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于1956年8月15日成立,隶属于广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委统战部副部长莫矜为组长,广西师范学院教授黄现璠为副组长,成员数十人。该调查组分赴壮、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11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成果丰硕,并为随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提供了重要的史料依据。
筹建设想
筹建“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设想,最初始于黄现璠参加
中央民族访问团工作期间。当时,通过一路上慰问和调查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惑以及过去多次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的经验,黄现璠认为要全面弄清中国各少数民族情况,必须由政府出面组建一个全国性的大规模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团,以作为少数民族识别的一个科学依据和
中央人民政府制定民族政策方针的参考。于是,他便将这一设想与
费孝通先生商谈,费先生表示深有同感。1953年黄现璠率领“
桂西僮族自治区文教局历史文物调查工作组”深入各县展开调查的过程中,进一步认识到由于人力、物力、时间的受限难免造成调查不够仔细全面之弊,同时深切地意识到加强对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进行保护和挖掘展示的迫切性,因而筹建“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愿望更为强烈。
建言
1954年9月(15~28日),黄现璠到
北京出席第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上当选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委员。会后出席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上,黄现璠即向大会提出成立一个由全国人大民委组织领导的全国性大规模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团的建议,同为民委委员的费孝通、
夏康农俩先生当场附和赞成,主持会议的民委主任刘格平曾任中央民族访问团西南访问团团长(副团长费孝通、夏康农),深入到少数民族地区访问过,对黄现璠的这一建议当场表示民委将作认真考虑。会后,黄现璠写了一个组织调查团的提纲,阐明了筹建调查团可以为政府制定民族政策提供参考依据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送交全国人大民委副主任
谢扶民(全国人大广西代表)。同时,将这份提纲分发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云逸、
韦国清以及在京民委委员费孝通、夏康农等人,希望他们向上反映,以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视。1955年2月,黄现璠被国务院任命为
广西省人民委员会委员,又将筹建“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团”的建议向省人民委员会和省民委作了反映。同年7月(5~30日),黄现璠到北京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由于这次会议成立了“提案审查委员会”,黄现璠将原来建议成立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团的提纲改为成立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提案,上报给了“提案审查委员会”。会后,接着出席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上,黄现璠和费孝通、夏康农等教授以及谢扶民、
欧百川等人皆作了关于建议成立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和展开调查的发言。这一建议或许与当时党中央作出的关于“抢救落后”的方针不谋而合。
拟定名单
所谓“抢救落后”,就是要求民族工作者到少数民族中去,把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历史和经济形态的变革过程记录下来,进行整理,以供中央人民政府据以参考和作为制定民族政策的依据,从而变革少数民族中保留的落后经济形态。为此,1955年下半年,全国人大民委即组织和派遣调查组分别到云南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
景颇族、
维吾尔族、
哈萨克族的社会情况进行了调查。1956年上半年,又派遣调查组分别到
云南、
四川,对卡瓦族、
僳僳族、
彝族、
藏族的社会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这些调查资料和经验积累的基础上,1956年4月(19日),全国人大民委遵照
彭真副委员长于3月31日的会议指示,制定了《关于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各民族社会历史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的初步规划》,拟定筹建云南(费孝通、刘冠英负责,方国瑜参加)、四川(夏康农负责,杨辛、胡庆钧参加)、西北(
冯家升负责,
陈永龄参加)、贵州(
吴泽霖负责、梁欧第参加)、广东(包括海南岛,
岑家梧负责)、广西(
黄现璠、
莫矜负责)、西藏(西藏工委负责,
李有义、
李安宅参加)、内蒙和东北(
翁独健负责,
秋浦专门负责内蒙古)等地区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计划以4~7年内基本弄清楚各主要少数民族的
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情况。这一初步规划名单中,只有黄现璠和费孝通、夏康农三人是全国人大民委委员,表明全国人大民委先后派出的调查组以及这一初步规划的出笼,或多或少与这三位学者的不断呼吁具有一定的直接或间接关系。规划名单中的主要负责人和参加人员,大多还是后来(指1980年10月)成立的第一届“中国民族学学会”的顾问(顾问有吴泽霖、黄现璠、李安宅、杨堃、吴文藻、刘咸、杨成志、方国瑜、江应梁、费孝通、李有义——按出生年序排名。)
筹建
