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东企业商会

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英文译名:Guangdong Corporatio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Beijing,英文缩写:GCCCB),是由广东在京企业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商会简介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由在京广东企业自愿发起,目前已有会员600余家,下设潮人、梅州、增城10个分会,会员遍布北京各个行业,较为集中在房地产、建筑装饰、电子家电、餐饮娱乐、汽车配件等行业,其中有一大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具有广泛的行业和区域代表性。首任会长为合生创展集团常务副总裁、北京合生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长缨。
商会以“团结、交流、开拓、服务”为宗旨,今后将按照拟定的常年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法律咨询、管理培训、商机考察、政府沟通、信息发布、年度主题推广等各项活动,在北京集中宣传推广“粤商”和“广货”,进一步增进京粤两地经贸交流,并努力为广东企业在京发展创造更多商机。
商会章程
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北京广东企业商会(英文译名:Guangdong Corporatio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Beijing,英文缩写:GCCCB)。
第二条 本商会由广东在京企业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团结、交流、开拓、服务”为宗旨,团结在京广东企业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加强与广东省内企业、社会团体、政府机构之间的交流,促进在京企业之间、与政府机构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扩大粤京商贸交流,协调各方关系,维护会员在社会生活和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引导会员争做爱国、敬业、遵纪、守法的经营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提高发展水平,为促进京广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全力打造“新粤商”形象。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接受主管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团体所在地:北京市 海淀区 岭南路 36号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在京粤籍工商界的桥梁,其业务范围是:
(一)政策宣传:向会员企业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使企业能遵循国家的政策,遵守北京市的有关政策,守法经营。
(二)经验交流:组织成功的会员企业进行经验介绍,促进企业间的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促进企业间的强合作,使广东在北京的企业之间形成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三)搭建平台:利用商会这一平台,举办各种联谊活动,促进北京企业和广东在京人士拓展交际空间,增进了解,增强凝聚力,使企业的发展更具活力。
(四)协调服务:关心了解广东在京企业业务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向北京市有关部门反应他们的情况,建议和要求,共同探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帮助企业处理危急、解决困难、维护企业合法地位和合法权益。
(五)信息服务,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信息,为会员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做好政策、法规法律、财税、项目、策划、渠道、人才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六)编辑专刊:定期编辑发行商会刊物、传达中央、北京市有关经济建设的政策、法规、介绍商会、介绍京广两地政治经济动态,加强驻京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
(七)专业培训:根据需要邀请中央和北京有关部门领导、经济和技术专家、企业家介绍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组织业务培训,帮助会员把握市场脉搏,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八)组织考察:定期组织会员企业到国外、国内、省内进行考察,寻求合作,寻求商机。
(九)承办委托:承办当地和家乡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各项事宜,充分利用商会的各种资源优势,受会员的委托承办企业的各种活动以及政务、商务沟通协调等。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的成员为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拥护本商会章程。
(三)自愿申请加入商会,按时缴纳会费。
(四)广东人在北京开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守法经营的企业和广东企业在北京的分支机构、广东企业的驻北京办事机构等。
(五)承认本商会章程,在北京市场经营状况较好、信誉度较高,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其他企业。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由商会秘书处审核,经商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办公机构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三) 享受本会规定的有关优惠待遇和有关福利 。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 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关于政策、法律、项目、信息的协调与服务。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商会章程,执行商会的决议、决定。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守法经营,不参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组织和活动,不参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活动。
(四)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 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 关心本商会的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一年不交会费或不参加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取消其会籍。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通报全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组织形式。本会设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领导机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日常工作机构,设监事会组成内部监督机构。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商会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 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讨论制定会费标准和收取的办法
