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句(英语:simple sentence),是与“复句”相对的句型。指一个由词或短语,加上语调构成的语言表达单位。可分为主谓句与非主谓句两类。例如,“谁?”“好好学习!”“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词义源流
simple sentence的词义源流
(一)莱恩(1700 )划分的句型
1700年,英国学者莱恩(Archibald Lane, 生卒不详)出版《学识技艺之钥》 。该书不分篇章(也无目录),只是将相关语法问题归纳为若干标题,然后采用问答形式逐一展开讨论。
在英语语法学史上,是莱恩首先把逻辑的主谓术语引进英语句子分析。除了
句子成分分析,还有必要同时考察对句子构造类型的识别。莱恩书中出现了
简单句和合成句的划分:
关于构成的句子,分为简单句(simple sentence)和合成句(compound sentence)……简单句是指只有一个动词和一个主语的
主格,无论是表达还是理解……合成句是两个简单的句子,由一个
连接词或连接形容词结合在一起,正如:我读书,你玩耍;这是打破窗户的男孩。
对于英语的
复杂句,莱恩笼统地称为合成句。到 19 世纪中期,美国语法学家才分为两种:一种是并列关系的并联句;一种是主从关系的
复合句。
李葆嘉将笼统的 compound sentence 译为“合成句”;当区分出 complex sentence(主从复合句)时,才将
compound sentence 译为“并联句”或“
并列句”。
(二)洛思(1762)划分的句型
1762年,英国牧师和语法学家洛思(Robert Lowth, 1710-1787)出版《英语语法简论》 (下引 1774年版)。与莱恩一样,这本书也不分篇章(没有目录),将相关语法问题归纳为若干标题,然后逐一讨论。对句子构造类型的划分,洛思与莱恩一样,也是二分:简单句和合成句。
句子是词的集合物,以适当的形式表达和按适当的顺序排列,这些同时发生以成为完整的含义。句子的结构主要决定于词的一致或协同关系(Concord or Agreement)和规定或支配关系(Regimen or Government)。当一个词要求
格、
数、
性或人称相同时,就说它与另一个词一致。
当一个词引发另一个词的某种格或模态时,就说它支配另一个词。句子或者是简单的,或者是合成的。简单句只有一个主语和一个限定动词,即表达陈述式、祈使式或虚拟式的动词。短语是两个或多个词的正确组合,以构成句子的一部分;有时构成一个完整的句子。
两个或多个简单句,由一个或多个连接词结合在一起,成为合成句(compounded Sentence)。连接句子的词有两种:1. 关系词;2. 连词。
(三)沃德(1765)划分的句型
1765年,英国学者沃德(William Ward, 生卒不详)出版《语法探索:因它可能适用于英语》 (下引1779 年版)。沃德采用了主谓概念,认为主语、谓语是逻辑学家的说法,借用到语法研究的句子分析中。谓语包括
限定动词和宾语。根据沃德的相关论述,英语的句型也是简单句和合成句:
在普通场合使用的简单句中,如果没有提及表达思想的人,则这些思想被认为是说话者的思想,即表示第一人称单数或复数的对象……在合成句(compound sentences)中,如果实际提到被确定—命令—规定的词,或其他类似含义的词,并且包含未来状态的句子依赖于这些词,则应用 shall(将要)。
(四)库特(1788)划分的句型
1788年,英国学者库特(Charles Coote, 生卒不详)出版《英语语法原理》 。该书分为四篇(book):第一篇正字法(3 章);第二篇词源(13 章);第三篇句法(12 章);第四篇韵律(2 章)。库特划分的句型,也是简单句和合成句:
由几个词组合而成一个句子,句子有两种,即简单句(simple)和合成句(compound)。前者有一个主语和一个限定动词,无论明示的还是隐含的。后者包含两个或多个主语和限定动词(finite verbs)。短语组成整个简单句或其部分,或者是组成合成句的一部分。
(五)默里(1795)划分的句型
1795年,美国语法学家默里(Lindley Murray, 1745-1826)刊行《英语语法,适用于不同等级的学习者》 (下引 1848 年版)。该书在英美学校广泛使用,成为 19 世纪初最有影响的英语语法教材。全书分为四卷:正字、词源、句法、诗学。
关于英语句子的结构类型,默里仍是分为简单句和合成句:
我们必须区分不完整的短语、简单句和合成句(compound sentence)……简单句只有一个主语和一个明示或暗示的限定动词……合成句有不止一个主语或一个限定动词,无论明确表达或心照不宣。它由两个或多个连接在一起的简单句组成。
(六)科贝特(1833)划分的句型
1833年,科贝特(William Cobbett, 1763-1835)的《英语语法书信集》 正式刊行。他是 1783 年在英国步兵团服役期间自学的英语语法。对于英语句子的结构类型,科贝特也是划分为两种:
也就是说,在每个词语集合结束时形成一个完整的和已完成的意义,不一定再要与其他词语集合发生联系。但一个句子可能由几个成员(members)或分句(divisions)组成,那么则称为合成句(compound sentence)。当一个句子没有分句时则称为简单句。因而“百姓苦不堪言”(The people suffer great misery)是一个简单句。但是“百姓苦不堪言,日日饥寒而亡”(The people suffer great misery, and daily perish for want)则是一个合成句,即由两个简单句合成造出。
根据以上查考,直到科贝特时代,英语的主从关系复合句仍未独立。
(七)克拉克(1847)划分的句型
1847年,美国语法学家克拉克(Stephen Watkins Clark, 1810-1901)刊行《实用语法:词、短语、句按职分类,相互之间的各种关系:用完整图表系统解说》 ,用图表解析句子结构。该书增订多次,1847-1877 年间共出版 63 个英文版本。
