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洪诏

道光二十年进士

贾洪诏(1806-1898),字金门,湖广均州人,清道光二十年(1840)进士。历任云南定远、他郎、河西、南安、元江、昆明等州县,后擢升景东同知、顺宁知府、贵州按察使、云南布政使云南巡抚。他忠于职守,勤政学民,干练有为,政绩显著。他清白自守,廉洁奉公,堪称一代廉吏。他热爱家乡,急公好义,卸任归里后,凡均州建学校、修堤坝、助宾兴、兴教化之事,无不奔走呼号,率先垂范,捐资捐物,咸得于成。他学识渊博,见多识广,应邀先后担纲纂修了同治《郧县志》和光绪《绪辑均州志》。他勤于思考,笔耕不辍,撰写了数量可观的文记叙论、诗词歌赋、为我们留下了十分宝贵的文化遗产。

清朝末年,均州(今湖北丹江口市)出了一位著名人物,这就是清朝道光二十年(1840年)进士,后来成为封疆大吏,任云南巡抚,官阶至从二品,晚年又被朝廷赏加头品官衔的贾洪诏。
贾洪诏为官数十年,勤政爱民,干练有为,兴利除弊,政绩显著,尤其善于处理民族关系,深受各族人民拥护。他卸任回归故里后,于郧山书院讲学,并先后主修清朝同治年间成书的《郧县志》和光绪年间成书的《续辑均州志》。他热爱家乡,凡有利于均州民生的事,他都奔走呼吁,想办法促成。他勤于笔耕,写的《葆真斋集》一书中的诗文呈现出平易朴实、清新超拔的风格。他写的记叙文章法严谨,脉络清晰,重点突出,往往在叙述中间以精辟论点。他写的家传、祭吊类文章情感真挚,感人至深。他写的议论文立意高远,构思严谨,观点鲜明,阐微发幽。他的诗写景状物笔意独到,抒情言志,情感充沛,尤其擅长五言排律。
祖籍潜江 迁居均州
贾洪诏祖籍湖北安陆府潜江县青山湖 (今属湖北省天门市),太高祖因家贫行商南阳。约清朝康熙二十年(1681年),贾琦先和贾凤先迁居河南泌阳县董家庄。贾凤先娶董氏为妻,1688年生贾启贵,贾启贵为贾洪诏之高祖父。因经常往来于襄阳、光化(今襄阳市老河口市)、均州、谷城(今襄阳市谷城县)做生意,贾启贵数至武当山。他路过武当山下的元和观,见其山水奇特、山中兼有盆地,易于居住耕作,便于清朝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前后,迁居均州(今丹江口市)武当山下老营元和观附近的山麓。当时,贾家祖上做生意积攒下二百五十余两银子,贾启贵用这笔钱修建房屋、买田置地,购得武当山北天门沟六十余亩田地。贾启贵勤俭持家,自己“服田力穑,手足胼胝,夙夜不遑”。经过数十年打拼,贾家先后在今天的丹江口市六里坪镇花栎树村、岳家川村、蒿口村和武当山等地置下产业,在均州城内小东街买有店面。清朝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贾家已成为拥有近千亩田地、数处房产和店铺,远近闻名的富裕人家。
贾启贵天姿高迈,他自读四子书,兼观列国演义等书,晓畅文义,事理通达,后考充安襄郧荆道掾吏,历任观察,并以明白老成、办公实干著称。当时任下湖北参政、分巡下荆南道的鲁之裕曾称赞他曰:“尔敦品修行,端方不苟,办事细心,不染公门习气,虽公正绅士,无以过之。”清朝雍正十二年(1734年),鲁之裕巡视均州武当山,亲自到他家,对他说:“尔子孙必有能读书者,留此观法可也。”
