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主要职责
(二)统一领导所属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负责全县性的行政管理工作,改变或撤消所属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出的不适当的决定、制度和办法;
(二)统一领导所属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负责全县性的行政管理工作,改变或撤消所属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出的不适当的决定、制度和办法;
(三)审定县属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依照规定范围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所属公务员;
(四)制定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规划和计划;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经济提职改革方案,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管理并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领导和管理全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公安、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审计、物价、司法行政、行政监察、计划生育、广播电视各项工作;
(七)负责全县战时兵员动员、平时民兵训练、新民征集、预备役登记、武装管理、复退军人安置、军烈属优扶工作和人防建设工作;
(八)管理全县国有资产,保护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维护和保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双层经营应有的自主权,保护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股份合作经济、“三资”企业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九)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利益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男女平等、同工同筹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制定和自制实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措施;
(十一)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县长:庞邦津
副县长:梁建文、陈永华、王海燕、李华强、姚星光、梁江
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检查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负责起草、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三)负责收集和审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并提出审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县直有关部门的工作。
(五)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助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六)负责督促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的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收集上报县内外重要经济信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八)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反映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及时、准确办理各种文电的转发、转办工作。
(十)负责处理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负责指导和管理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股(室)工作职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1个股室(不定级别)和县信息化中心、县政府督查室、县应急办、县调处办、县房改办。
第一秘书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和本办文电处理、统一管理工作,实行“一个漏斗收文”制度,即负责各级文电(含OA网上来文)的接收、编号、登记、转办、催办、督办等工作。
(二)负责协助做好县政府和本办有关会议通知、文字汇报材料的接收和发传工作。
(三)负责做好县政府和本办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安排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领导批示件登记、转办、跟踪督办、催办和反馈。
(五)负责收集拟订县政府领导近期工作安排。
(六)负责各种资料、信件、报刊的分发工作。
(七)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和群众信访件(含网上信访)的登记转办、跟踪办理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会议室使用安排及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定期将各种文电、信访件、批办件及其他重要资料分类整理归档后,移交政工人事股保管。
(十)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值班安排和县政府办公楼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秘书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和本办的各种公文及电文的审核、会签、送签、核稿工作,实行“一个漏斗出文”制度,即负责把好县政府及本办各种公文及电文的行文关、政策关、程序关、文字关、内容关、格式关,确保出台文件质量及规范性、时效性。
(二)负责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会议议题的收集审核、送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
(四)负责土地证、房产证的审核、送审工作。
(五)负责定期将各种公文、会议记录及其他重要资料分类、整理、归档后,移交政工人事股保管。(六)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秘书股至第八秘书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应副县长政务活动有关服务工作。
(二)负责起草和整理对应副县长的讲话材料、调研报告和综合汇报材料。
(三)负责受理处理和跟踪督办对应的文电、信函、信访件、请示、报告、批示。对需要领导审批的,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审批,跟踪办结。对需要答复的,起草好答复稿或督促对应部门按要求代拟好答复稿,经分管副主任审核后,送第二秘书股审文,呈有关领导审批,并跟踪办结。
(四)负责县领导或办公室领导交办对应的文件起草以及对应部门代拟文稿的审核,经分管副主任审核后送第二秘书股审文,呈有关领导审批,并跟踪办结。
(五)负责对应的各种会议、上级督查、调研、考察、接待活动的筹备及方案制订、修改、送审,做好现场服务、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跟踪办结、信息反馈。
(六)负责对应工作的督查落实。
(七)负责对应部门和上级对应科室的业务联系沟通。
(八)负责配合做好政府全会、常务会议和对应政府系统全县性会议、专题会议的筹备、材料准备及拟写会议通知等工作,配合督查室做好县中心工作或主要领导交办工作的督查落实,配合信息调研股做好对应部门的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九)负责定期将各种公文、会议记录及其他重要资料分类整理归档后,移交政工人事股保管。