该书分为四部分:第一卷“语言”;第二卷“词源”( 词类);第三卷“句法”;第四卷“韵律”(诗学)。关于英语句子结构的类型,克拉克明确划分的是两大类:简单句和合成句。但在合成句的论述之后出现了主要句(Principal)或辅助句(Auxiliary)、复合句(complex sentence)这样的术语:
有些句子只断言一个事实,另外的句子则断言更多事实。有些句子断言一个独立的或主要的命题;另外的句子断言一个次要的或限定的命题。因此,句子被区分为—不及物句或及物句,简单句或合成句,主要句(Principal)或辅助句(Auxiliary)。
合成句(Compound Sentence)断言两个或多个命题……因此,合成句包含两个或多个主语、谓语或宾语……合成句的组成部分称为子句(clauses)……合成句具有一个或多个及物子句和一个或多个不及物子句,是混合的句子(Mixed Sentence)。
主要句断言一个独立的或主要的命题。辅助句表达的是一个修饰性断言。辅助句(Auxiliary Sentence)分为实体词辅助句(Substantive)、形容词辅助句(Adjective)和副词辅助句(Adverbial)。主要句与其辅助句一起构成复合句(Complex sentence)。
克拉克的论述比较明晰,但并未把 Complex sentence 明确列为第三种句子结构类型,反映了“主从复合句”还处于从笼统归属于合成句到独立为第三种类型的过渡状态。
(八)格林尼(1848)划分的句型
1848年,美国波士顿菲利普文法学院院长格林尼(Samuel S. Greene, 1810-1883)出版了《英语结构论集,或句子及其组成部分的分析和分类》 。作为英语语法史上一部创新著作,格林尼不仅第一次提出了任何句子的不同基本要素或成分不超过五个(主语、谓语、定语、宾语、状语),而且还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英语句子类型的三分:
至于成分的形式,起初看来,尝试对其分类似乎毫无希望,然而人们发现它们仅在三方面有本质的不同。一个成分可以是没有其他连词联接的词,可以是通过介词联接的词——两者一起构成短语,或者可以是一个从属命题,即由连词联接而构成的
子句(
clause)。任何成分可能受制于三种不同的状态或条件。它可能是简单的,即非修饰或非合成的;它也可能是复合的,即被另一个简单成分所修饰;或者可能是合成的,即由两个或多个绝不相互修饰的简单成分组成。在所有句子中,占主导地位的区别也与之相同。只包含一个命题的句子是简单句(simple),包含两个命题的,其中一个修饰另一个的句子是复合句(complex),包含两个绝不相互修饰命题的句子是并联句(compound)。
英语句子的构造类型,由此明确三分:
简单句、
复合句(主从关系)、并联句(
并列关系)。此外,复合句的从属子句(Subordinate Clauses)有三种:实体词句(substantive sentence)、形容词句(adjective sentence)和副词句(adverbial sentence)。
综上所述,格林尼提出的细化的
句子成分分析法(五种)和明确的句子构造类型说(三分),为现代英语语法开辟了道路,成为英语语法学史上的里程碑。
(九)福勒(1850)划分的句型
1850 年,美国学者福勒(William Chauncey Fowler, 1 793-1881)刊行《英语语法:英语的成分和形式》 (下引 1855 年版)。对于英语句子的结构类型,福勒还处于简单句与合成句的二分状态:
句子用词语表达思想。一个陈述句与一个命题相同。句子可以由一个命题组成,也可以由两个或多个连接在一起的命题组成。包含一个命题的句子称为简单句,如“我学习我的功课”。包含两个或多个命题的句子称为合成句(Compound Sentence),如“勤劳获得收入,而节俭保存它”(Industry procures a competence, and frugality preserves it)。
在福勒书中,也出现了复合句(complex sentence)这样的术语:
在那些合成句中,有些被称为复合的,它总有一个从属句。
可见,福勒只是把复合句视为合成句中的一种。此外,福勒书中还有“合成(复合)句”这样的术语,并且指出这类句子的从属句可以分为三种:
6. 构成一个合成(复合)句 [ compound (complex) sentence ],其中应有一个从属的实体句。
7. 构成一个合成(复合)句,其中应有一个从属的形容词句。8. 构成一个合成(复合)句,其中应有一个从属的副词句。
从属句可以代替实体词、形容词或副词,因此必须视为实体词、形容词或副词扩展而成的句子。与之相应,存在三类从属句,即实体词句(Substantive sentences)、形容词句(Adjective sentences)和副词句(Adverbial sentences)。
福勒的合成句包括复合句,或他所谓的“合成(复合)句”,并没有把
主从复合句、并列合成句区分为不同的两种类型。也许,他没有看到在此前两年出版的格林尼的《英语结构论集》 。
(十)布朗(1851)的三种句子分析法
1851年,美国语法学家布朗(Goold Brown, 1791-1857)出版《英语语法的语法,附有历史和批评的引论》 ,全书共 1102 页。该书正文分为四卷:正字法、词源、句法、韵律。在第三卷第一章“句子”中,布朗归纳了句子的三种分析法:
句子的分析。分析一个句子,就是把它分解成一些组成部分,但最恰当地分解成单词——它首要的重大元素,并指出它们在给定联系中的几种关系和力量。句子的组成部分是成员、子句、短语或单词。有些句子短小简单,只能分解为词;另一些句子,又长又复杂,可能一次又一次地分解成可分的部分。适用于句子分析的有几种不同的方法;并且,就其差异可以协调地帮助语法科学不同原则的应用而言,各种方法在特定场合使用可能各有优势。
第一种分析方法。并不简单的句子,可以简化为其组成成分、从句或简单句;这种手段可以揭示这些合并的单位。
第二种分析方法。简单句或者合成句的简单成员,可以分解为其主要部分及其从属部分;首先指出作为主要部分的主语、动词,以及置于其后或由动词支配(governed)的格;然后根据含义,将其他的词细述为这些主要部分的附加语,或作为附加语的附加语。