贾洪诏的祖父贾增辉,字文斋,以郡试冠军补博士弟子,成为廪生。清朝乾隆年间均州遭遇饥荒,贾增辉打开自家粮仓赈济乡邻,使众多乡亲免于饿死。清朝嘉庆年间均州再遇荒年,他又一次开仓济民。嘉庆二年 (1797年),白莲教袭扰均州,贾增辉率乡兵在武当山下草店前与之交战,出奇制胜,遂与白莲教结怨,其在武当山老营元和观山麓的房舍被白莲教烧毁,仓粟笥衣,悉为灰烬,归无所依,贾增辉乃携眷属入均州城,居于城内大街仁和坊。清朝道光二十年 (1840年),均州学宫因岁久失修,行将倾覆,贾增辉会同本州孝廉聂恒等呈请重修,并率先捐钱二百缗,还命自己的三子贾协均管理重修之事,自己晨夕亲往察看。工程刚及半时病笃,弥留时,他将三子贾协均唤至榻前,嘱咐他竭尽全力,完成学宫修建。道光二十二年 (1842年),贾增辉被授予湖北咸宁县学教谕,他辞而不就,同年五月卒,享年八十六岁。清王万芳纂修的光绪年间《襄阳府志》、清朝马云龙和贾洪诏纂修光绪年间成书的 《续辑均州志》有传。
贾洪诏的父亲贾调钧,字赞元,一字玉烛。姿性颖异,六岁能辨字义,工属对,十一岁应童子试,有神童之称。清朝嘉庆二年(1797年)赴郡试,深得襄阳知府张瑢器重,评为冠军,并手书唐李程《日五色赋》奖誉之。襄阳府学使陈案临赞赏其文,擢为第一,补博士弟子。此后每试皆名列前茅,清朝嘉庆六年(1801年)成为廪生。但后来乡试屡试不中,便在家设私塾,教授子侄儿孙。清朝咸丰十年(1860年),均州修试院,贾调钧捐重资以助其成。
贾洪诏祖父贾增辉、父亲贾调钧因贾洪诏官居云南巡抚,被朝廷分别封为资政大夫、云南巡抚(封号,非实职),其配偶皆封夫人。
考中进士 任职云南
贾洪诏生于清朝嘉庆十一年(1806年),到了读书年龄,即入家办私塾攻读,其父贾调钧亲授其书。贾洪诏聪明颖慧,刻苦用功,所授之书过目不忘。清朝道光十九年(1839年)考中举人,道光二十年(1840年)考中进士,遂以知县赴云南任,历任职云南省多个州县。后擢升为云南景东同知,署顺宁知府,不久即补顺宁知府,署曲靖兼迤东道。当时迤西回民闹事,郡县不守,迤东回民也蠢蠢欲动,贾洪诏历陈其状,请兵剿办,受到清文宗爱新觉罗·奕詝的赏识。清朝咸丰六年(1856年),贾洪诏以平南沾回寨功加道衔。咸丰八年(1858年)他擢迤南道,以平陆凉州红土墙回寨功加按察使衔。咸丰九年(1859年)五月,他任贵州按察使,仍留云南办理东路军务。咸丰十年(1860年)三月,他任云南布政使。清朝同治二年(1863年)三月,他任云南巡抚。同治三年(1864年)四月,他因处理云南回民动乱事件中主张“分别良莠,剿抚兼施”,与云贵总督劳崇光“以回攻回”意见相左,向朝廷上《密陈统兵剿辨滇回与督臣意见两歧请旨遵辨疏》,忤违上意。同年七月又上《奏假满请开缺回籍调理疏》,同年八月,朝廷即以“借病规避”名义罢免了贾洪诏云南巡抚职务。
干练有为 政绩显著
贾洪诏在云南定远时,当地发生了一起案件,万人围攻县衙。他在这样的危难关头接任知县,面对这样的局面,当时县衙内六曹官吏避之不见,但贾洪诏临危不惧,一人独撑大局,妥善处理了这起事件,百姓呼之为 “青天”。他任云南昆明知县时,针对徭役繁重,民不聊生的现状,制定了 《厘定裁减昆明徭役以苏民困规条》,大大减轻了农民的徭役负担。他任职他郎时,主持清理大量陈年积案,一改过去案件积压、久拖不决的局面。他任景东同知时,严格乡约推荐制度,使滥荐乡约的现象得到改变,制定 《厘办景东保甲示并规约二十条》,使保甲制度得以规范和巩固,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安定。他在云南腾越任上,主持修订了 《厘剔腾越厅马柜积弊告示》,规范了马柜管理,清除了马柜多年的积弊,主持修订了 《腾越城保平粜会章程》,充分发挥了民间平粜会赈灾济困的作用。无论到何处任职,他总是 “以端士习、正人心、崇礼教、励廉耻为急务”,先后修建腾越考棚、景东试院。任云南曲靖知府时,他下车伊始就举行观风教和祭祀活动,兴办教育,重视礼仪,使当地文教渐兴,民风趋淳。在办理云南东路军务、处理回民动乱时,他曾日行三百里以赴云南宣威戎机。