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清良,男,1959年8月1日出生,汉族,山西省五台县人,大学文化程度。原系昆明铁路局局长。
人物履历
1998年被调入太原铁路分局,历任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分管运输的副局长、分管行政工作的副局长,2009年11月,当时的太原铁路局局长武汛被调至沈阳局担任党委书记,闻清良以第一副局长的身份主持太原铁路局日常工作。2010年4月被任命为昆明铁路局局长。2011年8月16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免职。
人物事件
山西往事
手握车皮调度权
闻清良的6起受贿指控均发生在他任职太原铁路局期间,行贿者都是山西当地的从事煤焦相关产业的民企老板。山西每年煤炭资源外运量在全国位居前列,铁路货运指标历来十分紧张,在运力严重不足的背景下,批条子、倒车皮自然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闻清良在太原铁路局12年,长期分管运输,是有权调度车皮的实权人物。
伙同情妇收贿款
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受审时提及,他2005年开始追求一名女歌手,并觉得自己缺钱,那年他刚升任运输局长,为了满足情人,他向商人索贿。
在闻清良被控的2000余万元受贿款中,也有近1500万元是他伙同情妇,在案发前短短两年多时间里收取的。据说闻清良为人低调、谦逊,轻易不出来会见人,要是有企业老板能请闻清良吃一顿饭,在业界都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而其情妇钟某借机大肆敛财的事实,一直不为外界所知。据悉,钟某已被另案处理。案发后,大部分受贿款物已追缴。
闻清良最大一笔1000余万元的受贿指控就是和钟某共同收下的。资料显示,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洗煤、炼焦、化产、发电、煤气净化供应、水处理及铁路发运为一体的民营股份制企业,曾被授予“山西省百强企业”、“临汾市先进民营企业”等荣誉称号。
职务被免
2011年8月19日,
香港大公网刊登了一则消息: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被宣布免职。据知情人士透露,闻清良涉嫌违纪,已被“双规”。从可靠人士处获得消息,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的确在2011年8月16日被宣布免职,昆明铁路局
常务副局长刘振芳已担任昆明铁路局局长。至于闻清良是否被“双规”,该人士表示并不敢肯定。
该知情人士表示,闻清良被“双规”或与中国铁道部原部长
刘志军落马有关,在
昆明一年多的时间里犯案的可能性不大。闻清良曾与刘志军过从甚密,与牵出刘志军案的
山西女富商
丁书苗亦有关联。知情人士透露,闻清良可能早在7月中旬即被有关方面带走调查,近期昆明铁路局的好几个重要会议都未见闻的身影。
强制措施
因涉嫌犯
受贿罪于2012年6月4日被羁押,同年6月19日被逮捕。
双开处分
落款日期是2014年8月20 日的《闻清良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给予闻清良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出具的《关于给予闻清良开除处分的决定》证明:闻清良被开除党籍及公职的情况。
提起公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京检二分刑诉(2013)15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闻清良犯受贿罪,于2013年7月20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北京二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于2013年8月23日立案受理。
根据检方指控,闻清良于2005年至2011年间,利用担任太原铁路局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太原铁路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单位谋取利益,为此,单独或伙同情妇钟某先后多次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张邦才等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
指控称,闻清良有3起是单独受贿,还有3起是伙同情妇钟某受贿。在2000余万元受贿款中,有近1500万元是伙同情妇收受。
检方认为,闻清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追究闻清良的刑事责任。据悉,闻清良的情妇钟某已被另案处理。
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间,闻清良接受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华的请托,为该公司解决铁路运输计划等问题提供帮助,为此伙同情妇钟某先后多次收受郭华给予的钱款共计300余万元。
2005年底至2010年五六月间,闻清良接受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张邦才的请托,为该公司解决铁路运输计划等问题提供帮助。为此,闻清良单独或伙同情妇钟某先后多次收受张邦才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
闻清良于2010年2月至2011年2月间,利用担任太原铁路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志国的请托,为该公司解决铁路运输计划等问题提供帮助,为此伙同情妇钟某先后多次收受任志国给予的钱款共计1000余万元。
2006年12月间,闻清良收受山西茂胜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庞茂堂给予的价值300余万元房屋一套。
2007年到2008年间,收受山西昊东煤炭集运有限公司负责人曲建平给予的英镑1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案发后,大部分受贿款物已追缴。
2009年2月间,闻清良收受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李生贵给予的价值20万元消费卡1张。
公开庭审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9月27日通报,54岁的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因涉嫌受贿,于2013年9月26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闻清良于2005年至2011年间,利用担任太原铁路局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太原铁路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山西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茂胜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昊东煤炭集运有限公司、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负责人的请托,为上述六家单位解决铁路运输计划、铁路专用线审批等问题提供帮助。为此,单独或伙同情妇钟某(另案处理)先后多次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房屋、钱款、消费卡等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案发后,大部分受贿款物已追缴。
公诉机关认为,闻清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进行了法庭讯问、证据出示及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闻清良的辩护人对指控闻清良犯受贿罪的事实及证据均提出异议,当庭发表了无罪的辩护意见;闻清良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绝大部分事实予以否认,并进行了最后陈述。
当日的庭审于晚上8时结束,案件将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一审判决
2014年8月20 日,北京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情妇钟华获刑15年。据悉闻清良单独或伙同钟华非法收受2000余万元55岁的的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间,闻清良单独或伙同其情妇钟华(另案处理),先后利用担任太原铁路局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太原铁路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茂胜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昊东煤炭集运有限公司、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解决铁路运输计划等问题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公司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闻清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情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闻清良的受贿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本案大部分赃款已追回等具体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后,被告人闻清良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裁定
一审判处死缓后上诉,2014年12月26日上午,此案二审在市高院开庭。闻清良否认全部指控,称一审判决是在编故事。
二审庭审中,闻清良对于检方指控全部予以否认,称其履行的都是正常职务,未收过一分钱。“我只收到一个20万的消费卡,但后来我也退回去了” 。闻清良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其受贿都是基于证人之间的相互印证、法官的推理,并没有直接证据,判决内容是在编故事。
“受贿3000多万元的才判无期,为什么判我死刑?判决说我情节特别严重,我搞不清楚哪里情节特别严重?”闻清良反问说。对于判决书认定且钟华本人在一审时也予以承认的情人关系,闻清良也予以否认,称这不是事实。
闻清良的辩护律师为闻清良做无罪辩护并申请涉案6位证人出庭并进一步调取相关书证。律师还称,指控闻清良与钟华共同受贿的1800余万元,闻清良分文未得,都由钟华拿走了。
庭审最后,闻清良还向法院提出要见家人,法官告知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不允许见家属。当天此案未宣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9日作出(2014)高刑终字第435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即交付执行。
执行变更
执行机关山西省汾阳监狱于2017年7月17日提出减刑建议,经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报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高院立案后依法向社会公示,并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9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2017年9月18日,山西高院经审理后认为,罪犯闻清良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能够认真学习,积极劳动,努力改造,符合法定减刑条件。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条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将罪犯闻清良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之次日,即2017年1月9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