第三种分析方法。可以通过分解为主语和谓语,从而对句子加以部分分析,这是晚近的一些语法学家从逻辑学家那里借来的方法。语法主语及其附加语,被视为逻辑主词;而限定动词,被称为语法谓语,*being 及其后续的格和两者的附加语,被称为谓语或逻辑谓词。
第一种方法是将
复杂句分解为组成成分、
从句或
简单句;第二种方法是将简单句分解为其主要部分(主语、动词、
宾格)和从属部分(
附加语);第三种方法是将句子分解为主语、谓语两大部分(再分析各自的附加语)。布朗并没有引入“定语”“状语”等句子成分术语,他可能也没有看过格林尼的《英语结构论集》 。
关于英语的句子类型,从莱恩(1700)、洛思(1762)、沃德(1765)、库特(1788)、默里(1795)到科贝特(1833)都是二分法(简单句、合成句),克拉克(1847)在二分法中提出主辅复合句(但未明确为第三种),可视为过渡状态,格林尼(1848)最终确定句子类型三分法(简单句、复合句、并联句)。晚于克拉克和格林尼的福勒(1850),虽然识别了主、谓、宾,但没有提出附加语;虽然认识到某些合成句有从属子句,也只是提出“合成(复合)句”。布朗(1851)归纳的三种句子分析法显得粗疏。
(十一)里德、凯洛格(1880)划分的句型
1880年,美国语法学家里德(Alonzo Reed,生卒未详)和凯洛格(Brainerd Kellogg, 1834-1920)合撰的《英语高级教程》 (1880)出版,对句子类型采用的是三分法:
简单句是仅包含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词的句子,其中任何一个都可能是并联的。复合句(Complex Sentence)是由一个自主子句(independent clause)与一个或多个从属子句(dependentclauses)组成的句子。并联句(Compound Sentence)是由两个或多个自主子句组成的句子。
(十二)纳斯菲尔德(1898)划分的句型
1898年,英国语法学家纳斯菲尔德(John Collinson Nesfield, 1836-1919)出版《英语语法》 (1898),对句子成分采用的是四分法。纳斯菲尔德在第十章“句子分析”中提出:
一个简单句可以由四个不同的部分或成分组成:1. 主语;2. 主语的附加语;3. 谓语;4. 谓语动词的附加语。在这四个成分中,主语和谓语对句子必不可少。但是主语或谓语动词的附加语,都不是必需的。
II. 主语的附件或附加语(如有),必须是形容词或具有形容词效力的词。因此它们被称为修饰附加语(Attributive Adjuncts,它们有时也被称为主语的扩大)……IV. 谓语动词的附件或附加语(如有),必须是副词或具有副词效力的词。因此它们被称为状态附加语(AdverbialAdjuncts,有时它们也被称为谓语的扩展)。
纳斯菲尔德在第十章“句子分析”中对句子类型采用的是三分法:
一个句子只有一个有限动词(表达或理解)称为简单句。表达或理解为有一个以上限定动词的是并联句(compound)或复合句(complex)。
复合句是由一个主句和一个或多个依存于主句的子句组成的句子。整个复合句中由主要动词构成的子句称为主句。复合句中的子句分为三种:名词子句、形容词子句、副词子句。
simple sentence的翻译源流
(1)单句。
1823年,
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刊行 A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自定中文书名 《英国文语凡例传》。
马礼逊将simple sentence译作“单句”,没有给解释,但是给了一个例子“Choo writes.”,较为直观地表达了他对“单句”的理解,即有主语和谓语且仅有一个。
“
单”作“dān”音时,在《
辞源》中有八个释义,其中作“单独”意早在《荀子·正名》中就出现过,“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这里的“单”“兼”也是较早出现的表示单数、复数的名称和概念,所以“单句”可以理解为“单独的句子,单个的句子”。
(2)简句。
1879年,
汪凤藻(1851—1918)据美国喀而氏(Simon Kerl,1829—1876)《普通学校英语文法》(A
Common School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1866)编译《英文举隅》。
汪凤藻将simple sentence译作“简句”,与
compound sentence和
complex sentence一起定名的“繁句”放到一起解释:
句之繁简,视乎目之多寡。只一个者,曰简句simple sentence,有两个以上者,曰繁句complex or compound sentence
汪凤藻将Predicate译为“目”,“目”就是“谓语”,所以汪凤藻是以谓语的多少来判断“简句”和“繁句”的区别。
(3)单简句。
1904年,
严复(1854—1921)出版《
英文汉诂》(English Grammar Explained in Chinese),这是一本编写的英文语法书,形式为中英对照,在当时的影响很大,再版了20余次,直到1933年还有重印本。
严复将simple sentence译作“单简句”,给的定义是:
凡语成句,则必有句主,必有谓语,句主以实字为之,谓语以虚字为之,使所用之云谓而及物,则必有所及之物,此又为实字,实字则可隶以区别,虚字则谓语之云谓,皆止一而无余,斯其句皆有单简者,不论字数之多寡也。
严复的“单简句”有两个特征:一个是要有句主(即
主语)和谓语,一个是谓语只有一个。他给了两个例子:
(1)Birds fly.
(2)The cunning serpent eloquently persuaded the mother of human race,Eve,to taste the apple,fruit of
knowledge,
forbidden by Almighty God.