在云南沾益州松韶关,遇回民乱军,他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厉声喝退乱军,只身护卫钦差脱离险境。处理云南回民、苗民动乱事件中,贾洪诏洞察幽微,审时度势,主张“安夷以孤回”、 “咸丰七年以前可用抚,七年以后不可抚,亦不受抚”、 “分别良莠,剿抚兼施”,是当时根治云南回民、苗民动乱的有效方略,这是曾任云贵总督的林则徐的一贯方针,并且得到了时任四川总督的骆秉章的赞许。尽管与后来的云贵总督劳崇光 “以回攻回”意见相左,但他不畏权贵,冒着被夺职的危险上书朝廷,大胆陈述己见,却因此被朝廷罢免职务。
贾洪诏报效朝廷,忠于职守,公而忘私,升任云南巡抚后为筹措军费,不惜变卖眷属簪钏添助军械。他为人耿直,胸怀坦荡,坚持正义,不阿权贵,因而受到之前的云南巡抚徐之铭排挤,以致在其因父丧离云南回均州老家奔丧时险遭徐之铭手下戕害,只是因在宣威巧遇汉回交战,前往截杀的人被冲散而幸免于难。
贾洪诏为官数十年,一直以“清白自守”为座右铭,清正廉洁。咸丰十年(1860年),他因父亲病故,归里服丧守制,囊橐萧然,行至云南曲靖,赖僚友资助,方能成行。坐船到四川夔州时,又因同年资助,始归故里。到家后,无钱安葬其父,只好挪用云贵总督张石卿托寄河南商城周宅银八百两办理丧事。
罢职归乡 多有建树
贾洪诏解职后,主讲于郧山书院,培养了一大批人才。他还应时任上津通判、兼理郧县(今郧阳区)事的定熙的邀请主修了同治《郧县志》,后应均州知州马云龙的邀请主修了光绪 《续辑均州志》,为当地保存了大量宝贵的历史资料。
贾洪诏急公好义,无私奉献,虽罢职闲居,但凡故里有关民生之事,即四处呼吁奔走,玉成其事。同治六年(1867年)秋八月汉水陡涨,水势汹涌,均州城自大东门至临江桥一带,汉江“老堤石基均已冲击动摇,城脚亦渐绽裂”,大有倾覆之虞。贾洪诏先后上呈《与郭远堂中丞详陈均邑民生学校事宜》、《呈请筹发公款修筑河堤状》等给湖广总督郭柏荫,呼吁拨款修筑,终得“准拨襄均厘金修筑”。均州城南门内原有南阳书院,为康熙十一年(1672年)知州党居易捐俸创修。雍正中吏目借做衙署,久而不归。咸丰八年 (1858年)知州熊登瀛 “择净乐宫东偏隙地,率作兴役”,因择不善,遭到乡绅士子的强烈反对。同治年间贾洪诏顺应民意,撰写《呈张孝达学使请修复南阳书院状》上奏湖北学政张之洞,大胆指陈知州熊登瀛所选地 “街道逼狭,择地已属不善,并未传集阖学公同商确,旋复改建书院于考棚之左。维时生等晋见力陈,前人原建书院择地尽善,不宜改迁。而熊公独断独行,直以业经改定为词……夫以光明正大之方弃而不取,而改建于湫隘嚣尘之地,是下乔木而入幽谷也,岂人情哉?”并同时吁请恢复修建节孝祠和昭忠祠。张之洞批示: “查明详办。”同治十年前后,他目睹学宫 “典籍缺如,祭乐等器毫无一存”的现状,在自己率先垂范、带头捐赠的同时,撰写 《劝制祭器乐器启》,组织乡绅士子捐资购置祭器乐器,以完善礼仪,崇儒重道。民国 《湖北通志》说他: “有凡邑中修学宫,置仓谷,筹宾兴膏火,筑东门外堤,皆预其劳,咸底于成。”马云龙在《续辑均州志》序言中评价他说:“幸邑有耆绅贾金门中丞,先生胸罗千古,学望兼隆,自同治初解组林泉,凡有关于合邑大局诸要,公靡不悉心筹画经营始终……”马云龙请他主修《续辑均州志》时送去数量不菲的聘资,他“仍坚辞不受,谓云龙曰:‘吾邑屡值歉岁,无欸济荒,盍以此项交由书院发典生息,俟积有成数,即可为平粜之赀。’其高风古谊乃如此”。
贾洪诏晚年还捐出自己居住的位于均州城内大街仁和坊住宅,立为宗祠,以及祖上所遗留的“岳家川养膳田地一分,祖遗蒿口宗孙田一丘地亩”,以每岁租息作为春秋祭祀之赀。还交代“迨洪诏生后,即以前项产业永为宗祠祭田,聊展报本追远之忱”。
笔耕不辍 著述甚丰