(五) 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1/2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3/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2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广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审查,并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商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十一) 推举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顾问和聘任法律顾问。
(十二)审议修改本章程的方案。
(十三)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1/2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过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为人正直公道、遵纪守法、热心助人、维护本会利益,积极参加本会活动。
(四) 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广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审查,并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批准同意后方能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2年,最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广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审查,并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协助会长、副会长主持商会常设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 经理事会的同意,决定常设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监事会。
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选举产生监事长。
(二)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三)监督商会及其领导成员依照《条例》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活动。
(四)监督商会及其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五)对本商会成员违反本商会纪律、损害商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对本商会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是对本商会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研究确定并监督其执行。
成立日期:2008年1月11日
商会会长:陈长缨
商会地址: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岭南路36号广东大厦6007室
商会网站:http://www. bjgdsh. org/
大事记
2006年9月
部分在京广东企业向省政府有关领导表达了成立北京广东商会的强烈意愿。在充分调研、考虑各方条件的基础上,广东省政府驻京办于2006年底正式将筹建广东商会纳入议事日程。并相继举行第一、第二、第三次全体会议,理事预备会议,就成立商会的具体事宜进行探讨。
2008年1月11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来自北京广东企业商会会员、广东省政府、兄弟商会、以及社会各界近千名人士欢聚一堂,共襄盛举。
当日举行了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第一届理事会议和成立大会。第一届会员宣布了大会商会章程和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而随后召开的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第一届理事会议和监事会议,通过了《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和《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监事长选举法》,分别选举出商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并由理事会表决通过聘请名誉会长、荣誉顾问的提议。
2008年3月
两会期间,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会见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第一届理事会,并与理事会成员就办理商会等诸多事宜进行了商导。
2008年3月14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召开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秘书长丁伟斌通报了商会支出费用等情况。会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广东企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北京广东企业商会2008年运作初步预算、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薪酬计划等。本次会议同意聘请许珍、孙夏安、郭源添、李战英为商会兼职副秘书长。
2008年5月7日
商会秘书处组织三十多家会员企业代表参加由《北京晚报》举办、顺峰酒店饮食集团协办的“奥运圣火到我家”大型传递活动。
2008年5月26日
商会组织代表团参加由广东省工商联、省经贸委等部门联合主办的“2008年广东新粤商大会”,商会领导郑曼夏、钟金煌、吕志道等出席了该次大会。
2008年6月26日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社团管理处王杰处长、池海科长到商会视察,并与商会领导李东浩、钟金煌、张善德、丁伟斌等就办好商会等事宜举行了座谈。
2008年6月29日
商会副会长钟金煌、常务副秘书长邹自杰、副秘书长李战英等人应邀走访了部分广东吴川籍企业。吴川籍企业家、北京银河星光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斌,广东省湛江市驻京联络处主任李峰参加了座谈,大家就成立吴川分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2008年7月10—14日
受内蒙古满洲里政府邀请,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组织十余家会员企业到满洲里进行考察,受到了满洲里市委市政府热情招待。本次考察活动重点考察了满洲里的边疆贸易情况,对于满洲里重点行业如资源型加工行业、物流产业等,也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广东省驻京办主任李红军、经协处处长吴江、商会会员单位广发银行、富力地产、珠江地产等企业参加了本次考察。