这两个句子都属于“单简句”,因为满足了有且仅有一个谓语。
1909年,徐铣出版《增广英文法教科书》,用了严复的“单简句”,解释为“乃仅含一句主及一谓语”。
(4)单句。
1907年起,上海群益书社推出由赵灼、陈嘉 、陈文祥等人据英国语法学家纳斯菲尔德(John Collinson Nesfield, 1836-1919)的Nesfiled's English Grammar Series译述、编著 《纳氏英文法讲义》。
赵灼将simple sentence译作“单句”,解释为“句中仅有一个有定动词者,表出或省略者”。“有定动词”即是现代意义上的“
及物动词”,赵灼的定义与前人一致。在他之后仅有颜惠庆、金兆梓和黎锦熙使用了该术语。
(5)简句,单句。
1908年,颜惠庆主编的《英华大辞典》出版,作为第一部由中国人编纂的双语辞典,从现代汉语语法术语名称的角度看,是典型的“博采众长”,将前人的译词、原创术语都编入辞典中,故《英华大辞典》是本展现前人成果的巨著,但从语法术语的创制角度看,并无创新。所以“简句,单句”都出现了,也没有专门的解释。
(6)简句
1922年,
金兆梓出版《国文法之研究》,称之为“简句”,解释为“单有一个主词一个表词所成的句,没有和他句联合的,就叫做简句”。这里的“表词”就是现代通常说的“谓语”,所以从定义上看,金兆梓的“简句”与前人也没有区别。
(7)单句
1924年,
黎锦熙出版《
新著国语文法》,称之为“单句”,没有在著作中专门下定义,但是在书中的第三章《单句的成分和图解法》中,他认为单句的主要成分是“主语”和“述语”,“述语”就是现代意义上的“谓语”,所以黎氏的理解与前人也没有区别。
从上文的分析看,“单句”的名称演变并不复杂,无非是在“简单”“单简”或“简”“单”两个字中任选一个字来表达,没有再出现特别的名称。其定义也基本保持一致,无论是基于英文著作的汉译译者,还是汉语语法著者,都将“单句”理解为“有且仅有一个主语和谓语的句子”。
但是将他们的解释与现代意义进行比较,却发现还是有出入。
2011年出版的《
语言学名词》中,“单句”解释为“指一个由词或短语,加上语调构成的语言表达单位,如‘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1992年出版的《语法学词典》中,“单句”有两种解释。一个是“由一个词或一个
短语构成的句子,分为两种,一种由
主谓短语构成的主谓句,如我们唱歌,一种是由单个的
词或主谓短语以外的
短语构成的
非主谓句,如火!”,一个是“由一个独立的主谓结构形成的句子”。
可见,现代汉语中“单句”的涵义比百年以前的“单句”涵义要广。因为在马礼逊至
黎锦熙那个时代,“单句”的概念主要来自英文,而英文simple sentence必须包含
谓语,故当时的译者及受此影响的汉语语法著者都不可避免地将“单句”的理解与simple sentence联系在一起,而忽视了汉语中词或
短语也可作为单句的情况。
单句的今义源流
(一)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1924)
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是早期将英语单复句体系应用于汉语而影响最大的一部著作。该书“引论”开宗明义:
“诸君知道近来研习文法的新潮么?简单说,就可叫做‘句本位’的文法。”“先理会综合的宏纲(句子),再从事于分析的细目(词类)。不但‘宏纲具举’而后能‘细目毕张’,并且词类底区分,有些要由词类在句中的功用而决定。”
黎锦熙所说的“句本位”新潮来自英语语法界对
拉丁语语法的反思。当时不少学者认识到,现代英语的
词形变化已经大大减少,很难按拉丁语式的“词本位”体系直接从词法讲起,更适合以句法为纲分析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下至词类、上至篇章。
汉语没有严格的形态变化,更像英语而非拉丁语,从这一点来看,黎著的“句本位”似乎比“词本位”更为先进,但实际上这两种本位都是“印欧语法本位”,句子观一脉相承,都是以动词为中心、主谓结构为基础、二元对立为分类准则。更甚者,由于英语重句法而轻词法,也就强化了主谓结构的地位。
正如朱德熙《
语法答问》(1985)所说“具体地说,就是把各种句法成分都纳入到‘主语-谓语这个模型里头去,例如把宾语、补语、状语看成是附属在谓语上的东西,把定语看成是附属在主语和宾语上的东西。”因此黎著的“句本位”体系更加难以突破根本问题,即使在汉语的应用中发现大量例外和矛盾,也只得借助转化说、省略说、增设说等办法。
尽管做出种种改良措施,这样的单复句体系仍无异于在英语框架上“缘木求鱼”,并不能真正解决汉语句子难以分类的问题,对此黎锦熙多少有所察觉。一是单句的常式与变式难分。黎锦熙讲道:
“还有一种句子,从论理(逻辑)上看来,他的主语实在是省略了,所留的只是‘领位名词’,而习惯上却都认为主语,不觉得有所省略;例如:这‘酒’太淡。实在是说‘这酒的味太淡’。”
二是单句与复句难分,特别是单句的复述语。
“…虽然第一个明瞭的解说就在‘共一主语,是复成分;不共主语,便成复句’,但有时就是共一个主语,也不能不把来作复句看待。因为一个主语所带的述语太多,而述语方面所连带或附加的成分又太复杂了,就不能够看作单句了。”
例如:
“秦明上了马,( )拿着狼牙棒,( )趁天色大明,( )离了清风山,( )取路飞奔青州来。”
正如朱德熙《
语法答问》(1985)所说:“所以句本位语法体系不但由于内部有矛盾,缺乏严谨性,同时也缺乏简明性,实在不能说是一个好的语法体系。”不过就实际影响而言,《新著国语文法》基本上决定了后来汉语单复句研究的主流方向,也决定了单复句研究的主要难题。
(二)何容《中国文法论》(1942)
何容的《
中国文法论》主要是针对20世纪30年代的汉语语法研究做出反思,尤其对《马氏文通》《新著国语文法》《
