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辖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又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部位于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下辖单位驻地分布于乌鲁木齐石河子,是兵团唯一集勘察设计、建筑科研、工程施工、建设咨询服务、建材生产、设备安装、房地产开发等为一体的建筑工程单位。也是兵团实行政企分开、撤团建企、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师。

历史沿革
1953年6月5日,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命令》,一兵团和五军的大部,二十二兵团的全部,被改编为生产部队。新疆军区将二十二兵团骑兵第八师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建筑工程第一师(简称工一师),驻石河子。将师原辖的二十四团及原二十二兵团工兵团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建筑工程第一、第二团。
1954年10月7日,新疆区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成立。二十二兵团归属兵团,新疆建筑工程第一师更名为兵团建筑工程第一师,驻石河子。为适应屯垦事业的发展和新疆经济建设的需要,兵团组建了这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在设计,科研、建筑安装等方面具有综合实力的基本建设队伍。一方面开始对水利、土地资源的勘测、设计、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开始建设正规化国有农场的勘测、规划、设计工作。
1954-1955年,兵团先后成立5个河渠工程处,其中包括玛纳斯河水利工程处(简称玛河工程处)和乌鲁木齐河水利工程处(简称乌河工程处)。乌河工程处担负乌鲁木齐河流域的水利工程建设,下辖3个支队,全员4300人。
1955年4月,兵团撤销了兵团建筑工程第一师番号,将其更名为玛纳斯河水利工程处,级别不变,隶属兵团基建处,所属部队改编为3个水工团,共7700多人。后发展至5个团。
1957年2月,玛河工程处和乌河工程处合并,组成兵团水利工程处,处部驻石河子。乌河工程处一支队与玛河工程处五团合并,调入乌鲁木齐至库尔勒天山公路工程指挥部(简称乌库公路指挥部)。玛河工程处九团和六团先后划归兵团建筑工程处。乌河二、三支队合编为水利工程处三团,后调归阿勒泰地区。
1958年6月,兵团撤销了兵团水利工程处,将其主要工程队伍整编为水利工程第二团(简称水工二团,副师级单位),其余工程部队分别编入农七师、农八师。
1959年1月,兵团将乌库公路指挥部改编为建筑工程第二师(简称工二师)。师部驻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962年迁至石河子,与水工二团合并,合并后仍叫工二师。下辖十一团、十二团、十三团、十四团等单位。1959年有职工1.7万人,1966年增加到2.8万人。主要修建兰新铁路了墩(位于哈密市西北)至乌鲁木齐火车南站的路基、桥梁和涵洞工程及大量的公路、机场、水利电力以及兵团的各类重点工程。
1966年2月7日,为加强南疆地区的工程建设,经新疆军区批准,兵团从工一师和工二师抽调部分人员组成建筑工程第三师(简称工三师)。师部驻莎车县,下辖二十一团、二十二团、二十三团3个团。二十一团由工一师五团组成;二十二团由工一师一团的一个营组成;二十三团由工二师十三团、红山农场等抽调部分人员组成。工三师初建时,为5500人,后增至8600人,主要承建南疆地区的水利、公路和房建工程。
1969年4月,兵团党委决定:以建筑工程第一师为基础,合并工二师和工三师的一部分队伍,组成兵团建筑工程师(简称建工师)。同时,兵团撤销了工二师建制,师直属单位及十二团、十三团一部分、三工区编入农九师;十三团就地划归克拉玛依油建二处;十四团就地划归农四师;工程支队划归农二师;十一团、二工区划归建工师。
1971年2月,二工区划归农二师。同年4月,兵团撤销工三师建制,师部并入农三师;二十一团划归农二师;二十二团、二十三团划归农三师。
1974年4月,兵团党委根据国家建委关于修建南疆铁路吐鲁番至库尔勒段的批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为确保工程任务的完成,由兵团选调1.5万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第五师、第六师共同承担施工”的指示,决定从农一、二、三、八师抽调原工二师、工三师的大部分职工和其他一些施工队伍组建成兵团南疆铁路工程纵队(简称铁纵队)。铁纵机关设政治部、司令部,驻乌鲁木齐市光明路,另在乌鲁木齐市南山矿区阿拉沟沟口设立铁纵队工程指挥部,下辖5个工程支队(团级)。即已在吐鲁番至艾维尔沟煤矿专用铁路支线施工的农一师建制内的兵团一支队和农二师建制内的兵团二支队(原工二师工程支队)划归铁纵队,分别改为兵团铁纵一支队、二支队;将农二师工三团(原工二师二工区)划归铁纵队,改为三支队;将农三师的原工三师二十二团划归铁纵队改为四支队;将并入农三师五十三团的原工三师二十三团(除驻且末人员外)划归铁纵队,改为五支队;又将农八师建制内的原工四团2个连队划归铁纵队,编入四支队;并由农八师组建1个纯劳力1000人的独立工程营(辖5个连)划归铁纵队;还将阿勒泰地区参加艾维尔沟煤矿专用铁路支线施工的阿山工程团的2个连队共500多人调给铁纵队。同年9月1日,兵团党委根据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南疆铁路工程纵队更名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南疆铁路工程指挥部(简称兵团铁指),下属支队改称团。同年年底,兵团铁指全部职工为17774人。
1975年3月25日,兵团体制撤销,兵团铁指划归自治区基本建设委员会领导,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路工程指挥部(简称自治区铁指),内部序列不变。同时,由于兵团体制撤销,兵团建筑工程师划归自治区,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总公司。
1979年3月26日,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决定将自治区铁指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路工程局(简称铁工局),仍属自治区建委领导。同年5月13日,铁工局机关由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5号,迁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57号。
1981年12月3日,兵团体制恢复。
1983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出决定:自治区铁路工程局划归兵团。同年4月,兵团将铁路工程局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第一师(简称工一师)。同年6月,自治区建工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划归工一师,改称六团;同年7月,原自治区农垦总局所辖新疆第三拖拉机配件厂划归工一师,改称机械厂;同年12月,原自治区矿冶局所辖新疆730矿划归工一师,改称工程支队(1991年3月改称八团)。
1984年3月,兵团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划归工一师,改称七团。