贾洪诏不仅是勤政廉政、成绩显著的朝廷官员,而且也是饱读诗书,勤于笔耕的文人墨客。他为官数十年,“凡禀札条教,盈千累百,皆手自起稿,每黎明视事,竟日无暇,晷宵分恒烛尽三堲始就寝,黾勉从事,不敢怠荒 。”他还十分善于积累,平时所著诗文大都留存匣中,虽然在云南辗转多个州县,烽火连绵,历经坎坷,但文稿都基本保存下来,罢职回归均州时带回家中。
贾洪诏晚年仍笔耕不辍,不仅担纲纂修《郧县志》和《续辑均州志》,还撰写了大量文章诗词。除前文所提及的之外,文章如《重修庙学碑记》、《移修崇圣祠落成碑记》、《创修城隍庙后殿告成碑记》、《奉示均州佃粮永除积弊碑记》、《王子厚刺史增筹南阳书院宾兴膏火碑记》、《青龙潭记》、《重修烟雨亭记》、《贾氏宗祠碑记条规》、《贾氏阖族公议戒子弟非为约》、《家规》等,诗词如《题朱清山朱富山合传》、《蓝孝女》、《龙川八景》等。
光绪十三年(1887年),贾洪诏八十二岁,经子侄和好友多次建言,他将自己一生的主要著述汇编成《葆真斋集》,交付书社刻版付梓,并作了一篇自序刊于卷首。
这部一套六卷的《葆真斋集》,第一卷为作者呈奏给朝廷的奏疏。这些奏疏的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因被授于官职而上疏谢恩。二是禀报陈述办理云南东路军务、处置回民动乱的情况和意见。第二卷为作者撰写的公牍。主要包括在云南任职期间向上级衙门和官员报告情况的上书,处理政务、军务的告示、檄文、批示,规范某类事物的章程、条规以及卸职归均州后为兴办学校、兴修江堤、添置祭器乐器、续修州志的请示、启事、条约等。第三卷为家传。主要包括其高祖、曾祖、祖父、父亲、曾祖母、外祖母、母亲的传记、墓碑记,贾氏宗祠的条规、家规和作者在云南任职期间寄给家人的书信。第四卷为文记。主要包括作者阐述自己观点见解的论文,自己为官处理重要事件记述,修建考棚、书院、桥梁、堤堰、城池、庙宇、楼台等的文记。第五卷为文钞。是作者阐发儒家经典著作《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中文句文意的制宜文章,也就是所谓“八股文”。第六卷为诗赋,收录作者辞赋4篇,诗歌120余首。
贾洪诏虽不以诗文名世,但身为进士,饱读诗书,学问渊博,又加上为官数十年,从知县一直做到云南巡抚,官阶至从二品,久经历练,自然见多识广,一旦秉笔著文赋诗,便出手不凡,名篇佳作不断。纵观《葆真斋集》的诗文,总体上呈现出不尚华丽,不事雕琢,追求平易朴实,清刚超拔的风格。其记叙文,章法谨严,脉络清晰,剪裁得当,重点突出,往往在叙述之中间之以精辟的议论,画龙点睛之效立现。其中家传、祭吊类文章情感真挚而充沛,读来感人至深。其议论文立意高远,构思严谨,观点鲜明,阐微发幽,道他人所未道,言他人所未言。其诗歌写景状物,笔意独到;抒情言志,情感充沛。贾洪诏尤其擅长五言排律。林则徐评价他的诗“诗格雄健”,骆秉章称其诗“清华郎润,大雅不群”。云南巡抚、后任刑部尚书的桑春荣则赞其诗曰:“顾视清高,气深稳。”
光绪二十三年 (1897年),贾洪诏重赴鹿鸣宴,朝廷赏给他三品卿衔。次年,贾洪诏再次参加琼林宴,朝廷恩赐有加,赏头品顶戴。这可看作是为他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朝廷在三十年后才有此举,虽然未免为时太晚,但毕竟还是还了贾洪诏一个公道。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贾洪诏病卒,享年九十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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