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豫名品

河南省实施的质量强省公共品牌发展战略

为落实质量强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部署,河南省将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品牌发展总体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3年初,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23〕3号),明确提出要围绕工业、农业、服务业、区域“四大领域”,实施品牌体系建设、质量品牌提升、品牌形象塑造等“五大工程”,培育一批管理科学规范、竞争力不断提升的“美豫名品”,打造一批国内、国际知名的河南品牌。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质量强市办牵头起草了《郑州市培育争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郑州市“美豫名品”品牌培育争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起草依据
1.《关于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23〕3号)。
2.《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质强办〔2023〕6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的通知》(郑政办〔2021〕61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实施步骤、重点任务分工、培育争创路径、保障措施共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争创为引领,聚焦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通过持续培育、整体提升,推动郑州制造向郑州创造转变、郑州速度向郑州质量转变、郑州产品向郑州品牌转变。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到2025年,培育争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90个以上,郑州“美豫名品”企业总量位居全省前列。其中,工业类55个以上、农业类10个以上、服务类20个以上、区域类5个以上。到2035年,争创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美豫名品”企业,“美豫名品”公共品牌成为推动郑州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有力支撑。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包括:广泛发动、摸底建库、专题培训、参与申报、总结提升等五个阶段。目前我们已完成广泛发动、摸底建库两个阶段,入库企业88家。下一步根据计划适时组织专题培训等工作。
第四部分,重点任务分工。包括:扶持做强产业,争创工业领域“美豫名品”;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农业领域“美豫名品”;
着力品质升级,打造服务业领域“美豫名品”;培植地方特色,打造区域“美豫名品”。分别从以上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指标任务,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第五部分,培育争创路径。包括:实施“美豫名品”品牌培育服务工程、品牌质量提升工程、质量基础提升工程、品牌形象推广工程、品牌保护工程等五项工程,并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分工。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政策支持,做好宣传推广。
四、政策问答
1.郑州市培育争创“美豫名品”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培育争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90个以上,郑州“美豫名品”企业总量位居全省前列。其中,工业类55个以上、农业类10个以上、服务类20个以上、区域类5个以上。到2035年,争创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美豫名品”企业,“美豫名品”公共品牌成为推动郑州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有力支撑。
2.辖区内的哪些组织可以申报“美豫名品”,应具备哪些条件?
郑州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符合河南省“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条件的都可以申报,详情参见《河南省“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指标》(见附件)。
3.怎样申报争创“美豫名品”?
以区县(市)为单元,分为工业类、农业类、服务类、区域类四个大类,通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推荐,逐步分批次培育争创。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河南省品牌建设推进委员推荐,由河南省品牌建设推进委员会按照《“美豫名品”公共品牌评价认定暂行管理办法》定期开展评定,向社会发布评定结果。
实施方案
郑州市培育争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和省委、省政府质量强省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23〕3号),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推动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以“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争创为引领,坚持质量第一、创新引领、市场主导、统筹规划的原则,聚焦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通过持续培育、整体提升,推动郑州制造向郑州创造转变、郑州速度向郑州质量转变、郑州产品向郑州品牌转变。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培育争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90个以上,郑州“美豫名品”企业总量位居全省前列。其中,工业类“美豫名品”公共品牌55个以上、农业类“美豫名品”公共品牌10个以上、服务类“美豫名品”公共品牌20个以上、区域类“美豫名品”公共品牌5个以上。到2035年,争创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美豫名品”企业,“美豫名品”公共品牌成为推动郑州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有力支撑。
三、实施步骤
(一)广泛发动(2023年2月—2023年7月)。通过以会代训、走访调研等形式,大力宣传《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23〕3号)精神,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培育争创“美豫名品”的意义作用,扩大“美豫名品”对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力、支撑力,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二)摸底建库(2023年7月—2023年8月)。深入开展调查摸底行动,分别以区县(市)为单元,区分工业类、农业类、服务类、区域类四个大类,逐步建立培育争创郑州市“美豫名品”培育组织信息库。
(三)专题培训(2023年8月—2023年9月)。邀请知名专家对培育入库企业开展集中培训动员,解析培育指标体系,进行专题培训,确保高质量、成功率。
(四)参与申报(2023年9月—2023年12月)。根据河南省“美豫名品”评定总体工作部署,及时组织相关入库企业积极准备申报资料,邀请专家进行精准技术帮扶和把关服务,确保培育质量。
(五)总结提升(2023年12月—2025年11月)。制定年度培育计划,明确培育目标,建立长效培育机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表彰通报文件,对获批“美豫名品”企业进行表扬。以交流观摩等形式,总结推广争创经验。
四、重点任务分工
(一)扶持做强产业,争创工业领域“美豫名品”。大力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引导企业实施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战略,围绕13个重点产业链,在汽车、装备制造、新材料、信息电子等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在纺织服装、食品、化妆品等领域培育一批“美豫名品”品牌。2023年,重点培育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4年、2025年,重点培育获得区县(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企业、市级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到2025年,力争新培育1个以上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8个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含提名奖)、16个郑州市市长质量奖(含提名奖),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2600家。(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农业领域“美豫名品”。加强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培育,大力培育农业品牌,推动产品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聚焦金银花、石榴、芥丝、牛肉、荷叶酥饼、蜂产品等郑州特色农产品,争创一批品质过硬、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区域精品。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达10个以上。(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品质升级,打造服务业领域“美豫名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扶持金融、物流、研发设计、商务咨询、科技服务、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发展。优先支持合记烩面、蔡记蒸饺等老字号企业,积极率先争创“美豫名品”。2023年,重点培育规模型、效益型、成长型中华老字号和4A级旅游景区,2024年、2025年,重点培育河南老字号和5A级旅游景区。到2025年,中华老字号、河南老字号品牌力争总量超过20个,“只有河南”“嵩山少林音乐大典”“伏羲山”等旅游品牌更具吸引力和感召力。(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植地方特色,打造区域“美豫名品”。充分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加强区域品牌运用、价值评估和知识产权融资,推广交流“溱美新密”“河阴石榴”“黄河鲤鱼”等经验做法,通过示范带动,争创一批竞争力强、美誉度高的区域品牌。加强“密二花”“荥阳柿子”等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和推广,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等有机融合,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在新密市、郑东新区成功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基础上,支持新郑市、荥阳市、巩义市积极顺利通过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市创建验收。到2025年,创建3个以上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试验区),力争地理标志产品总量超过5个。(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争创路径