2008年7月25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组织四十多家会员企业参加在广州珠江帝景酒店举行的辽宁省绥中县投资招商项目说明会。
2008年7月27日—8月1日
广东省工商联组织企业家到国家行政学院培训。北京广东企业商会作为协助单位,组织了三十多家会员企业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课程内容丰富,涵盖了企业管理中的各个方面,让参加培训的会员感受到了思想的魅力。
2008年7月30日
广东省工商联领导到商会视察,秘书长丁伟斌向客人通报了商会运作情况。
2008年8月29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第一届二次理事会议在天津宝坻召开。陈长缨会长作了商会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发布下半年工作计划;丁伟斌秘书长作了商会秘书处人事制度安排以及秘书处工作制度报告;常务副秘书长邹自杰作了商会2008上半年财务收支报告以及会员招募状况。理事会议全票通过了上述三个报告。本次理事会对于商会秘书处制度化建设是一个强大的促进。
2008年9月21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携手对外经贸大学举办“EMBA体验日”活动,来自商会四十名会员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008年9月25日
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到副会长单位北京永一格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考察。在省驻京办主任李红军、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副会长吕志道的陪同下,黄华华省长相继视察了798艺术区、798永一格餐厅等单位。
2008年10月16日
第22届世界客属大会在古城西安隆重召开,北京广东企业商会梅州分会组织十多名客家籍企业家参加了这次恳谈会。
2008年10月29—31日
由北京广东企业商会潮汕分会主办,国际潮团联谊会秘书处、香港潮州商会、澳门潮汕总商会、北京市工商联等单位支持的“2008年国际潮商论坛暨第三届潮商大会”在北京热烈召开,来自国内外八百多名客人欢聚一堂,共襄盛举。
2008年11月6日
应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区邀请,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组织企业家到石景山园区进行商务考察,受到了石景山园区管委会的热情接待。代表团相继考察了石景山园区北一区、北二区,之后双方就到石景山投资置业进行了交流。石景山园区管委会领导向商会会员介绍了园区的优惠政策、土地项目以及生态环境等状况。
2008年11月13-15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副会长郑曼夏、李东浩、钟金煌等带队参加在湛江召开的广东省第五届珠江三角洲与山区及东西两翼投资与经贸洽谈会,来自山西、天津广东商会三十多名企业家参加代表团,省驻京办经协处吴江担任顾问。参会期间,代表团先后与湛江市委市政府举行座谈、参加由省经贸委组织的广东省驻外地商会座谈会等,11月14号,代表团参观了建设中的东海岛钢铁基地,并与东海岛开发区领导举行座谈。
2008年12月28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第一届三次理事会议在顺峰酒店亚运村店召开。会议由常务副秘书长邹自杰主持,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理事会先后通过了如下六项决议:2008年商会工作总结以及2009年工作计划、2008年商会财务收支报告、商会财务管理制度、商会分支机构管理条例、商会领导月度值班制度,以及通过部分会员企业加入商会的申请。本次理事会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建设,商会秘书处的制度建设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当晚,北京广东企业商会2009迎春联谊会在顺峰酒店亚运村店隆重召开,来自商会会员、各兄弟商会代表、广东省驻京办领导、北京市社团办领导等四百五十多人欢聚一堂,喜迎新春。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李红军、北京广东企业商会会长陈长缨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晚会还辅以丰富多彩的节目,抽奖等活动,气氛热烈。这是是商会成立以来首次迎春大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2009年3月11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与辽宁省鞍山市政府领导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招商座谈,来自商会房地产、装修、物流以及汽车行业的会员企业参加了本次座谈。
2009年3月14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组织四十多家会员企业在富力会所进行企业培训。培训紧扣“金融危机下企业如何过冬”、“如何构建企业良好的内外部风险防控体系”等主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2009年4月29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与中华职业教育社签署意向协议,双方结成培训战略联盟,共同建立粤商职业培训中心。根据意向协议:北京广东企业商会会员除了参加中华职业教育社固有的服务,还可以根据需要,由中华职业教育社为粤商量身打造培训服务。
2009年5月8日
“首届广东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博览会”(简称外博会)北京推介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17号楼芳菲苑举行。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驻京办主任李红军等领导出席了推介会。来自北京广东企业商会房地产、装饰、家具、家电等行业十几名会员参加了本次推介会。
2009年5月28-30日
2009年中山(北京)经贸洽谈会暨产品博览会在北京国际贸易中心隆重举行,来自中山150多家企业的名优产品艺共9个行业参加了展览,来自北京、天津、山西等地区广东商会会员一百多人参加了本次博览会,
2009年6月1日
广东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周振宏在广东大厦接见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副会长。
2009年6月11日
广东省驻外地广东商会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三月花国际大酒店举行,来自全国广东省政府驻京办、广东商会代表参加了座谈,广东省副省长佟星发表重要讲话。
2009年6月18-20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在广东省东莞市举行的“首届广东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博览会”。天津、山西和内蒙古等地区广东商会三十多名会员参加了此次外博会。
2009年7月2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部分房地产行业的会员与河北廊坊市肖双胜副市长在798永一格主题餐厅举行座谈。肖副市长向企业家介绍了廊坊市城区规划等情况,并邀请广东商会企业家到廊坊市投资置业。
2009年7月23日
由广东省经贸委主办,广东省政府驻京办事处与北京广东企业商会联合主办的广东产品北京行活动启动仪式在东三环顺峰酒店召开。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李红军、省经贸委副巡视员冯惠钊等领导致辞。来自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兄弟商会、社会各界企业家代表、媒体代表等一百多人参加了本次启动仪式。
