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侨
明朝广东左参政
罗侨(1462~1534),字维升,号东川先生,吉水(今属江西)人,明朝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官至广东左参政。
人物生平
直谏明武宗
罗侨为人性情纯静,寡嗜贪欲,幼有奇名,十二岁通文词,师从于张元祯。
正德五年(1510)四月,顺天府大旱,罗侨于是因灾进言,称:“ 臣听说人之道理顺,则阴阳和畅,政事荒芜,则灾害连发。最近京城大旱,陛下大发慈悲,释放逃避戍役的囚犯,放宽株连的禁令,同时斋戒祈祷十多天,雨水仍然没有到来。臣私下以为是天心仁爱未至。陛下临朝听政,有时直到太阳偏西,而与群小人亲近玩耍,呼喊之声却通宵达旦,您用什么来乘奉天心,奠定社稷大业呢!法纲日渐苛刻,则球越发严厉,盗贼在白天杀害人命,百姓漂泊流浪填满道理,元气零散。给事中、御史虽知却不敢议论,内阁官员陈述却不敢尽言,这是堵塞蒙蔽的大祸啊。古代提升贬退大臣,必定有一定规则礼仪,肉刑不加士大夫。而近来公卿大臣离职,不讲究礼节。比如前朝忠臣刘大夏,贬谪戍守边疆,已达三年,陛下弃之不理,这不是用来善待德高年重的旧臣、尊敬大臣的礼节啊。本朝的法律条例,参考古今而定,足以用来惩治奸恶。而近来司法官仰承君主旨意,打压善臣良民。古书称:‘赏罚过度则会施及淫人,刑罚过度则会牵连善人。如果不幸而又过失,那麼就宁愿过度也不要过滥。’现在的刑罚,氾滥程度有何比此更严重的呢?希望陛下慎戒安逸游玩,摒弃玩赏,远离小人,召回旧时有德官员,同在朝官员,悉心图治,并命令司法官谨慎遵守既定方针,即使有律刑轻微而情节严重情况,一定要奏请裁决,而不能擅自量刑轻重。如果这样,尚可对上消除天灾,对下可以收揽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