1988年9月13日,兵团批准工一师及所属各团对外名称变更。兵团工一师对外称兵团建筑安装总公司,其所属七团、三团、四团、五团、六团、一团、二团对外分别称兵团第一、三、四、五、六、七、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同年10月,工一师成立机械化施工公司,
1989年2月17日,工一师下发改变师属建安企业领导职务称谓通知。原团长、政委对外称经理、书记。各团对内名称、体制不变。
1991年3月,工一师八团对外称兵团第九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简称兵团九建。
1998年1月,兵团党委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第一师,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简称建工师)。
2000年12月26日,经兵团党委批准,以兵团建工师为主体的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2001年8月3日,由兵团直接领导的原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总公司(副师级建制),划归建工师领导。
2002年以来,建工师党委在兵团一建、北新路桥公司改制的基础上,先后采取股份合作制、合资、联合、重组等方式,完成了兵团房地产公司、兵团八建、兵团建科院、师农资公司等4个企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对全师5个建筑团所属的拥有1300多公顷耕地的7个小农场,整合重组为师属4个农业团场。并且走跨区域、跨行业联合之路,分别在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兵团注册成立了6家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建工师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巴基斯坦等国家承建工程,形成了疆内、疆外、国外三大市场。
2004年1月14日,兵团党委下发《关于建工师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建工师党委明确提出了“政企分开、撤团建企、精干行政、做强集团”的改革目标。
2004年6月,建工师党委根据兵团党委8号文件要求,在兵团党委的领导下,在兵团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通过接收师的理解、配合,将建工师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十一农场、尉犁农场,和静农场整体移交给农二师;建工师在奎屯八团(即九建)的奎东农场和在独山子六团的一、三分公司、安装队整体移交给农七师;建工师在石河子地区的红旗农场、石南农场和红山嘴农场及一、五、六团的医院、学校等社政单位整体移交给农八师。
2006年,兵团二钢社区移交建工师。
2007年2月,以建筑科研、建筑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造价、典当等建筑服务业为一体的新疆建咨集团正式挂牌运作。
2008年1月15日,德坤建材公司成立,建工师“一主两翼”三大集团格局已初步形成,并全面运作。
2009年11月11日,建工师北新路桥公司成功上市。标志着建工师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2010年,建工师试用企业分类划级办法,这是师一次重要深刻的管理制度创新。同年,兵团八建与建业公司重组成立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1日,北新路桥公司兼并基础公司和兵团路桥总公司,兵团路桥总公司更名为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同年,西源公司和兵团建工集团总承包部重组。
2012年3月8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集团化管理模式形成。兵团建工集团海外公司和安哥拉项目部进行整合,成立北新国际公司。
2012年6月15日,兵团新型建材工业园项目建设工程举行开工奠基仪式。
2013年12月26日,新疆德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挂牌成立。
2014年4月25日,经中央编办批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加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牌子。
2017年,第十一师代管五团沙河镇。
下辖单位
截至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辖64个工业法人单位、30个建筑业法人单位、39个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6个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总部驻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
地理环境
地理位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总部兵团建工集团及所属兵团一建、兵团四建、兵团水电集团、北新路桥集团公司,建咨集团及昆仑监理公司、兵团建工设计研究院,德坤集团及融大商贸公司、德华板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驻乌鲁木齐市
所属兵团五建、兵团六建、兵团交通建设公司驻石河子市
驻地气候
乌鲁木齐市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年均降水236毫米。
石河子市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季长而严寒,夏季短而炎热。无霜期为168~171天。
人员构成
截至2015年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总人员6.71万人,较2014年末增加0.2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6.7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99.9%。全年出生人口128人,出生率为0.194%;死亡人口235人,死亡率为0.356%;自然增长率为-0.162%。全部人口中,以汉族为主,少数民族有壮族维吾尔族回族蒙古族等。
经济效益
综述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实现生产总值133.99亿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08亿元,下降19.2%;第二产业增加值108.79亿元,增长1.2%,在第二产业增加值中,工业6.09亿元,增长4.9%,建筑业102.70亿元,增长0.9%;第三产业增加值25.12亿元,增长5.9%。三次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为-0.60%、46.66%和53.94%,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01、0.95和1.10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师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06%;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全师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1.19%,其中,建筑业增加值占比为76.65%,工业增加值占比为4.54%;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师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8.75%。