接到民委这一初步规划文件后,黄现璠又立即写了一封信寄给全国人大民委副主任谢扶民,建议在全国人大民委统一领导成立的调查组的基础上再分省建组,以便于调查工作的深入展开。这一建议主要是基于切实满足当时壮族人民强烈要求建立省一级的壮族自治区以便壮族在祖国大家庭的位置相称这一良好愿望的考虑,希望通过由省政府组织的调查组来使调查工作走向纵深,以便得到客观真实的原始资料,从而作为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省一级壮族自治区的参考。谢扶民同志接信后不久即回信说,民委有这方面的考虑,下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可能会作出决定。随后全国人大民委办公室委托
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专门起草了《社会历史调查参考提纲》,各省区民委进行了修改补充,大批学者积极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民委还组织了
中国科学院、文化部、中央民族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等高等院校(所)的相关学科的科学研究人员在北京集中培训,做好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成立了“少数民族调查研究工作办公室”,为调查工作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同年6月,我赴京出席全国人大民委主持召开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专题学术讨论会”,会上作了“僮族土著初考”的专题学术报告。会后,接着出席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6月15~30日)。会后又接着出席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7月2~4日)。会上,民委决定统一成立调查组和逐步分省建组,而分省建组首先从广西开始,拟定由黄现璠于会议结束返回广西后协同广西省民委筹建“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会后,
黄现璠未出席教育部每次于人大会议结束后按规例举行的“高等院校人大代表座谈会”,立刻动身返回了广西,开始了调查组的筹建工作。同时,黄现璠向省委领导成员之一的覃应机同志建议:“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工作展开离不开省政府的大力支持,拟请省统战部副部长莫矜出面领导,自己只负责全面学术调查工作。”这一建议得到省委同意。
成立
1956年8月5日,全国人大民委组织的内蒙古、东北、
新疆、
广东、广西、
四川、云南、
贵州、
西藏等省、区9个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开始了深入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调查。参加这一调查组的有中科院、文化部、中央民院、北京大学等单位的研究工作人员约200人。同日,
黄现璠参与筹建的“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成立,这是当时全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它直属广西民委领导,莫矜担任组长,黄现璠担任副组长,实际负责全组学术调查工作。
调查准备
1956年9月27日,周恩来副主席代表中共中央召集出席党的八大的陈漫远、韦国清(
壮族)、
覃应机(壮族)、
陈再励、
卢绍武(壮族)、
郝中士、
李殷丹、
王梦周等9名广西省委常委谈话,倡议建立省一级的僮族自治区。根据
周恩来的倡议,9名常委于当年10月2日给中共中央统战部写了《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的意见》。同年12月2日,中共中央批复同意这一意见,并要求
中共广西省委研究执行。在这种背景下,黄现璠便加快了“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调查前期准备工作的进程。当时调查组成员一律由黄现璠负责选调,主要是抽调区内各教育和科研机构一些热心民族工作的青年参加,他们大多数是黄现璠的学生,这就是稍后的“反右运动”中说黄现璠“独断专横”,将“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建成独立王国”的莫须有罪名的缘起。准备工作主要以开会方式说明这次调查的意义、作用、主要对象和所要完成的任务以及对调查成员进行基本培训,调查内容主要参照全国人大民委统一规定由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起草的《社会历史调查参考提纲》进行,黄现璠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又增加补充了十几点调查提纲。最初拟定将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先分为“僮族”和“瑶族”两个分组,黄现璠兼任僮族分组组长,拟请刘介担任“瑶族”分组组长,上报省民委后,民委同意黄现璠兼任僮族组组长,但未同意刘介担任“瑶族”分组组长,主要还是考虑“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必须接受全国人大民委的统一安排,应请全国人大民委派人担当。正在这时,全国人大民委派来广西进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成员抵达广西。按照全国人大民委指示,从这些成员当中抽调数人加入到壮族组,数人加入到瑶族组。恰好旧识杨成志教授随队来到广西,黄现璠便提议由
杨成志教授担任瑶族分组长,得到省民委同意。
展开调查
一切准备就绪后,黄现璠便开始领导开展了有史以来广西最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1956年“国庆节”刚过,黄现璠亲率“僮族组”一行12人向崇左、大新等县出发。到达大新后我决定将“僮族组”分成四个小组,一组在大新深入乡村调查;一组赴龙州;一组赴天等;黄现璠带领一名助手赴路程最远的德保。由于当时从天等→龙光→德保一路不通汽车,只能骑马或徒步,天等县委派人送来两匹马给黄现璠和助手,黄现璠当时年高57岁,从未骑过马,而且两匹马皆非骑用马,而是驮用马,不习惯于驮人,人骑上去马不听使唤,非常顽皮。黄现璠与助手各骑一匹马踏上了前往德保的崎岖不平路,从天等至龙光的两天骑马路程中,可想而知,黄现璠是累得
腰酸背痛,屁股磨脱了一层皮,只得被迫在龙光休息一天,从当地政府了解到由于镇安府改土归流已久,已经很难找到土官统治时代的史料,黄现璠便决定第二天返回天等。经过两天骑马路程返回天等后,黄现璠开始了一边对当地社会历史进行调查;一边相继到崇左、大新、
田阳、
百色、
田东、
隆林等县检查调查组各小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汇报;一边应各县、区、乡政府之邀,向当地直属机关干部作民族政策宣传报告或发表演讲。
成果