(十)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撰写县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汇报材料、典型经验介绍和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署名文章、讲话材料、调研报告等综合材料。
(二)负责撰写本办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汇报材料、典型经验介绍和领导署名文章、调研报告等综合材料。
(三)负责做好上级各种征求意见稿的汇总上报工作。
(四)负责做好县长办公会议的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
(五)负责县人民政府班子及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专题学习活动的各种材料撰写以及报送工作。
(六)负责做好经济工作的专题调研,收集研究经济发展领域重要信息,定期编写经济运行分析材料,提出我县经济发展思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七)负责定期将各种公文、会议记录及其他重要资料分类整理归档后,移交政工人事股保管。
(八)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调研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政务信息采集、编写、报送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政府专题调研工作,为上级和县领导决策及时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资源和科学依据
(三)负责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络及政府信息公开等信息内容审核、更新工作。
(四)负责与宣传、广电、报刊等新闻媒体部门对接,收集各新闻媒体(含互联网)报道、反映陆川的重要信息,并整理报告有关领导,编印《陆川要情》。
(五)负责做好《广西年鉴》、《玉林年鉴》的组稿工作。
(六)负责定期收集撰编县人民政府大事记。
(七)负责定期将各种公文、会议记录及其他重要资料分类整理归档后,移交政工人事股保管。
(八)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工人事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和本办各种签发文件(含需上报的非文件类材料)的编号、缮印、装订、用印、分发,以及会议材料等文稿的缮印、装订、分发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和本办保密及印章、印鉴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办各类文书档案的回收、保管、查阅、检索工作。
(四)负责办公室及归口单位人员的人事管理(含离退休人员管理)及考勤、考核和组织各种专题学习、培训、考察、文娱等活动工作。
(五)负责党务、监察、计生及工、青、妇等工作。
(六)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分发、维护、管理工作。
(七)负责办公室国有资产和公共财物的登记、管理、维护和日常保洁、安全等后勤工作。
(八)负责办公室车辆管理、调度及维修审核工作。
(九)负责编制办公室年度经费预算、财务管理及有关财务报表的送审工作。
(十)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信息化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办公室电脑设备及网络维护工作。
(三)负责辖区范围内网上信息监控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密钥、印章等的申请办理和更新,电子政务操作技术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五)负责定期将各种公文、会议记录及其他重要资料移分类整理归档后,移交政工人事股保管。
(六)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府督查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督查上级和本级政府各项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为民办实事和各项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负责督查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重要现场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负责督查上级领导和县主要领导重要批示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负责向上级汇报督查件的办结情况和督查工作的反馈意见,向县领导反馈督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情况。
(五)负责撰写本级督查汇报材料,编写督查通报。
(六)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答复和督办信访件的办理及督办工作。
(七)负责督查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负责对应文电的处理和跟踪督办、信息反馈。
(九)负责定期将各种公文、会议记录及其他重要资料分类整理归档后,移交政工人事股保管。
(十)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
(二)负责县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陆川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四)负责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五)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六)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
(七)负责收集、整理、编写、传递每日维稳信息,编发《信息快递》。
(八)负责紧急重大信息的报送。对紧急重大信息的报送,在确保准确无误的情况下,尽量做到快速及时。要严格按照“收集→核实→请示→编辑→审签→报送”流程,把握好每个环节,切实使信息报送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全面、高效。
(九)负责拟订全县维稳带班值班工作方案并跟踪督办。
(十)负责对紧急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情况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十一)负责定期将各种公文、会议记录及其他重要资料分类整理归档后,移交政工人事股保管。
(十二)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三大纠纷”案件调处的检查、指导和协办工作。
(二)负责总结交流调处工作经验,做好调处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统计工作。
(三)负责调处县政府、县政府办交办、单个职能部门不便调处的特别重大的案件。
(四)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二)负责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结合陆川实际,为县人民政府草拟陆川县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三)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调查拟定县关于住房制度改革各项内容的实施配套规定,指导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县各单位的房改工作,包括单位公有住房的出售、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单位集资建房的审核等。
(五)负责全县各单位的住房补贴、工龄补贴测算的指导和核定。
(六)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府办公楼一楼值班职责
(一)负责来访群众的登记,初步了解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将群众来访情况向县政府办公室第一秘书股报告,引导来访群众到相关股室接访。
(二)劝阻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室。
(三)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