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29亿元,比上年下降36.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亿元,比上年增长99.3%。全年十一师实际完成地方税收收入(未扣兵团分成0.0185亿元)0.1136亿元,下降42.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2亿元,下降47.08%。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4.6亿元(含五团沙河建融),比上年增长5478.7万元,增长13.62%。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上交各类税费17.05亿元,下降2.96%。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一般债券8600万元。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比上年增长14.6%。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同期增长2.9%,其中疆内投资增速-11.7%。投资中,第二产业投资增长72.5%;第三产业投资增长0.1%。按构成分:建筑工程投资下降29.6%;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92.5%;安装工程投资增长181.5%;其他费用投资下降9.9%。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734元,同比增长1949元,比上年增长5.3%。
第一产业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完成农业总产值1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1%。实现农业增加值814万元,比上年下降19.2%。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农作物播种面积4747亩,减少1360亩。其中:棉花种植面积2442亩,减少2360亩;粮食种植面积311亩,减少45亩;蔬菜种植面积218亩,增加210亩;瓜果种植面积1572亩,增加631亩;其他作物204亩。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棉花产量273吨,比上年减少367吨;粮食产量127吨,减少3吨;蔬菜产量1734吨,增加1688吨;瓜果产量10061吨,增加4363吨。
第二产业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实现工业增加值6.09亿元,增长4.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46亿元,增长6.1%。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3.2亿元,下降0.1%;非公有经济企业增加值2.2亿元,增长17.3%。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中,钢结构加工5.3万吨,下降2.1%,商品混凝土297.12万立方米,增长17.6%,水泥66.34万吨,下降13.8%,玻璃9.6万平方米,下降19.5%。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96.1%。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02.70亿元,比上年增长0.9%。建筑施工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58.44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总产值99.4%,私营企业占总产值0.6%。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22.5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4%,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514.89万平方米,增长5.3%。房屋建筑竣工面积235.70万平方米,下降16.8%。自有技术装备率3884.80元/人,自有动力装备率2.55千瓦/人,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43.39万元/人。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75亿元,其中:国有及控股企业实现2.77亿元,私营企业实现-0.02亿元。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签订的合同额984.20亿元,比上年增长13.7%。其中:本年新签合同额504.88亿元,增长8.6%。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筑业产值在10-40亿元的企业有2家,40—100亿元的企业有3家,100亿元以上的企业1家。
第三产业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2.76亿元,比上年增长2.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0.14亿元,增长10.7%;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0.05亿元,增长1.7%;金融业增加值8.70亿元,增长6.3%;房地产业增加值3.30亿元,增长22.6%;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4.78亿元,下降2.7%;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5.39亿元,增长6.5%。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下降13.9%。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190.65亿元,比上年增长3.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6亿元,比上年增长8.7%。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0.60亿元,比上年增长3.2%;住宿和餐饮业收入0.25亿元,增长3.4%。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35亿元,比上年增长25.9%;限额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91亿元,比上年增长3.3%;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5.7%。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工业完成投资比上年同期增长73.5%。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2.89亿元,比上年下降34.7%。其中,完成住宅投资2.05亿元,同比下降21.1%;商业用房及其他投资0.85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3.86万平方米,比上年上升67.7%。商品房销售额2.03亿元,同比上升28.5%。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资金来源总额10.23亿元。其中,国内贷款0.04亿元,占0.4%;自筹资金5.16亿元,占50.5%;其他资金5.02亿元,占49.1%。新增固定资产比上年同期增长19.8%。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共有招商引资项目55个,全师(含五团)招商引资形成实物量4.95亿元(其中48个工业项目形成实物量3.91亿元,占本年度实物量的78.99%,同比增长169.02%)。完成兵团下达全年目标任务的130%,全年招商引资奋斗目标任务4.5亿元的110%。按产业分:一产项目0个;二产项目50个,形成实物量4.59亿元,占本年度实物量92.73%;三产项目5个,形成实物量0.36亿元,占本年度实物量7.27%。