此次调查组深入广西各少数民族地区展开社会历史调查,历时半年之久,收集到大量珍贵资料,为后来开展对壮族历史文化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直到现在,这些资料仍具有珍贵的价值。跟着黄现璠进行调查的部分成员,后来成了广西民族研究所的基本力量。这次调查,既积累了研究资料,也锻炼了队伍,培养了人才,为广西民族研究所的建立创造了条件。在深入调查、广集资料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黄现璠于1957年撰著并出版了《广西省大新县僮族调查资料》(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印,1957年3月2日)和《
广西僮族简史》(
广西人民出版社,1957年6月)两书。这一开拓性的研究成果,不仅填补了壮族史研究的空白,而且为宣传壮族、让世人了解和认识壮族、确立壮族的历史地位、争取壮族的自治权利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建立,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贡献
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成立时,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的主持下,当时的广西省委统战部和广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以及著名历史学家黄现璠等,非常重视抢救碑文、契约等资料。调查组在大新、龙胜、隆林、凌云、南丹等地调查过程中,黄现璠、樊登、王昭武率领的壮族调查小组,千方百计组织拓印碑文、搜集契约等资料,“其中粟冠昌、黄永祯、阮甘壁、黄槐兴、李干芬、吴如岱等付出了较大的劳动,傅继叔、黄团镇、杨德箴、黄远聪等同志,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值此资料集出版之际,谨向他们寄与深切的感谢和怀念。”
部分成员略历
组长
莫矜,壮族。1917年生,广西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原名致森。1937年7月融县初级中学简师班毕业。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
融县支部书记,融县特支副书记,抗日挺进队政治指导员,中共桂黔边区工委书记,桂黔边人民保卫团团长兼政委,柳北地工委书记,柳北总队司令员兼政委。建国后,历任柳州专署副专员,中国赴越南政治顾问团顾问,
广西民族学院副院长兼党委副书记,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组长,广西重工业局、冶金局副局长等职。曾当选为广西区政协常委,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1973年8月13日在南宁逝世。
副组长
黄现璠,壮族,1899年11月13日生,广西崇左市
扶绥县渠旧镇三合村渠思屯人。1926年考入
北京师范大学,经预课、本课、研究院9年学习。1935年留学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现
东京大学)研究院。1937年回国后历任
广西大学、
中山大学、国立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学院(现
广西师范大学)等校史学教授,成为中国“壮族首位大学教授”。先后兼任广西教育研究所研究员、广西大学训导长、中文系主任、校图书馆馆长、广西师范学院图书馆馆长等职。1949后,被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相继任命为中央民族访问团广西分团副团长、广西省桂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委员、广西省人民委员会委员、中央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委员、“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副组长;并先后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第一届
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理事。1957年反右运动中,受到批判,1958年2月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决议:“罢免
费孝通、
黄现璠、
欧百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委员职务”,因此被错划为中国历史学界和壮族头号大右派。1979年,右派冤案得以彻底平反后,先后兼任第一届
中国民族学研究会(后改名为
中国民族学学会)顾问、《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编辑委员会委员、第一届
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顾问、第一、二届中国
百越民族史研究会副会长、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1982年1月18日因脑溢血病医治无效逝世于桂林医专附属医院。鉴于黄现璠生前对民族文化教育事业作出的杰出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他的骨灰盒安置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第一室,以昭后人。
组员
李干芬,壮族,1930年生,广西扶绥县人。字一涛,笔名绿衣。广西民族研究所研究员。1951年1月在南武师范毕业后到南宁市粤华小学任教,曾任副、正教导主任。1956年8月广西师范学院(今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后跟随老师黄现璠参加“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工作,成为“
黄派”六老帅之一,随后参与建立广西民族研究所。1969年在南宁市二十三中任教育组长。1974年2月调中共广西区委统战部民族处工作。1977年恢复广西民族研究所从事民族研究至今。曾任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副秘书长,广西民族研究学会常务副会长、广西壮学学会顾问。30多年来,调查收集有关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和现状的材料数百万字。主编有《左江
花山崖壁画资料集》《壮族简史》《广西少数民族》《
仫佬族》等书,参与《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广西社会科学志.民族研究志》等书的编写,发表论文近百篇。其中《壮族简史》《略论壮族地区的
土司制度》获广西社科研究成果二等奖。1988年参加广西民族文化代表团访问
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