2009年8月27-29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组织企业家到西北考察。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李红军担任考察团顾问,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副会长李东浩任团长。考察团先在银川等地进行考察,8.30日考察团成员到敦煌进行参观。
2010年1月18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富力万丽酒店举行, 本次大会选出了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当天下午,新当选的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第二届理事会全体成员,在富力万丽酒店会议厅举行了第二届一次理事会议。经过投票,会议选举富力地产集团为商会第二届会长单位,张力先生为商会第二任会长。大会还选举张辉先生任执行会长、许虎清先生任商会秘书长。
2010年3月13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第二届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在北京富力万里酒店举行。本次会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包括:对商会换届情况的通报、增补副会长名单、月度值班制度说明、办公场地变更说明、商会财务管理制度修改、本届商会收入与支出预算、商会组织架构图等。
当晚,商会春茗在北京富力万丽酒店举行,来自广东省驻京办、北京广东企业商等单位两百名会员欢聚一堂,“借春之机,以茗会友”。
2010年3月22日
第二届广东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博览会(以下简称外博会)北京推介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商务部商贸服务司司长邸建凯,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驻京办主任李红军,省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有关行业协会、商业机构、经销商代表、商业服务、中介机构的代表共约500人参加推介会。
2010年4月6日
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北京广东大厦亲切接见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张力会长向黄华华省长汇报了商会的发展情况。黄华华省长鼓励商会不断发展壮大,关注家乡、支持家乡的建设。参加本次接见的领导还有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唐豪等。
2010年4月10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于北京富力万丽酒店三层举办了一场主题为“粤海深情”的慈善义卖活动,西南特大干旱地区为募款。会员捐赠了近二百件义卖品,经过现场激烈拍卖和认购,募集善款60多万元。活动现场宣布将义卖所得60余万分别捐给广西、云南、贵州相关部门,用以支援西南地区抗旱赈灾。
2010年4月12日
由商会4月份值班会长列海权发起,北京广东企业商会与广东省人民政府驻京办组团赴山西实地考察投资环境。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驻京办主任李红军为考察团顾问,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列海权为考察团团长。考察团一行与山西广东商会就办会经验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考察团还与山西省投资促进局的领导举行了座谈,就投资山西进行了交流。
2010年5月8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建筑行业委员会筹备组组织会员企业考察商会内部建筑行业资源。本次活动先后考察了珠江帝景C、D、E区项目、珠江帝景B区1-22#楼及帝景酒店、大郊亭中街2号院4号楼10 B、朝阳区霄云路京润项目、北京京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门窗及铁艺加工厂、建元超宇集团公司及大型现代化石材加工厂、山水文园项目。考察过程中,参与代表对于成立建筑行业委员会进行了深入交流。本次考察活动意味着建筑行业委员会的筹备工作正式启动。
2010年5月20日
由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大益茶业集团主办,梅州分会、中担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承办,潮汕分会、增城分会、北京阳江商会、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远大路支行、民生银行西坝河支行协办,包括《香格里拉杂志》、《中小企业投融资》、世界客商网等多家媒体参与主题为“风暴中的淡定——后金融危机时代的中小企业投融资策略”的交流活动在大益厅举行。来自企业界、银行界、媒体界的80多位来宾参会。
2010年5月26日
由北京茅台酒文化研究会与北京广东企业商会联合主办、富力地产承办的“‘国酒添香 福聚京华’—— 2010 茅台之夜文化联谊会”圆满落幕。来自各省商会代表、社会各界代表三百人欢聚北京恭王府福池,感受积淀深厚的酒文化、品鉴醇香悠长的茅台酒,流连忘返。
2010年6月18-22日
第二届广东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博览会(简称外博会)在广东省东莞市隆重开幕。这是广东省第二次举办外博会,万商云集,商机无限。经广东省政府驻京办倡议、由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协调组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等地广东商会近百家采购商组团赴东莞参加第二届外博会, 并取得了圆满成功。在现场的签约仪式上,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副会长单位、香河北方家俱城-金钥匙品牌家居CBD签约项目金额1亿元;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理事单位、君悦嘉华酒店用品(北京)有限公司签约5千万。
2010年6月12日
由商会六月值班会长谭海良发起,商会组织会员企业家四十人到河北香河家具城考察、参观。本次参观活动分别考察了金钥匙家居品牌CBD旗下的金钥匙国际家具(香河)汇展中心、亚太国际家具材料城。
2010年7月2-4日
由商会7月值班会长钟金煌发起,商会考察团一行到广东省增城市考察当地招商投资环境,期间与增城市委副书记王建平、副市长张文远、增城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市委统战部部长袁伟峰进行了会谈。
2010年7月18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第二届二次理事会议在北京富力万丽酒店8+9厅召开。来自商会理事会成员三十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执行会长张辉首先作了商会上半年工作总结以及下半年工作部署。会议对成立行业分会、筹备拍摄粤商纪录片、成立粤商投资公司、审议秘书处办公制度等议题进行了审议并表决。会议还对申请新加入理事会成员进行了表决。
2010年7月18日
“激情盛夏·欢乐齐放”——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夏日庆典在北京富力万丽酒店三层首府宴会厅盛情绽放。来自广东省政府驻京办、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的嘉宾两百多人欢聚一堂,放飞心情。本次庆典现场为广东籍白血病儿童慈善募捐,筹得善款30余万。