中国文法讲话》三家代表性的语法体系多有
臧否。该著作持有英汉语法异同对比的清醒认识,提出了不少深切乃至具有突破性的见解。
对于单复句体系,何容主要对比了黎著和刘著,提出了三点主张:一是同意黎著,保留单句的复成分;二是提出己见,将
包孕句归单句;三是支持刘著,将
主从复句归
并列复句。由此形成了非常具有汉语特色的单复句体系:
(1)单句——主谓句、复成分句、包孕句等
(2)复句——并列复句
该体系中的单句格局基本为汉语界所接受。这种处理注意到汉语中句子的独立性问题,将包孕句归入单句,也突破了英语式的单句结构:
“连结成
并列复句的
分句,要是拆开了,仍然可以各自成句”,例如“春风风人,夏雨雨人”;“包孕复句的母句和子句要是拆开了,子句还可以成句,母句可就毁坏了”,例如“我恨“他不读书’”;因此“从形式上看,把两种复句归到一起,和单句来对立,还不如把包孕复句和单句归到一起,和并列复句来对立”。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原来英语中的包孕小句包括主宾语小句、定语小句、状语小句,而在汉语中部分“状语小句”已具有独立的停顿语调特征,这样的小句一般被看为复句分句。
(三)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1942);王力《中国现代语法》(1943)、《中国语法理论》(1944)
这是20世纪40年代汉语语法界单复句理论的代表性著作。二人的著作都明显受到
叶斯柏森体系的影响,同时也有结合汉语特点进行理论探索的新特色。但二著对于汉语句子的语用本质并未深入挖掘,仍然坚持主谓结构在意义和形式上的准句地位。
这也与
叶斯柏森的体系有关,叶氏称
主谓结构为“连系式”(nexus),吕著译为“词结”,王著译为“句子形式”,并解释:
“叶氏不拿‘连系’作句子的定义,是因为句子虽必由连系构成,而一次连系却不一定就能成为一个句子。但是,当一次连系不能成为句子的时候(如‘
she is
ill'在‘he thinks she is ill'里),至少它是具备了句子的形式的。”
因此,吕著仍然说:
“一个句子必得有个‘什么人’,或‘什么东西’,然后还得说明这个人或这个东西‘怎么样’,这两个部分缺一个就不成句(特殊情形又当别论)。”王著:“一个句子里,除了无主句和不用主语的句子之外,至少须有一个句子形式。”
这与严复(1904)对主谓结构界定并无二致。
单复句划分的依据也是主谓结构的多少。吕著:
“句子可以分别‘简句’和‘繁句’:只包含一个词结的是简句,含有两个或更多的词结是繁句。”
王著:
“我们所谓复合句(composite sentence),是指句中包含着两个以上的句子形式的。”
可见,吕、王都在单复句体系中进一步确立了主谓结构的核心地位。
但在实际的具体分析中,两本著作都不得不面对汉语和英语的差异,
吕著的办法是增设一套,虽然先有简句和繁句之分,但又说汉语中词结在句子里面的地位“把他当一个词看好了”,“句子里应用这样的词结,就是把繁句化为简句”。进而“为了方便起见”,又将繁句分出“构造的结合”和“关系的结合”,前者“里头的词结一个套住一个,是拆不开的”,并入简句;后者“里头的词结是拆得开的”,另称为“复句”。并指出:
“从形式方面着眼,复句往往可以中途停顿,每一个这样的停顿,假如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词结,我们称之为‘小句’,假如不够一个词结,我们称之为“顿’,这两个名称不是句法上的名称(如词结、句、简句、繁句、复句等),但是有了这两个名称,述说的时候方便些。”
由此可见,在汉语中最方便的单复句讲法并不在于词结多少,而在于停顿与否。吕著虽然以主谓标准区分繁简,但在实际分析中更在乎停顿标准,重新归并后消解了主谓标准。
王著的办法是扩大主语外延。王力认为:
“主语虽可不用,而句子并不因此失了连系的性质。在一切不用主语的句子里,咱们都可说主语是潜在的(
virtual)。”
但即使扩大到“潜在主语”,仍难以弥合汉语和英语差异,分析小句时尤其如此:
“中国语里的句子形式,处于被包含的地位时,究竟和西文的
clause不尽相同。第一、在西文里,每一个clause必须包含着一个
finite verb,所以咱们可以凭finite verb的数目去断定句中所含的clause的数目,中国语却没有这种表现,于是我们就很难断定某一个语言形式是不是一个clause了。例如‘昨天早上来的客人今天又要来了’,若依英语语法,这个句子该是两个clause合成的:The man who came yestaday morning will come again today;但是,若单就中国语而论,‘昨天早上来’并不具备一个句子形式,因为它没有主语。他在形式上和下文所谓‘谓语形式’是毫无分别的。”
可见主谓结构松散、动词无形态标记的汉语很难依靠语法假设去接近主谓结构稳定、动词中心明确的英语。因此王力在汉语中也采用停顿标准区分
包孕句和复合句。
(四)单复句问题大讨论(1957)
1957年《
中国语文》展开单复句大讨论,这一阶段集中提出并尝试解决汉语单复句学说存在的各种问题。从影响来说,破大于立,很多基本问题暴露出来但并未得到解决,特别是单复句划分的讨论,“最后也没有得出比较一致的意见”。
这次讨论的悬置一方面使得单复句研究长期难以推进,大批现代汉语语法教材只得放下争议、沿袭传统,设置大同小异的单复句体系;另一方面也使得单复句问题与主宾语问题、词类问题并列为汉语语法三大议题,学界不得不开始面对单复句划分的困境。也正是在此背景下,吕叔湘指出了汉语的重要事实——流水句现象。
发现问题的以郭中平《单句复句划界问题》(1957)最为深入也最为全面,文章总结了五家代表性论著(黎锦熙、王力、吕叔湘、语法小组、