交通运输
2015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民用汽车保有量3749辆,比上年末增长22.5%,其中私人汽车2213辆,增长26.5%。民用轿车2499辆,增长26.5%,其中私人轿车2077辆,增长24.6%。民用汽车保有量中,载客汽车2772辆,比上年未增长24.4%,载货汽车852辆,增长13.4%;其他汽车125辆,增长56.2%。全年完成公路运输增加值1506万元,比上年增长16.8%。全年完成旅客周转量7628万人千米,比上年增长18.8%,其中,个体运输业完成旅客周转量2431万人千米,增长0.2%。全年完成货物周转量16985万吨十米,增长33.7%,其中个体运输业完成货物周转量4418万吨干米,下降4.2%。全年营运收入7823万元,增长13%;个体纯收入1004万元,下降1.6%。
政治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21年末,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有各类学校6所。在校学生8259人,比上年增长6.1%;教职工795人,比上年降低1.1%;专任教师630人,比上年增长1.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在校生895人,教职工113人,专任教师65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所,在校生4126人,教职工357人,专任教师306人,学历达标率99.35%。十一师有义务段学校3所(均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校生3238人,教职工325人,专任教师259人,学历达标率99.6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100%;初中学龄人口毛入学率100%。初中升入普通高中升学率为71.96%,高中升入高等教育重点率23%、升学率100%。全师教师中,162人次获兵团级以上奖项,其中60人次获国家一、二、三等奖;112名教师获各级各类优秀辅导员称号。
科技事业
截至2021年末,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10个,科研技术人员928人,获得上级科研项目研究经费248万元。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有国家授权专利98项,其中发明9项,实用新型88项,外观设计1项。获国家著作权8项。
2021年科普工作中,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共获兵团科普经费20万元,在兵团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共荣获32项奖,其中一等奖7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4项。优秀组织奖2项。
文化事业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在各级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累计刊稿19621篇,其中国家级媒体报刊24篇,网络刊播4542篇;省级媒体刊播338篇、网络刊播7945篇、电视报道106篇;地市级媒体报刊2896篇、网络刊稿3770篇。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举办师职工文化艺术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22次、为全师各基层项目部、社区赠送图书5040册、机关放电影2场、各基层社区项目部放电影6场。
天山建设报》全年共出版101期,合计69.06万份,刊发文字535万字,刊发各类图片1430幅。
医疗卫生事业
2021年末,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有各类卫生机构19个,其中医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4个,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三级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施工一线职工的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全师各类卫生人员10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6人。婴儿死亡率为0,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7/万。
体育事业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新增体育场地1个,新增体育场地面积7300平方米。年末共有体育场地33个,体育场地面积47540平方米。
社会保障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新增城镇就业431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2.3%;拨付各类就业补助资金3460万元。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企业养老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人均年缴费基数同比增长8.57%和7.09%。投资3880万元新增第十一师养老院建设工程项目,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活动,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标准,全年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763.4万元,惠及低保对象、特困和临时救助人员4274人次,切实兜住底线、保障民生。
