶液的澄清度
取本品0.20g,加盐酸溶液(9→100)1.5mL使溶解,加水至20mL,溶液应澄清。
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25mg,置100mL量瓶中,加0.1mol/L盐酸溶液2mL使溶解,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溶液:精密最取供试品溶液1mL,置20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
色谱条件: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0.02mol/L磷酸溶液(用三乙胺调节pH值至4.0)-乙腈(81:19)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75nm,进样体积10µL。
系统适用性要求:理论板数按甲氧氯普胺峰计算不低于4000。
测定法: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色谱峰保留时间的4倍。
限度: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5%)。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C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通则0831)。
炽灼残渣
不得过0.1%(通则0841)。
含量测定
取本品约0.25g,精密称定,照永停滴定法(通则0701),用亚硝酸钠滴定液(0.05mol/L)滴定。每1mL亚硝酸钠滴定液(0.05mol/L)相当千14.99mg的C14H22ClN3O2。
制剂
1、甲氧氯普胺片。
2、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
安全信息
安全术语
S22:Do not breathe dust.
不要吸入粉尘。
S64:If accidentally swallowed and the patient is still conscious, gargle with water.
若不慎吞服并且患者仍清醒,用清水漱口。
风险术语
R36/37:Irritating to eyes and respiratory system.
刺激眼睛和呼吸系统。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