(一)实施“美豫名品”培育服务工程。建立“美豫名品”梯次培育机制,加快打造一批具有郑州特色、国内驰名、国际知名的“美豫名品”。大力宣传“美豫名品”公共品牌认定标准,选聘一批知名质量专家,开展品牌“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及申报培训等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美豫名品”质量提升工程。支持企业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增强企业质量品牌发展力。推进全产业链质量提升,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协同联动。加快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协同开展技术、管理、制度创新,促进品种开发、品质升级、品牌创建。支持企业推进生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建立质量技术创新中心和质量标准实验室,推进质量设计、实验检测、可靠性工程等先进质量技术研发应用。支持企业大力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实施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构建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的质量管理运营体系。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企业制定高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水平的企业标准,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标准“领跑者”和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领跑者”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美豫名品”质量基础提升工程。建立健全由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要素组成的质量基础设施,为“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建设提供质量技术支撑。加快建设郑州机动车质量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北斗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充分发挥国家磨料磨具产业计量中心的标杆引领示范作用,推广郑州高新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经验。加快质量科研成果转化。加快推进“标准郑州”建设,大力开展“标准化+”行动。推动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伙伴计划,打造郑州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计量测试、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一站式”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美豫名品”形象推广工程。以争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为载体,丰富品牌文化内涵。推进地域文化融入品牌建设,弘扬地域生态、自然地理、民族文化等特质,培育兼容产业特性、现代潮流和乡土特色、民族风情的优质品牌。广泛开展品牌宣传推广工作,以质量品牌为重点,树立自主品牌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认可、信任优质品牌,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支持推动郑州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企业实施品牌国际化战略,拓展国际市场,加大与电商平台对接力度,通过参加国外专业国际展会、中国品牌海外展会等展示推广“美豫名品”公共品牌,树立郑州自主品牌形象。支持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业建设国际产业品牌中心,打造一批世界知名品牌。助推郑州建设国际品牌跨境贸易供应链中心。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联合开展海外品牌建设推广,合作共建展销中心、营销渠道、服务网络、研发体系和公共海外仓。(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美豫名品”保护工程。加强品牌知识产权保护,统筹推进商标、老字号、专利、著作权等保护工作。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商标注册、商标管理、商标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商标品牌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不断扩大郑州商标品牌指导站的覆盖面,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服务,切实维护“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合法权益和声誉。(市市场监管局、市农委、市工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美豫名品”培育争创工作,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积极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形成培育工作合力,加大对品牌培育和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美豫名品”培育争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安排支持品牌建设各项奖补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对获评“美豫名品”的组织,在申报郑州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时予以优先支持。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奖补政策措施。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美豫名品”品牌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载体,利用中国品牌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时机,广泛宣传“美豫名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加大与电商平台对接力度,积极组织“美豫名品”市场主体参加国际、国内交易展览等活动,展示和树立郑州市自主品牌形象。
概况
按照《实施意见》,我省将围绕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区域品牌四大领域,着力培育“美豫名品”公共品牌。
工业领域,引导企业实施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战略,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跻身国内国际前列的河南制造精品品牌。 鼓励消费品行业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创新发展和原材料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自主品牌企业。 到2025年,力争新培育10个以上中国质量奖、32个以上省长质量奖。
农业领域,将大力培育农业品牌,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培育,推动产品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 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达到200个以上。
服务业领域,将强化服务品牌意识,提升服务品牌价值。 培育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品牌。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形成服务优质、应用面广的在线服务品牌。 围绕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农业、智慧养老等领域,培育优质数字化品牌。
在打造区域“美豫名品”方面,围绕我省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美誉度高的区域品牌。 到2025年,创建5个以上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地理标志产品达到100个以上。
同时,我省将实施“美豫名品”品牌体系建设、质量品牌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效能提升、品牌形象塑造推广、品牌保护五大工程,提升我省品牌发展能力。 加快建立“1+4”品牌体系,即“美豫名品”公共品牌以及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区域品牌,搭建集“美豫名品”公共品牌申报、评价、发布、宣传、管理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
为做好组织保障工作,我省将在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省品牌建设推进委员会,负责全省品牌建设工作。 各级政府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重点在“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评价、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
授权企业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23〕3 号)、《河南省“美豫名品”公共品牌管理办法(暂行)》(豫质强办〔2023〕15 号)要求,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美豫名品”评价认定工作。经企业自愿申请、省辖市级政府推荐(行业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品牌价值评价、专家委员会评议、会议审定等程序,拟授权128家企业使用“美豫名品”(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拟授权使用“美豫名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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