2010年9月28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在北京广东大厦向受灾严重的粤西地区捐款100万元,其中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列海权个人捐款20万元。
2010年10月29日
由商会九月份值班会长黄韶海发起,商会秘书处组织会员到天津宝坻京津新城度假村参观度假。期间,与会人员举行了简短座谈,就商会日常工作交流、成立粤商投资公司等事宜作了讨论。
2010年11月4日
由广东省工商联合会主办的第二届新粤商大会在广州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全哲洙,中国侨联主席林军,省长黄华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省政协主席黄龙云出席大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等分别给大会发来贺信、贺辞。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镇宏主持大会。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受邀派代表参会。
2010年12月29日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第二届三次理事会议在北京富力万丽酒店三层富力1厅召开,会议由秘书长许虎清主持,执行会长张辉做了商会2010年工作报告,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就商会发展大计、秘书处工作建设、改进工作发放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会议通过了商会2010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当晚,2010年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年会隆重上演,广东省经信委主任杨建初、广东省驻京办主任李红军、北京广东企业商会会长张力先后致辞。此次年会的菜式和节目都体现了浓郁的广东特色,是一大亮点。此次年会还为北京粤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委员会安排了启动仪式,标志着北京广东企业商会的发展迈入了新的里程。
领导班子
会长
张 力 富力地产集团 联席董事长、总裁
执行会长
张 辉 富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副总裁、北方区域总经理
监事长
许宝 南方航空北京分公司 副总经理
常务副会长
张懿 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副主席、财务总监
江友青 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 副行长
郑曼夏 北京星河湾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华北区域常务副总经理
黄韶海 北京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雅文 广东湛江文华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长
副会长
吕志道 北京永一格文化产业集团 总裁
谭海良 香河北方家具城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朱 宁 卓纬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许建州 北京联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
邱 普 TCL集团北京代表处 首席代表
张林华 北京粤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潮汕分会会长
李东浩 北京金港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公司 总经理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梅州分会会长
钟金煌 北京粤港秀丽汽车装饰有限公司 总经理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增城分会会长
邓元运 北京京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总经理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阳江分会会长
梁桂生 北京银发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茂名分会会长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东莞分会会长
陈 伟 京基地产 副总经理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吴川分会会长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惠州分会会长
丘振良 天略集团 董事长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河源分会会长
常务理事
沙 炎 北京新世纪金悦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裁
理事
李毅仁 北京广东大厦 总经理
陈 伟 北京中力京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卢伯廉 北京市中岗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炳焜 内蒙古鑫晖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长
郭碧新 华夏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险峰 广东骏丰频谱实业有限公司 总裁
凌 健 北京大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杨福明 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副总经理
王 丰 龙凤之家—广东家具北京总部基地 董事长
梁泽林 朗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夏 明 简尔明(北京)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
朱伟豪 北京浩通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黄锦华 聚焦(北京)传播机构 总经理
黄坤泉 北京潮都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董事长
秘书长
陆 毅 富力地产集团董事长助理
下属机构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潮汕分会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梅州分会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增城分会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阳江分会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东莞分会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茂名分会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吴川分会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惠州分会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河源分会
北京广东企业商会建筑行业委员会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