张志公)在划分单复句时涉及的标准:结构、意义关系、语音停顿、连词、其他关联词语、谓语的多少和繁简,发现各家选用和重视的标准不同,“同是一个类型的句子,表中五家的看法竟没有完全一致的”,甚至每家自身体系中也常有前后矛盾的划分。
更进一步,“即使已经有了以上六个标准,断定是单是复也还会有不少的困难”,因为汉语有些句子“无论从意义方面、结构方面看、停顿方面看,都有两种分析方法”,例如(括号下标序号以示区别):
他们反对旧八股、旧教条,主张科学和民主,(他们)1(这)2是很对的。
(无论)1写文章,做演说,著书,写报告(的时候)2,第一是大壹贰叁肆,…
这些句子可以选择不同的补出成分,由此单复句归类就不同。又如:
我们希望((你们到这里来,)1咱们共同享受这些东西。)2
(一个人七岁入小学,十几岁入中学,二十多岁在大学毕业,没有和人民群众接触过,(语言不丰富,单纯得很,)1)2那是难免的。
咱们明明((能够张嘴说话,)1发表意见。)2
这些句子中“希望”“那”“明明”辖域不同,单复句归类就不同。
此外,名词句也难以归类,例如:
一个人走上铜像下边的台阶,高高的颧骨,犀牛嘴。
这些单复歧解的句子在客观上指出了汉语单复句划分不仅是不同标准之间的协调性问题,更是单个标准的可行性问题。从根本上来说,省略和辖域的歧解否定了汉语单复句划分的结构标准和意义标准。
刘世儒《试论汉语单句复句的区分标准》(1957)指出应该用“成分划定法”区分汉语单复句,因此
包孕句归单句、在副位的名词归复句、复成分句归单句、连环句归单句、状语移前句归单句、定语挪后句归单句。《方法》归纳汉语复句学说源流,认为
包孕句与
主从句应该二分,包孕句归单句,主从句归复句,并主张将“语法·逻辑”范畴作为复句内部分类标准。
这一时期也有学者提到了单复句划分的语音停顿标准,如胡附、文炼《现代汉语语法探索》(1955)认为停顿只是区分单复句的次要标准而非主要标准:“复合句也不必一定非有停顿不可,例如:‘你上哪儿我也找得着!’‘你有力气你搬吧!’句中虽然没有停顿,但是我们仍以把它们看做复合句为宜。”
孙毓苹(1957)认为:“这是一种用特殊推翻一般的做法。因为现代汉语的复合句当中虽然不一定都有停顿,但是究属以有停顿为常。”
曹伯韩(1957)又指出以住用停顿标准将包孕句从复句归入单句的做法,没有考虑到包孕句中“只有作定语用的子句语音不停顿,作主语或状语用的子句都是有语音停顿可能的”,而且英语中的包孕句也可能是不停顿、不独立、不完整的,汉语包孕句应该独立为一类。
丁勉哉(1957)谈
紧缩句“是由复句紧缩而成的单句”,“这种句结构的谓语部分由两个类似偏正分句关系的谓语中心词所组成,这两个谓语中心词之间没有停顿,书面上也不能用逗号隔开”,并分析几类固定格式是否都属于紧缩句。
可以看出,各家谈停顿标准时仍以主谓结构标准或谓语中心标准为更大前提,也正是因此才会对如何处理停顿颇费踌躇。
(五)各大汉语教材(1950年以来)
1949年以后陆续出现一批高质量的教材性著作。吕叔湘、朱德熙《语法修辞讲话》(1952),吕叔湘《语法学习》(1953)是早期代表。
谈到单复句区分,二著都仍然以主谓结构为纲,并以主语异同、省略与否对复句进行分类,但是“主语省略”时承认单复两可的划分:“假如这几个分句之间没有特殊的关系,只是一个加一个,那么,就把这几个谓语作为一个联合谓语看待,说这是一个简单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对于复句内部意义关系,《讲话》和《学习》都不区分并列复句和主从复句,而是直接列举多种多样的意义关联。
张志公主编《语法和语法教学》(1956)阐述了《
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并在《
汉语语法常识》(1953)、《语法学习讲话》(1962)、《现代汉语》(1982)中较为综合地讨论了单复句问题,在汉语语法教学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值得注意的观点有:《常识》谈到了“介于典型的单句和典型的复句之间的种种情形”,并指出:
“对这些句子的处理之所以不同,主要的是由于对待两个问题的态度不同。一个是省略问题,一个是停顿问题。”
对此,作者建议一方面
“不宜过多的用省略的说法、用任意添补的办法、用所谓体会句意的办法来分析句子的构造”
另一方面
“语言里的停顿是很值得重视的。但是,要研究停顿,必须从语言本身入手,不能拘泥书面上的标点”。
这两个问题是切中要害,轻省略而重停顿,同时也看到书面标点的灵活性。
《现代汉语》(1982)在
赵元任观点的基础上,谈道:
“我们曾经有过一种误解,那就是,把具有主谓关系的结构和句子这两个概念混同起来了,从而认为,句子一定要有主语和谓语,有了主语和谓语就一定成为句子。(这或多或少是由于受了西方语法的影响。)”
“要求具备成句的条件才能够成为句子,在这一点上,
主谓短语和别的短语并无二致。在实际使用着的语言里,
非主谓句的用处很多,使用频率很高,赵元任明确说过,这种句子在实际语言中是‘占优势’的。”
“非主谓句既是客观存在,并且在实际语言里是“占优势’的,对它研究太少就不可能不影响对主谓句的研究,从而不可能不影响对汉语语法研究的整体。这一点很值得我们注意。”
此后,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1961)、胡裕树(1962)、黄伯荣和廖旭东(1979)、邢福义(1986)、北京大学中文系现代汉语教研室(1993)、张斌(2002)这一批《现代汉语》主流教材兼采众说,形成了比较一致的单复句体系:
在定义句子时都注重其语用性、独立性、完整性以及停顿语调特征;将汉语单句分为
主谓句和
非主谓句两大类;在定义复句时注重意义相关、结构上互不包含特征;根据逻辑关系将复句分为联合和偏正两大类,联合关系一般有并列、选择、递进、承接、解说等,偏正关系一般有转折、因果、条件、假设、目的等(各家所列有出入)。