截至2021年末,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参加养老保险28274人(含离休41人),比上年增加850人。其中:在职人员15114人,个体从业人员2109人,退休人员11051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2244人,比上年减少334人。其中:在职人员11170人,个体从业人员1585人,退休人员9489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4900人,比上年减少1205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4万元。参加失业保险11656人,比上年增加618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70人。参加工伤保险62931人,比上年增加278人;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支付率100%;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率100%、支付率100%。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为94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200.99万元,为57户企业拨付社会保险补贴3640.77万元。为1720名灵活就业人员拨付社会。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吸纳536名高校毕业生到师就业,其中112名兵团高校毕业生。吸纳2018名新引进劳动力实现就业。帮助122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新增城镇就业430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2.3%;拨付各类就业补助资金3460万元,发放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1339.57万元,拨付应届毕业生见习补贴279.35万元;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7265人次,完成全年任务的150%。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开展各类培训7265人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1766人次,专项职业能力培训5081人次,创业培训,300人次;以工代训56人次,新型学徒制培训62人次;并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330.16万元。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2件,仲裁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60.2%。受理劳保障监察机构立案20起,结案20起,结案率100%,为0.1691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0.4759亿元。受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纠错率0;出庭应诉0起案件,胜诉率0。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共有养老机构4家,养老床位总数达到787张,其中:已运营的养老机构3家,收养老人273名。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年为450户、518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351.76万元,为19名特困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30.51万元,为738人(次)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65.85万元,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422名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金51.76万元。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为全师13名残疾军人、7名“三属”人员、1名参试人员共计21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58.9万元;为8名退役士兵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共计32万元;为6名退役士兵发放自主择业金21.6万元;为3名优抚对象发放死亡抚恤金11.8万元;为3名优抚对象发放医疗救助3.47万元;为22名企业军转干人员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共计20.92万元。
环境保护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环保局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开展各类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8次,其中,师工业园区累计检查企业37家次,发现问题81条,限期完成整改;师属建筑项目扬尘治理专项检查35个项目,发现问题56项,下发整改通知书25份,并限期完成整改;对师属学校医院针对核与辐射安全利用及危废处置进行专项检查。
国资改革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对三年以上无效益且未来两年生产经营难以好转的低效无效企业进行了全方位摸排,全师共有43户企业列入清理退出名单,截止2021年底,已完成清退处置41户,完成率95.3%。
2021年,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一师126户企业已开展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工作,占比94%;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234名,占在职经理层总数的84%。全师134户企业661名管理人员实现了竞争上岗,占比88%。全师134户企业均已建立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全师252名经理层成员按规定签订了有关合同或契约,实现任期制和企业化管理,完成率已达91%。
荣誉称号
2021年,十一师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1项,获“中国钢结构”金奖1项,获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全国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全国建筑行业质量领先企业”“全国质量诚信先进企业”“全国质量信用优秀企业”4项荣誉,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奖”3项,获乌鲁木齐市“亚心杯”优质工程3项,获巴州优质工程“天鹅杯”4项,获昌吉州优质工程“博峰杯”1项,获乌鲁木齐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9项,获2021年度十一师“建工杯”优质工程28项。
2021年2月1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天山建设报社被全国妇联组织公示为“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拟表彰对象。
2024年1月,被命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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