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简称:《规划》),是陕西省西安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对西安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2025年1月17日,国务批复《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发展历史
2022年11月8日—12月7日,《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
2025年1月17日,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批复意见
国务院关于《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5〕1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西安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西安是陕西省省会,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重要科研和文教中心。《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西部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业基地、对外交往中心以及国际旅游目的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安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西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2.4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5.2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795.6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10.77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3.35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协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引领关中平原城市群协同发展,带动深化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经济协作,加快西安—咸阳一体化进程,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促进陕西西咸新区融合发展,加强中心城区与县城功能联动。持续加强秦岭生态屏障保护修复,修复渭河流域生态系统,加强荒山绿化,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优化国际贸易、文化旅游和科研教育等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提升国际航空、铁路枢纽功能,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利用。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抗震减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世界文化遗产和八路军西安办事处旧址等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工业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水平,严格地下文物埋藏区空间管控。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整体保护“八水绕长安”的古都山水环境,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西安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陕西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要指导督促西安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西安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5年1月17日
内容解读
《规划》中明确,西安的城市性质为“陕西省的省会,辐射西北的国家中心城市、国家科技创新与现代产业名城、国际门户枢纽城市、中华文明传承标识地”。
《规划》提出,将充分发挥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建设西安都市圈,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协同发展。不断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西安-咸阳一体化进程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生态和文化保护利用等各个方面提升对陕西、对西北发展的带动能力。创建国家(西部)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高标准建设西安丝路科学城,推进秦创原产业空间布局,构建“双链”融合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高水平建设西安国际航空枢纽和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构建多层次国际产业合作、科技合作、物流组织和人文交流平台。丰富新时代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涵,突出西安彰显中华文明的至高地位,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地传承延续中华文明和历史文脉,使西安成为中华文化和华夏文明的展示窗口。
《规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在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明确刚性管控要求,延续城市发展脉络。
《规划》提出了在新概念、新要求下的国土空间优化思路,即体现文化传承、突出空间约束、引领区域发展、提升结构效率。明确“一屏一带”“八水七田”“一城六区”的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和“轴线传承”“核心引领”“六片协同”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以秦岭北麓生态屏障和渭河生态文化带,构建西安市域城市生态网络的“底图”;以八条环绕城市的主要河流和七片优质农田集中区,推进水系连通和修复工程,加强滨水地区的建设控制,发挥河流的生态廊道作用,保护农田集中区,传承关中传统农耕文化;在一个明清古城和六个重点历史文化区的基础上,保护明清古城(历史城区),以及隋唐长安城遗址区、周秦汉都城遗址区、秦汉栎阳城遗址区、西汉帝陵遗址区、骊山-秦陵遗址区和城南川塬郊野文化区。同时,突出南北向古都文化轴、科技创新轴、国际开放轴,东西向丝路发展轴传承历史空间秩序、统领城市发展方向的重要作用;构建以西安主城区为主体、洪庆—港务区、西咸沣河片区共同组成的都市圈核心区,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引领空间结构调整;推动富平—阎良、杨凌—武功—周至、高陵—泾河新城、鄠邑丝路科学城、临潼和东南川塬六大片区协同发展,培育多个都市圈功能点,形成紧凑、多级、网络化城镇空间。
《规划》中提出要守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空间控制底线,守住资源利用上线,河湖水质和大气环境达到黄河流域城市领先水平,构建韧性雨洪管理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使粮食生产保障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更加协调,乡村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形成以城带乡、功能互补的乡村振兴发展单元,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验区。古都山水格局得到整体保护,国土景观风貌特色全面彰显,“人文之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历史文化与现代充分融合,文化服务体系、文化创新、国际人文交流等功能持续提升。国家(西部)科技创新中心、国际门户枢纽能级持续提升、网络化、多中心、多功能的大都市空间架构基本建成;城市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智能化运维系统全面建成,都市圈交通网络全面互联互通,城市交通快速化、集约化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用地结构与布局不断优化、绿地与开敞空间连贯可达,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建设儿童、老年友好型城市;加大高品质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形成国家(西部)高等级公共服务中心。努力实现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