在单复句之外,不少教材也谈及
紧缩句、
多重复句和
句群,特别注意到句群与复句的些异同之处。这一批教材使汉语单复句理论的二分格局趋于定型,影响深广。
单句的句型系统
依据单句的内部结构逐层描写单句的结构格局,则可揭示单句的句型系统。单句的下位句型单句首先可分为
主谓句和
非主谓句两类。
主谓句
主谓句是由
主谓短语构成的句子,具有
主语和
谓语两个直接构成成分。如:
②棉子萌芽了。(同上)
③雨大起来了。(李健吾《雨中登泰山》)
④天气晴明。(冰心《楼花赞》)
主谓句的下位句型可从不同角度划分。
依据主语的构成性质,主谓句可分为体词性主语句、动词性主语句、形容词性主语句、主谓主语句。
A、体词性主语句
①李自成本不是刚愎自用的人。(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
②我明白了。(鲁迅《狂人日记》)
由
处所名词充任主语、
动词性短语充任谓语构成的主谓句,一般称作“
存现句”。如:
①墙上挂着一幅画。
②队里走了一个人。
B、动词性主语句
①前进不能,后退不得。(峻青《黎明的河边》)
②锻炼可以健身。
C、形容词性主语句
①骄傲不好。
②混乱停止了。(峻青《黎明的河边》)
D、主谓主语句
①六千名代表汇集北京标志着科学的春天的到来。(郭沫若《科学的春天》)
②我从事这项研究工作已经十几年了。
主谓短语充任主语的句子,其谓语一般是判断性或描写性的。如:
①小王担任组长比较合适。
②我在这里吃雪是为了我们祖国的人民不吃雪。
③做宣传工作的人·对于自己的宣传对象没有调查,没有研究,设有分析,乱讲一顿,是万万不行的。
依据谓语的构成性质,主谓句可分为
动词性谓语句、
形容词性谓语句、体词性谓语句(
名词性谓语句)、
主谓谓语句。
A、动词性谓语句
①老人的屋门锁着。(吴伯箫《猎户》)
②收获的庄稼堆成垛。(同上)
动谓句的谓语作用主要是叙述,有的也起判断作用或描写作用,如“他是博士研究生”、“衣服洗得干干净净”。
B、形容词性谓语句
①西湖的波太明了。(朱自清《绿》)
②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朱自清《荷塘月色》)
形谓句的谓语作用主要是描写。
C、体词性谓语句
①今日国庆。
②这个孩子黄头发。
体谓句的谓语作用主要是说明或判断,有的也起描写作用,如“桌上报纸公家的”、“这位师傅好手艺”。
D、主谓谓语句
①董昆,人很爽快。(吴伯箫《猎户》)
②千斤的担子你先挑吧。(孙犁《荷花淀》)
主谓谓语的作用主要是说明,说明中含有叙述、描写或判断的性质(这主要由小谓语的性质所决定)。
以上四种性质的谓语是主谓句谓语的基本形式,每一种句型还可从不同角度进一步分析,划分出下位句型。
依据主语和谓语之间的施受关系,主谓句可分为施事主语句、受事主语句、中性主语句。
A、施事主语句
①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鲁迅《狂人日记》)
②师长和团长在电话里研究了对策。(谢雪畴《“老虎团”的结局》)
③我点了点头。(峻青《秋色赋》)
B、受事主语句
①在朝鲜的每一天,我都被一些事情感动着。(魏巍《谁是最可爱的人》)
②当年敌军构筑的防御工事早已被山水冲平。(王愿坚《普通劳动者》)
③这个年轻的健壮而美丽的姑娘,就被折磨得不象人样了。(峻青《党员登记表》)
C、中性主语句
①他曾有一段辛酸的生活经历。
②一个几乎是看不见的微笑,浮现在他的脸上。(峻青《党员登记表》)
③一公斤等于二市斤。
从另一角度看主谓之间的联系,主谓句也可分出两种类型:
A、主语表示有定事物的主谓句:如“客人来了”、“书借到了”,其中“客人”、“书”是确定的事物(“已知信息”),上两例只能变换为“那位客人来了”、“那本书借到了”,不能变换为“一位客人来了”、“一本书借到了”。一般主谓句,其主语都是表示确定的事物。
B、主语表示无定事物的主谓句:又有两种:B1无定主语是“数+量+名”结构,如“一位战士从轿车后座拿出一幅地图来”、“两名少先队员向运动员献了鲜花”。B2无定主语是“数量+修饰语+名”结构,如“一位中年妇女匆匆走来”、“二十六名优秀学生受到表扬”。主语表示无定事物的主谓句较少。这两种无定主语句,其谓语都是动词短语(见范继淹《无定主语句》)。
从句子的结构整体看,主谓句也有两种形式:句首有
修饰语的主谓句和句首无修饰语的主谓句。
A、句首有修饰语的主谓句
①在一条沟沿上,他们停住了。(峻青《党员登记表》)
②黄昏以后,黄淑英被带进了妈妈的牢房。(同上)
这种主谓句的整体是个
偏正结构,其中心部分是
主谓结构,这种主谓句型是依据整个结构的中心部分确定的。
主谓句前面的修饰语也可以有两项,一表时间,一表处所,依次递加于主谓式中心语之前。如:
①今年,胶东半岛上,雨水充足。(峻青《秋色赋》)
②前天,在威海市的陶家夼,我又看到一派令人喜爱的秋色。(同上)
B、句首无修饰语的主谓句
①陈老五也气愤愤的直走进来。(鲁迅《狂人日记》)
②风似乎刮得更厉害了。(峻青《党员登记表》)
这类主谓句的整体即是主谓结构,其谓语前面常带有
状语。
非主谓句
非主谓句是同主谓句相对的句型。这两种句型是从结构上区分出来的二级句型。
非主谓句是由单个的词或主谓短语以外的短语构成的句子,全句只有一个结构成分,分不出主语和谓语。如:
①蛇!
②下雪了。
③稍息!
④好极了!
⑤请勿动手!
⑥金色的秋天。
例①是由单个名词构成的,例②至⑥是由主谓短语以外的短语构成的。
非主谓句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区分下位句型。
依据其构成成分,非主谓句可以分为单词非主谓句和短语非主谓句。
A、单词非主谓句
由一个单词构成。如:
①火!
②什么?
③注意!
④对!
B、短语非主谓句
由主谓短语以外的短语构成。如:
①多好的景色啊!
②来人!
③慢走!
④让他去吧。
依据其构成性质,
非主谓句可分为名词性非主谓句、动词性非主谓句、形容词性非主谓句、叹词非主谓句。
A、名词性非主谓句
①飞机!
②宁静的夜晚。
③那个小孩呢?
④好一位优秀的青年!
B、动词性非主谓句
①有!
②落潮了。
③快走!
④滚出去!
⑤排队上车。
⑥让暴风雨来得更猛吧!
C、形容词性非主谓句
①对!
②真美!
③好得很!
④太笨!
D、叹词非主谓句
①哦!
②嗯,
③咦!
④唉呀!
⑤哦?
⑧哦。
拟声词也可单独构成非主谓句。如:
①轰隆!
②哗啦啦!
③嘟嘟!
依据表意情况,可将由单词构成的非主谓句和由短语构成的非主谓句分别分为若干类型。
A、单词非主谓句的表意情况
A1表示事物的呈现:
①水!
②狼!
A2表示时间、处所:
①早晨。(大多用于剧本)
②茶馆。(同上)
A3表示析使:
①票!
②前进!
A4表示招呼:
①喂!
②侍萍!
A5表示应答:
①嗯。
②哦。
A6表示认可:
①行。
②可以。
A7表示疑问:
①什么?
②梅花?
A8表示感叹:
①唉!
②啊!
A9表示敬谢:
①谢谢!
②劳驾!
B、短语非主谓句的表意情况
B1表示出现新情况:
①有人!
②放炮啦!
B2表示祈使:
①吐痰入孟。
②站住I
③往荷花淀里摇!
B3表示某种自然现象:
①下雨了。
②打雷了。
B4表示赞叹:
①好样的!
②多么聪明的孩子啊!
B5表示祝愿:
①祝你快乐!
②恭贺新禧!
③多多保重!
B6表示疑问:
①什么人?
②千什么?
③出事故了?
非主谓句的表意情况是很复杂的,以上所述只是择要列举,不是全面描写。
单句的变式句型
句子的结构成分常常易位,由此产生的句型,一般称之为
变式句或“易位句”(朱德熙《语法答问》)。因此,句子有常式、变式之分,常式是一般句型,变式是特殊句型。句子成分位置的变化,并不改变其间的结构关系,基本句意相同,语义色彩不同。
单句的变式句型一般有以下几种:
主谓易位句
主语在前,谓语在后,是现代汉语主谓句的一般语序。在语言实践中,为了表达上的需要,可以将主语和谓语易位,变换为“谓语+主语”格式,主谓之间一般有语音停顿。如:
①怎么了,你?
②多么雄伟啊,人民大会堂!
③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
主谓易位句,在表达上,谓语位置突出,语义显豁,加强。这种句子,
动词谓语句、
形容词谓语句居多。
动宾易位句
主谓句的谓语部分如果是由
述宾短语构成的,其中述语动词和宾语的
语序一般是动词在前,宾语在后,如“我们参观了明孝陵”中的“参观了明孝陵”。在语言实践中,为了表达的需要,可以将动词和宾语易位,变换为“宾语+动词”格式。如:
①他什么都会。
②我一分钱也没有带。
③他谁都不理睬。
动宾易位句,其中动词和宾语位置的变化并不改变其间的动宾关系。这种句子,宾语提至动词前,突出了位置,强调了语义。
动宾易位有一定的范围,有一定的条件,宾语只能在谓语范围内提至动前,不能超越谓语范围,提前的宾语一般是无定的,被强调的,并具有周遍性,同时动词前一般有副词“也/都”相配合,有时宾语前有“一”,动词前有“不/没”。可见,动宾易位句的构成在表达上、结构上均有一定的要求。
动宾易位句有四种基本格式:
(1)“主语+疑问代词+也/都+动词”
①他什么都懂。
②我哪儿也想去。
(2)“主语+疑问代词+也/都+不/没+动词”
①他什么都不能干。
②我谁也不求。
(3)“主语+一+名词十也/都+不/没+动词”
①他一个钱都不花。
②家里一点菜也设有。
(4)“主语+疑问代词+名词+也/都+(不/没)+动词”
①我什么书也设有看。
②他什么课都听。
③我什么书都看,
④他什么课也不听。
第(4)格式中(不/没)表示可有可无,即整个格式有肯定、否定两种形式。
状心易位句
状语和中心语的语序一般是状语在前,中心语在后。在语言实践中,为了表达上的需要,也有状心易位的情况,即将状语置于其中心语之后,形成“中心语+状语”格式,中心语和状语之间有语音停顿,书面上标以逗号。如:
①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
②大家聚集到纪念广场,从工厂,从机关,从学校。
③她从展览厅里走出来了,慢慢地,若有所思地。
后置状语具有补充、追述性质,一般是被强调的。如例①强调“写”的目的;例②强调“聚集”主体的分布情况:例③强调“她”“走出来”的情态。
定心易位句
定语和中心语的语序一般是定语在前,中心语在后。为了突出、强调定语,也可以将定语置于中心语之后,形成“中心语+定语”格式,中心语和定语之间有语音停顿,书面上标以逗号。如:
①荷塘四面,长着许多树,蓊蓊郁郁的。(朱自清《荷塘月色》)
②他…把脸用手掌很用力地自上而下抹了一回,这象是解去他的困顿,身体上的和灵魂上的。(新以《造车的人》)
③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过的。(鲁迅《故乡》)
同后置状语一样,后置定语也具有补充、追述性质,是被强调的。
后置定语一般都可以回到原位,如例①可以变换为“荷塘四面,长着许多蓊蓊郁郁的树”,例②可变换为“…解去他身上的和灵魂上的困顿”,例③可变换为“他们应该有新的为我们所未经过的生活”。定心易位形式(变式)比常式(前定后心,顺装)显得活泼,明快,定语突出,语义显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